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临2018-023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农商银行龙华支行
●委托理财金额:本次委托理财总金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3.65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型理财产品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2018年5月7日,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临港浦江国际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江国际科技城”)与上海农商银行龙华支行签订了购买人民币16,000万元的《上海农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协议书》。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6号)。
三、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受托方为上海农商银行龙华支行,公司已对交易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评级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认为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次购买的总金额人民币16,000万元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一) 基本情况
■
(二) 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进行保本委托理财。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将建立台帐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3.65亿元。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0848 证券简称:上海临港 公告编号:2018-022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668号双子楼2楼松江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袁国华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经其他董事一致推选,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丁桂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公司董事袁国华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并做记录;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2017年度财务决算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A股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B股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已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2、关联股东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议案11。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林琳、耿晨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