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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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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
暨终止的公告

2018-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2018-029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

暨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3月27日、2015年4月14日召开了科力远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科力远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3月28日和201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2015年6月1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定向大宗交易买入公司股票。201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人变更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标的变更为由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西藏信托-浦顺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1、2015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科力远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8,450,000股,成交金额为179,73.15万元,成交均价为21.27元/股。上述购买的股票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自2015年6月1日起12个月。

2、公司分别于2016年8月16日、2017年10月12日和2018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一年的议案》、《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和《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一年的议案》,同意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至2019年4月12日。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及后续工作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展期至2019年4月12日。因“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浦顺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到期日为2018年5月8日。受国家监管政策、市场融资环境等影响,“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浦顺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无法继续展期,故只能按照原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到期日即2018年5月8日前结束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资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全部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人员,成交数量:12,6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成交价格5.60元/股。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8日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2018-030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增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远集团”)和公司9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12,317,857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份的0.838%。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主体为科力远集团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9人。

2、截至本次增持前,各增持主体持有情况如下:

(1)科力远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61,005,435股,占科力远总股本的17.76%,为科力远控股股东;科力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钟发平合计持有公司362,648,8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8%。

(2)董事、监事、高管增持前持有情况如下:

3、控股股东科力远集团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进行过增持。2017年6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17-043),科力远集团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 亿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9%。截止2017年11月7日,科力远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共计增持14,993,192股,累计增持金额130,051,326.22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临2017-099))。上述增持计划已履行完毕。

二、本次增持的实施情况

1、增持股份种类:A股

2、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后,科力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钟发平合计持有公司369,288,148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5.13%。

3、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科力远集团增持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9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资金来源于个人资金。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科力远集团及张聚东等9人承诺,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科力远集团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