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安恒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6月15日
重要提示
1、浦银安盛安恒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171号和机构部函〔2018〕776号准予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其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2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首个开放期,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12个月,以此类推。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5、浦银安盛安恒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将自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6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售。发售渠道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电子直销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周六、周日电子直销和部分代销机构网点照常办理业务,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本公告正文)。
6、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首先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基金账户。
(1)已持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开户手续,将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
(2)没有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在销售机构申请新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
(3)已经持有上海中登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认购的,不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可凭上海中登公司基金账号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账户登记,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电子直销可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7、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8、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具体份额数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本基金在代销网点、电子直销渠道认购以金额申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10元,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在直销机构(柜台方式)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调整直销机构(柜台方式)的最低认购标准。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10、销售机构(指代销机构、直销中心和电子直销)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该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浦银安盛安恒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2、本公司在募集期内还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1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 咨询认购事宜。
14、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咨询认购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6、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本基金为债券投资为主的混合型基金,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如下:
1、特定投资对象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投资为主的混合型基金,在具体投资管理中,本基金主要投资债券类资产,以及低仓位权益类资产。因此,本基金可能因投资债券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而面临较高的市场系统性风险。
2、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2个月的期间。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3、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日终,满足一定的情形时,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将终止并根据相关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在本基金的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一定的基金合同终止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风险。
4、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的,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进而出现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
一、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安恒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浦银安盛安恒回报定开混合
基金代码:A类:004274;C类:004275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其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2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首个开放期,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12个月,以此类推。
封闭期与开放期示例:比如,本基金的开放期为15个工作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7日生效,则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即2016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6日,则第一个开放期为自2017年11月7日起至2017年11月27日止的十五个工作日;第二个封闭期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12个月,即2017年11月28日至2018年11月27日,以此类推。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和认购费用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 元人民币。
(六)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八)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电话:(021)23212899
传真:(021)2321289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联系人:徐薇
网址:www.py-axa.com
(2)电子直销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
交易网站:www.py-axa.com
微信服务号: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2、代销机构
A. 银行、证券、期货公司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服务热线:95561
网址:www.cib.com.cn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服务热线: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服务热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服务热线:95594
网址:www.bosc.cn
(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服务热线: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6)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冀光恒
服务热线:021-962999
网址:www.srcb.com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服务热线: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服务热线:021-33389888
网址:www.swhysc.com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服务热线:95553或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cn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服务热线:95521或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服务热线: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服务热线: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0楼5楼,7楼,8楼,18楼,19楼,38-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服务热线:95575
网址:www.gf.com.cn
(1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服务热线: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1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服务热线:95587或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服务热线: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7)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服务热线: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1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服务热线: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B. 第三方销售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原数米基金)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服务热线: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服务热线: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服务热线: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4)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原万银财富)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04-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服务热线:4000598888
网址:www.zscffund.com
(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厦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服务热线: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
法定代表人:其实
服务热线: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服务热线:4008188000
网址:www.myfp.cn
(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莉
服务热线: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9)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5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服务热线: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10)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A2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A2208室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服务热线: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1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 号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 弄61 号10 号楼12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服务热线:4009217755
网址:www.leadbank.com.cn
(12)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服务热线:4006433389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13)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服务热线:021-22267995
网址:www.dtfunds.com
(14)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原乐融多源)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B座裙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胡伟
服务热线: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15)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 号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 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服务热线: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陆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陆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服务热线: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17)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千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服务热线: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18)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服务热线:40016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19)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法定代表人:张彦
服务热线:4001661188
网址:8.jrj.com.cn
(20)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生胡同31号5号楼51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综合楼A座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服务热线:4006262818
网址:www.5irich.com
(21)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1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服务热线:4000888080
网址:www.qiandaojr.com
(22)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服务热线: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23)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服务热线: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2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服务热线: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25)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京东金融)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 号1 号楼22 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 号院A 座17 层
法定代表人:陈超
服务热线:95118
网址:fund.jd.com
(26)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服务热线: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27)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服务热线:01059013895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2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A10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服务热线: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29)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3E-265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A座五层
法定代表人:林琼
服务热线:400-767-6298
网址:www.youyufund.com
(30)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服务热线:400-799-1888
网址:www.windmoney.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九)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6月15日。在募集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募集。
3、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果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 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2 亿元人民币,且认购份额持有人不少于200 人,则该《基金合同》满足生效条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在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作他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4、若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备案条件,则《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认购本基金的投资人。《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与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支付。
(十)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法。
2、认购费率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基金投资人认购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购费用,即在认购时支付认购费用。基金投资人认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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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M 为认购金额
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本基金A类份额的认购费由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认购费率或免除上述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时缴纳认购费用,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2)投资人认购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投资人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3)上述认购费用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上述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截位,由此产生的收益由基金财产承担,其中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及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全部予以确认,如果认购期内认购利息为5.5 元,则其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0%)=9,900.99元
认购费用=10,000-9,900.99=99.01元
本金认购份额=9,900.99/1.00=9,900.99份
利息折算份额=5.5/1.00=5.5份
认购份额=9,900.99+5.5=9,906.49份
即如果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可得到9,906.49份A类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全部予以确认,如果认购期内认购利息为5.5元,则其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0 元
本金认购份额=10,000/1.00=10,000.00份
利息折算份额=5.5/1.00=5.5份
认购份额=10,000.00+5.5=10,005.5份
即如果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份额,可得到10,005.5份C类基金份额。
二、发售方式及有关规定
1、在募集期内,本公司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发售(电子直销暂限个人投资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本基金在代销网点、电子直销渠道认购以金额申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10元,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在直销机构(柜台方式)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调整直销机构(柜台方式)的最低认购标准。
2、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上海直销中心
1、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认购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可选择到本公司上海直销中心认购。
(2)投资者可以选择银行认可的方式进行认购缴款(现金缴款除外)。
(3)在上海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投资者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资金结算账户,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资金结算账户的户名必须与投资者的名称一致。
(4)营业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6月15日9:00~17:00(节假日不受理)。
(5)请有意在上海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上海直销中心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py-axa.com)上下载有关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6)上海直销中心与代销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① 投资者可从2018年5月14日起到上海直销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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