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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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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8-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版)

(注:对于认购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或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在认购期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份额,其对应认购费率为1.2%,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1.2%)=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98,814.23+50)/1.00=98,864.23份

即:该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8,864.23份基金份额。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将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同时公开发售。基金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二)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直销柜台或销售机构认购的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销售机构的代销网点接受投资人每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元,若代销机构有关于交易级差规定的,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即不得撤销。

(四)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

三、认购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本公司的基金账户。

1、已有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本公司的基金账户的开户。

2、尚无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基金账户的开户,本公司可为其分配基金账户。

3、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中心办理过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

4、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中心办理过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拟通过其他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的,必须先在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账户登记业务。

(二)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

1、在基金募集期间,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向认购金额不低于1元的投资者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认购手续。

2、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期间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3、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A、填妥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C、资金结算账户的原件及复印件;

D、开通传真交易的投资者,签署《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

E、填写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A、填妥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加盖印鉴章);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明(如有);

D、产品成立、备案证明(非法人机构);

E、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F、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G、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H、机构注册证书、存续证明文件、信托协议、备忘录、公司章程及其他可以验证客户身份的文件;

I、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J、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K、签署《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

L、填写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机构客户版本);

M、预留印鉴表。

(上述原件供查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B、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现金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C、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B、划付认购资金的银行凭证客户联回单复印件。

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5、认购资金的缴纳

投资者需按照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在办理认购前将足额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表:公司直销账户列表

账户一:中国农业银行

户 名: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专户)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账 号: 03492300040003423

联行行号: 30398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103290028025

账户二:中国建设银行

户 名: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账 号: 31001520313050002399

联行行号: 52440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105290061008

账户三:中国银行

户 名: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账 号: 445559213730

联行行号: 40358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104290003582

账户四:中国工商银行

户 名: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证券大厦支行

账 号: 1001184219000070625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102290018429

账户五:招商银行

户 名: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 号: 216089229110001

联行行号: 82051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308290003020

账户六:交通银行

户 名: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账 号: 310066580018004768770

联行行号: 066580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301290050844

账户七:浦东发展银行

户 名: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浦发银行上海漕河泾支行

账 号: 97460153850000011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310290097462

账户八:民生银行

户 名: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 号: 0201014040000935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305290002012

账户九:宁波银行

户 名: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宁波银行上海虹口支行营业部

账 号: 70170122000023937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313290010158

6、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单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认购的基金名称、基金代码和投资者名称,并确保募集期间工作日当日16:30前到账。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资金,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和直销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投资者当日未将足额资金划付到账,则以资金到账日作为认购申请的受理日(即有效申请日)。

至募集期结束,出现以下任一无效认购情形的,认购款项将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投资者在募集期结束后认购资金仍未到账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造成无效认购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直销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募集期间的24小时均可进行认购,但工作日16:3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开户时投资者需接受本公司认可的身份验证方式。

3、认购流程

A、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当日,即可使用开户证件号码或交易账号登录进行基金的认购业务。

B、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相关流程请参见本公司关于网上直销的相关公告。

C、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4、缴款方式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四)银行类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本基金的银行类代销网点,此程序原则上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机构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以各代销网点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申请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A、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B、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a、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C、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a、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b、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机构投资者申请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A、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B、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原件供查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C、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a、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b、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五)券商类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场外券商类代销网点,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机构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以各代销网点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为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网点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C、代销网点指定的银行存折(储蓄卡)。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原件供查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F、预留印鉴;

G、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D、代销网点指定的银行存折(储蓄卡);

E、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A、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代销网点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A、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B、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D、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网点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A、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代销网点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E、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四、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五、募集费用

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可以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认购费中列支,不得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若基金募集失败,募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具备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3、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4、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罗菲菲

(三)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成善栋 联系人:王瑞英

电话:021-61009916 传真:021-61009917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 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

2、场外代销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0755-22166118 传真:0755-25841098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王菁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6)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李弢

电话:010-84183389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7)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0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电话:021-38565547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邓颜

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马良婷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徐诚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苗汀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吴卫东

电话:021-68419822 传真:021-2083577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www.licaike.com

(1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钰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fund.eastmoney.com

(1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7)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 上海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1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站:www.hcj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份额,并及时公告。

(四)与本基金有关的登记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