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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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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29 股票简称:城市传媒 编号:临2018-018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5月8日在公司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鸣飞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重大资产重组部分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重大资产重组部分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临2018-020号公告)。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孟鸣飞、贾庆鹏、杨延亮、李楷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大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认购美元基金的公告》(临2018-021号公告)。

公司9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8-022号公告)。

公司9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变更重大资产重组部分承诺履行期限的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附件。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

2.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日

股票代码:600229 股票简称:城市传媒 编号:临2018-019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5月8日在公司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茗茗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重大资产重组部分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变更重大资产重组中所作解决瑕疵房产事项的承诺履行期限事宜,系因政策尚未明确、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等致其无法在原承诺期限内解决相关瑕疵问题。如通过资产处置等方式解决瑕疵问题,将不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给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失。公司在实际占有、使用相关瑕疵资产且权属无争议的状况下,继续以办理产权证书作为解决相关资产瑕疵的主要手段是合适的。同时,针对公司在瑕疵资产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公司的控股股东亦承诺将履行补偿义务,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大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日

股票代码:600229 股票简称:城市传媒 编号:临2018-020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变更

重大资产重组部分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原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

1.原承诺内容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城市传媒”)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时,曾作出承诺:“就本次资产重组置入上市公司的房产、土地中,本公司实际占有、使用但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瑕疵房产、土地,本公司承诺在本次重组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三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解决该等瑕疵问题。”(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承诺”)

2.履行情况

根据瑞华审字[2015]01670029号《审计报告》,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房产、土地如下所示:

目前,上述资产中目前平度开发区传达室(第三项)、莱西荷塘小区车库(第十一项)、莱西烟台路门市部(第二十五项)、高新区华贯路670号、672号及678号(第十七至十九项,办理产权证书时,房屋坐落编号调整为高新区华贯路671号、高新区华贯路673号、高新区华贯路675号、高新区华贯路677号、高新区华贯路679号、高新区华贯路681号)房产已通过资产出售、政府回购、办妥产权证书等方式解决了瑕疵问题,其余资产仍在解决有关瑕疵问题的过程之中。

上述房产类瑕疵资产账面价值占2014年度城市传媒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比例为2.56%,占城市传媒合并口径总资产的比例为1.77%(未剔除已经解决瑕疵的六处房产);土地类瑕疵资产账面价值占城市传媒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比例为0.0068%,占城市传媒合并口径总资产的比例为0.0047%(主要为瑕疵房产所在的两处土地)。相关瑕疵资产占公司资产比重较低,若因瑕疵问题产生损失,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上述瑕疵房产、土地目前由公司正常使用,公司未因产权瑕疵问题形成使用或经营障碍,未因产权瑕疵问题受到处罚或其他损失。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6月30日下发批文,对公司2015年度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正式予以核准。因此,公司对于上述资产瑕疵问题的解决期限为2015年6月30日至2018年6月30日,相关承诺尚在有效期之内。

二、变更承诺履行期限的原因

承诺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本次重组承诺所承诺之事项与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积极协商解决上述资产产权瑕疵问题,但因相关辖区的城区(城乡)改造拆迁计划、当地政府规划及产业布局调整计划等落地尚需时日,同时部分相关资产亦存在一定的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截至目前,尚有部分资产无法如期解决瑕疵问题。

基于上述事实并考虑到如下因素:

第一,本次重组承诺所涉相关瑕疵资产主要为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零售网点用房、仓储用房及个别员工宿舍用房,已形成一定的商业聚集效应及历史使用惯性,且相关资产实际占有及使用权属无争议。如通过资产处置等方式解决瑕疵问题,将不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维持相关瑕疵资产的现有使用状态是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选择。

同时,房产类瑕疵资产账面价值占2014年度城市传媒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比例为2.56%,占城市传媒合并口径总资产的比例为1.77%(未剔除已经解决瑕疵的六处房产);土地类瑕疵资产账面价值占城市传媒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比例为0.0068%,占城市传媒合并口径总资产的比例为0.0047%。相关瑕疵资产占公司资产比重较低,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另外,相关瑕疵资产中主要资产位于青岛市辖区的核心区域,未来资产升值或取得拆迁补偿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公司实际占有、使用相关瑕疵资产将更有利于公司及股东能够分享相关资产之后的资产升值收益。

第二,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就置入资产涉及若干城市传媒及其全资子公司实际占有、使用但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若该等房产被依法收回,或因其他法律障碍影响城市传媒实际经营的,青岛出版将对城市传媒的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法租赁或重建该等土地对应的地上房产的替代性房产所支出的费用、合法租赁或重建期间对城市传媒生产经营造成的实际损失或额外费用等,予以全额补偿。”因此,在维持现状及现有使用状态的情形下,若本次重组承诺所涉相关瑕疵资产因瑕疵问题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控股股东将承担对公司的相关赔偿责任。继续占有、使用相关瑕疵资产不会对公司及其股东权益造成损失。

第三,公司2015年度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置入资产以收益法评估结果做为最终的交易作价。同时,本次重组承诺所涉相关瑕疵资产已实际交由公司控制及使用。

基于上述原因及考量,后续公司将在实际占有、使用相关瑕疵资产且权属无争议的状况下,继续以办理产权证书作为解决相关资产瑕疵的主要手段,因此公司拟申请变更本次重组承诺的履行期限。

三、变更后的承诺事项

公司拟变更承诺如下:

“对于瑞华审字[2015]01670029号《审计报告》中所载的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房产、土地,城市传媒将在政策明确且相关瑕疵资产满足办理产权证书条件后的12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解决该等瑕疵问题。”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在2015年度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将长期有效:

“就置入资产涉及若干城市传媒及其全资子公司实际占有、使用但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若该等房产被依法收回,或因其他法律障碍影响城市传媒实际经营的,青岛出版将对城市传媒的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法租赁或重建该等土地对应的地上房产的替代性房产所支出的费用、合法租赁或重建期间对城市传媒生产经营造成的实际损失或额外费用等,予以全额补偿。”

四、内部审批程序

《公司关于变更重大资产重组部分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时有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变更重大资产重组中所作解决瑕疵房产事项的承诺履行期限事宜,系因政策尚未明确、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等致其无法在原承诺期限内解决相关瑕疵问题。相关瑕疵房产目前由公司正常占有并使用,未因产权瑕疵问题形成使用或经营障碍,未因产权瑕疵问题受到处罚或其他损失,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针对公司在瑕疵资产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公司的控股股东亦承诺将履行补偿义务。因此,本次变更重组承诺的履行期限不会对公司及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重大资产重组中所作解决瑕疵房产事项的承诺履行期限事宜,系因政策尚未明确、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等致其无法在原承诺期限内解决相关瑕疵问题。如通过资产处置等方式解决瑕疵问题,将不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给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失。公司在实际占有、使用相关瑕疵资产且权属无争议的状况下,继续以办理产权证书作为解决相关资产瑕疵的主要手段是合适的。同时,针对公司在瑕疵资产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公司的控股股东亦承诺将履行补偿义务,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城市传媒变更重大资产重组中所作解决瑕疵房产事项的承诺履行期限事宜,系因政策尚未明确、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等致其无法在原承诺期限内解决相关瑕疵问题。相关瑕疵房产目前由城市传媒正常占有并使用,城市传媒未因产权瑕疵问题形成使用或经营障碍,城市传媒未因产权瑕疵问题受到处罚或其他损失,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针对上市公司在瑕疵资产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城市传媒的控股股东亦承诺将履行补偿义务。因此,变更本次重组承诺的履行期限不会对上市公司及其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城市传媒变更承诺履行期限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义务,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其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 ,瑞信方正对变更本次重组承诺之履行期限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229 证券简称:城市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8-021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认购美元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认购基金:Grand Everlasting Limited Partnership(以下称“美元基金”)。

●拟投资金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美元基金投资标的:国内某移动互联网音频行业企业(以下称“标的公司”)。因美元基金的额度分配及对标的公司的投资额度尚未完全确定,且标的公司尚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等规定,公司在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决定暂缓披露标的公司信息,待相关条件满足后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

1.目前美元基金尚处于发起筹划阶段,基金的设立、募集、对标的公司的投资额度,以及能否顺利完成对标的公司投资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拟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左右,预计间接占标的公司股权1%左右,公司参与该美元基金份额认购后,合并报表范围将不会发生变更,本次投资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影响很小;

3.公司仅作为有限合伙人获取投资收益,本次投资对公司当期业绩不产生影响,未来投资回收及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极端情况下公司将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投资损失风险。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基于国内移动互联网内容相关行业的飞速发展,深圳前海兴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发起设立一期美元基金,投资于移动互联网音频行业的领先企业。该美元基金将由隶属兴旺投资旗下的境外管理公司Prosperity Capital Limited担任基金管理人,该美元基金对外投资的有限合伙主体是:Grand Everlasting Limited Partnership。

该美元基金拟于2018年5月启动募集,募集将采用认缴制,由境内合格投资者与境外合格投资者进行份额认购。本次公司拟认购不超过4000万元美金的基金份额,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内部审议情况

2018年5月8日,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 外部审批情况

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与上级主管部门就本次对外投资相关情况进行了汇报与沟通,本次投资事项已初步获得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但目前公司尚未取得有关部门的正式书面审批意见。

4.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管理人情况

美元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境外公司Prosperity Capital Limited,该境外公司隶属深圳前海兴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旺投资”)旗下。兴旺投资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的专业股权投资机构,在北京、上海、深圳设有办公室和专业投资团队。兴旺投资专注在教育、文化、互联网、科技领域深入研究和投资,目前管理规模近5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熊明旺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注册时间:2015年6月15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管理人:陈宏、熊明旺、黎媛菲、刘俊。

兴旺投资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

兴旺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

三、拟参与认购基金情况

美元基金对外投资的有限合伙主体是:Grand Everlasting Limited Partnership。目前美元基金尚处于发起筹划阶段,基金管理人尚在与标的公司进行投资协商。因美元基金的额度分配及对标的公司的投资额度尚未完全确定,且标的公司尚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等规定,公司在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决定暂缓披露标的公司信息,待相关条件满足后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投资渠道,优化公司投资结构。美元基金拟投资领域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较强的协同关系。公司通过参与本次投资,有利于加块公司全媒体产业链多元发展。

2.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1.目前美元基金尚处于发起筹划阶段,基金的设立、募集、对标的公司的投资额度,以及能否顺利完成对标的公司投资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拟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左右,预计间接占标的公司股权1%左右,公司参与该美元基金份额认购后,合并报表范围将不会发生变更,本次投资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影响很小;

3.公司仅作为有限合伙人获取投资收益,本次投资对公司当期业绩不产生影响,未来投资回收及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极端情况下公司将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投资损失风险;

4.由于基金为美元基金,在进行境内外项目投资时,会受国家外汇管制相关政策、美元和人民币之间汇率变化因素影响,可能对基金投资项目的价值估值、基金获得的利息和股息、基金出售投资组合的收益和亏损以及分配额产生不利影响,影响有限合伙人收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通知要求,按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229 证券简称:城市传媒 公告编号:2018-022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3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2号出版大厦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31日

至2018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17年度的工作进行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十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4月28日、5月10日的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出版置业有限公司、青岛出版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地址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 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2号出版大厦23层董事会办公室

3. 联系人:宋振文

4. 联系电话:0532-68068888

5. 传真:0532-68068607

6. E-mail:songzhw@citymedia.cn

7. 登记时间:2018年5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29 证券简称:城市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8-023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对外投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7日起停牌。

2018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重大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18年5月10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拟参与认购美元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1)。

按照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5月10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