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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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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18-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33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3月29日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092号)(以下简称“ 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并于2018年3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网站(http://www.csrc.gov.cn/)公布通知书。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中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回复准备。由于申请文件中的财务数据已于2018年4月30日过期,为提高申报材料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完整性,经与中介机构沟通,待反馈意见回复涉及的相关材料补充完善之后再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已于2018年5月9日向中国证监会呈交延期回复申请,申请延期至 2018年 6月 26日前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同意后方可实施。本事项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