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5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场外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8-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18年5月10日起增加建设银行作为旗下部分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业务范围

1、自2018年5月10日起,投资者可在建设银行的营业网点及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及以下业务:

交银新生活力、交银双息平衡及交银医药创新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上述各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费率及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则请详见该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增加建设银行为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产品场外销售机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可通过建设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全部业务范围请联系建设银行进行详细咨询。

注:尽管有上述“二、业务范围”项下说明,遇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相关业务的,销售机构实际可办理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投资者欲了解有关上述基金及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2、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转换业务公告。

3、定期定额投资是指投资人可通过向相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的申购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人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4、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