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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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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516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赵长遂先生出国未参加本次会议,傅涛先生出差未参加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吴干平先生因公出差未参加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钟文俊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及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适时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徐刚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宋政平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7、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

2、 本次议案8、议案10及议案1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合计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410,340,014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童楠、盛佳斌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5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3日以书面及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5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赵长遂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王福军先生、傅涛先生辞去了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参会董事同意,增补汤兴良、徐刚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次变更后,公司第六届战略委员会委员为蒋志坚、汤兴良、沈解忠、赵长遂、徐刚,其中蒋志坚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傅涛先生辞去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经参会董事同意,公司增补徐刚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本次变更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徐刚、蒋志坚、蔡建,其中徐刚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无锡分行申请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3亿元,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华夏银行无锡分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会议同意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华夏银行无锡分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编号:临2018-026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5月1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何方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宋政平先生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全体监事投票选举,何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