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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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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9版)

(92)北京坤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93)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94)江西正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96)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97)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98)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99)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10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1)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2)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103)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4)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105)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6)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107)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8)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09)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10)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1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12)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13)深圳前海欧中联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14)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5)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6)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117)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11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119)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120)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121)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122)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12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3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5)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6)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7)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8)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9)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14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7)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8)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0)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2)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4)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5)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6)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7)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8)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9)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0)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1)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2)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5)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6)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7)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8)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9)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17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1)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174)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5)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6)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7)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8)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80)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1)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2)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183)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4)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5)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6)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7)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8)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9)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190)九州证券有限公司

(19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2)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3)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4)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195)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6)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7)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8)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9)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3)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4)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5)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登记机构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 010-65171166

传真: 010-65187068

联系人: 许鹏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

负责人: 王卫东

电话: 010-65171188

传真: 021-65176800

联系人: 黄伟民

经办律师: 黄伟民、陈周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林佳璐

经办注册会计师:林佳璐 、张振波

四、基金的名称

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六、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力争使基金份额净值高于价值增长线水平的前提下,本基金在多层次复合投资策略的投资结构基础上,采取低风险适度收益配比原则,以长期投资为主,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流动性,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本基金不会使用财务杠杆放大金融衍生产品的作用。

八、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兼顾风险预算管理的多层次复合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层面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理念和风险管理方针,基金将通过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决策来确定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和现金的比例。长期内,本基金将基于以宏观经济分析为重点的资产类别收益风险预测框架来调整资产配置。短期内,本基金将基于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政策、法规的相关变化,通过时机把握来调整资产配置。待股票指数期货推出后,本基金计划使用该衍生产品进行组合保险。

(2)股票组合层面

本基金以全市场A股流通股加权指数作为市场基准指数,使用行业/风格结构来构建股票组合,并以单个行业/风格的市场基准指数权重作为考虑的出发点;为增强股票组合的预期收益,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分析方法来确定股票组合中单个行业或风格偏离其市场基准指数权重的比例;为控制股票组合与市场基准指数的跟踪误差,本基金将对单个行业或风格组合偏离其市场基准指数权重的程度进行限制。

(3)股票选择层面

本基金将以A股市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上市股票作为选股范围,依据划分高质量、价值型和成长型的标准,通过估值比较、质量比较和增长比较三个层次的框架筛选出高质量的价值型公司和高质量的成长型公司,再基于竞争能力、估值比较和市场趋势等因素主动确定最终选择。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可投资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包括可转换债)等。本基金将在研判利率期限结构变化的基础上做出最佳的资产配置及风险控制。在选择国债品种中,本基金重点分析国债品种所蕴涵的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并且关注投资人结构,根据利率预测模型构造最佳期限结构的国债组合;在选择金融债、企业债品种时,本基金重点分析债券的市场风险以及发行人的资信品质,资信品质主要考察发行机构及担保机构的财务结构安全性、历史违约/担保纪录等。可转债的投资则结合债券和股票走势的判断,捕捉其套利机会。

本基金建仓时间为3个月,使股票仓位达到30%,其中高质量的价值型公司和高质量的成长型公司股票的投资比例将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九、业绩比较基准

自本基金成立日至2008年8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基金管理人通过自身的投资管理与风险管理,创造出一条随时间推移呈现非负增长态势的安全收益增长轨迹,简称价值增长线。

为使本基金的业绩与其业绩比较基准具有更强的可比性,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意后,自2008年9月1日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7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今后如果市场出现更具代表性的投资基准,或者更科学的复合指数权重比例,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基金管理人可调整或变更投资基准。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以在风险约束下期望收益最大化为核心,在收益结构上追求下跌风险有下界、上涨收益无上界的目标。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下转9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