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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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8-03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5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庆堂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各董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5月10日出具的致同专字(2018)第350ZA0229号《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截止2018年4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3,064.98万元。会议同意用本次募集资金3,064.98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艾春香先生、樊海平先生、汤新华先生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和程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用3,064.98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刊登于2018年5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艾春香先生、樊海平先生、汤新华先生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确保募集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缓解流动资金需求压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刊登于2018年5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进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艾春香先生、樊海平先生、汤新华先生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2018年5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3、保荐代表人相关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8-038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5月10日上午在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修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5月10日出具的致同专字(2018)第350ZA0229号《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截止2018年4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3,064.98万元。会议同意用本次募集资金3,064.98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3,064.98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范围一致。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审报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64.9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刊登于2018年5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刊登于2018年5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进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度安排,且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2018年5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8-039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3,064.98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2018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已经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3,064.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42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30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5,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9,433,962.26元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295,566,037.74元,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2,349,999.9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216,037.7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23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8)第350ZA001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根据实际数额予以置换。如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计划投资额,差额部分公司将通过留存收益、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自筹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2018年4月23日,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3,064.98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国家和地方有权审批机关备案。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与募集说明书承诺情况比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8年5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已经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3,064.98万元。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18年5月1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5月10日出具的致同专字(2018)第350ZA0229号《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天马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8年4月23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保荐机构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和程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同意公司用3,064.98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3,064.98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范围一致。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审报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64.9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专字(2018)第350ZA0229号《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8-04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42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30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5,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9,433,962.26元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295,566,037.74元,上述资金已由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转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人民币165,566,037.74元,账号35001618107059778899-0005;转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交通路支行人民币130,000,000.00元,账号351008080018010094686。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2,349,999.9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216,037.7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23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8)第350ZA0013号”《验资报告》。

上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并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2018年4月30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使用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95,566,037.74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要求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在确保募集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缓解流动资金需求压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天马科技本次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海通证券对天马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8-041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19年4月30日止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42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30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5,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9,433,962.26元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295,566,037.74元,上述资金已由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转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人民币165,566,037.74元,账号35001618107059778899-0005;转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交通路支行人民币130,000,000.00元,账号351008080018010094686。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2,349,999.9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216,037.7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23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8)第350ZA0013号”《验资报告》。

上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并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进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6个月以内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证券及衍生品投资、委托贷款(包括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单个资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办理的通知存款、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和收益等。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由财务中心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审批。

2、公司财务中心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安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度安排,且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马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海通证券对天马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无异议。

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额为0元

截止目前,公司利用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0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