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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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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
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2018-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东方新星 公告编号:2018-022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

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18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15:00至17:00。

届时公司的董事长、董秘、财务总监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东方新星 公告编号:2018-023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经事后核查,现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合并现金流量表”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作出更正。

2018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更正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后(更改数字黑体加粗);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更改数字黑体加粗)

更正前: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更正后(更改数字黑体加粗)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更正前:

第四节 财务报表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更正后(更改数字黑体加粗)

第四节 财务报表

5、合并现金流量表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除上述内容更正以外,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并在本更正公告发布的同日披露《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更新后)》、《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更新后)》,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东方新星 公告编号:2018-02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会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奚进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东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