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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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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8-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8-026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 年 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s://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2018年5月18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酒店八楼华睿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还将听取2017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提案6、提案7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三)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四)登记时间:2018年5月16日、5月17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

(五)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到场,法人授权等相关文件均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七)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层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51

联系电话:(028)68539558 传真:(028)68539800

联系人:宋晓萌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公司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为“360593”,投票简称为“大通投票”。

(三)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稿,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3”,投票简称:“大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对大通燃气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备注: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单位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