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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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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8-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8-038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证公函〔2018〕0378号《关于对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并会同年报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问询函》所提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现就问询函中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主业经营情况

1.经营业绩下滑。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34亿元同比略增长0.6%;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5981万元,同比下降13.83%;主业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3.84个百分点。在2017年钢铁行业经营普遍向好、企业效益稳步提升的背景下,公司业绩却出现明显下滑。同时,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连续六年为负。公司主业经营不善,盈利能力欠佳。请公司:(1)结合各细分行业生产经营情况,区分钢铁、煤炭、房地产、矿石采选等不同业务板块,量化分析披露公司在营业收入基本持平情况下,净利润及毛利率下滑的原因;(2)结合宏观环境变化、行业运行特点,上下游及相互关系等补充说明影响公司业绩的因素及未来发展趋势,揭示公司盈利能力面临的重大不确定性因素,以及公司就经营萎靡拟采取的应对措。”

公司回复:

“(1)结合各细分行业生产经营情况,区分钢铁、煤炭、房地产、矿石采选等不同业务板块,量化分析披露公司在营业收入基本持平情况下,净利润及毛利率下滑的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34亿元同比略增长0.6%,主要原因:

(1)受市场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钢材、焦炭、铁精粉的销售价格较同期分别上涨1,140元/吨、718元/吨、116元/吨,销售量同比分别增加3万吨、减少8.3万吨、减少0.1万吨,产品价格上涨、钢材销售量增加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剔除关联方后同比增加5.77亿元,其中:2017年钢铁主营业务收入51.28亿元,较同期增加4.37亿元;煤炭主营业务收入8.66亿元,较同期增加0.33亿元;矿石采选主营业务收入5.19亿元,较同期增加1.07亿元。

(2)其他板块剔除关联方销售本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76亿元,较同期10.98亿元增加3.78亿元。

(3)房产本期属于建设期,可售房源不足,2017年销售住宅面积4.08万平方米,商业面积0.44万平方米,较同期分别减少9.35万平方米、2.34万平方米,本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1亿元,较同期减少7.37亿元。

(4)其他业务收入1.63亿元,同比减少1.69亿元,本期其他业务销售量同比减少。

主要受上述原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略有增长。

2.2017年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5,981万元,同比下降13.83%;主业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3.84个百分点。按钢铁、房地产、煤炭、矿石采选分析如下:

(1)钢材毛利同比减利4,270万元。钢材经营同比增利16,706万元,其中2017年钢材价格4,035元/吨,比同期2,894元/吨增加1,140元/吨,增利144,915万元;2017年销售成本3,922元/吨,比同期2,913元/吨增加1,009元/吨,减利128,160万元。2016年随着钢材、原料价格回升毛利增加,本期产品实现对外销售,按准则规定上期存货跌价转销,2017年存货跌价同比减利21,575万元。

(2)房产同比减利35,091万元,主要原因:本期置业公司处于建设期,房产销售面积4.5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1.69万平方米;同时销售商业面积0.44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34万平方米。

(3)焦炭同比增利4,655万元,主要是:2017年焦炭综合平均售价1,499元/吨,比同期焦炭平均售价781元/吨,售价上升718元/吨,增利35,300万元;焦炭销售量49.1万吨,比同期销售量57.40万吨,减少8.3万吨,减利554万元;原料煤价格上升,销售成本上升,2017年焦炭平均销售成本1,537元/吨,比同期焦炭平均销售成本854元/吨,吨焦成本增加683元/吨,减利29,542万元;化产品减利549万元。

(4)铁精粉同比增利9,717万元,主要是:2017年铁精粉价格525元/吨,比同期409元/吨增加116元/吨,增利11,475万元;2017年销量98.9万吨,比同期99万吨减少0.1万吨,减利17万元;销售成本2017年340元/吨比同期322元/吨增加18元/吨,减利1,741万元。

由于受上述主要原因的影响2017年主营业务利润6.41亿元较同期减少2.52亿元,加之期间费用12.40亿元较同期增加1.09亿元,其中财务费用7.07亿元较同期增加1.52亿元。导致公司收入同比略有增长,而净利润及毛利同比下降,剔除存货跌价以及房地产建设周期影响,公司钢材、焦炭、铁精粉收入、毛利同比增加。

“(2)结合宏观环境变化、行业运行特点,上下游及相互关系等补充说明影响公司业绩的因素及未来发展趋势,揭示公司盈利能力面临的重大不确定性因素,以及公司就经营萎靡拟采取的应对措。”

国内特殊钢行业的供需结构存在较大的不平衡,部分高端产品国内不能生产或产品质量不能满足客户的要求,导致高端产品大部分仍依赖进口。未来国内特殊钢消费潜力较大的行业主要在核电、机器人制造、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等方面。随着制造业的发展,钢铁工业去产能的持续推进,以及高端产品国产化的发展,高端特殊钢市场存在较大的增长空间。目前公司装备升级改造已基本完成,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品种结构不断的优化,公司未来发展趋势向好。

公司面临重大不确定因素:

1.国内钢材市场价格上行,整体处于高位,众多因素如环保政策收紧、国内需求下降、原材料成本上升等对钢铁行业的影响日益突出,钢材价格的大幅波动给钢铁企业及相关行业带来重要影响。

2.国家不断绷紧对两高一剩行业的融资政策,直接导致公司融资难、融资贵,同时公司“十二五”期间大量依托“短贷长投”进行的工艺装备升级改造,使财务成本居高不下。

3.随着环保标准不断提高及环保税开征等影响,钢铁企业环保压力加大、环保成本增加。

应对措施:

1.持续全面对标挖潜,深入精细化管理和标准化体系建设。

2.持续以成本控制、管理提升、技术创新、结构调整为重点,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3.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多方位筹措资金,确保资金链安全。

4.内部实行精细化管理,开源节流,提高盈利水平,大力推进资本性融资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财务费用。

5.公司高度重视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积极开展环保工作,预计持续在环保方面进行相关投入。

“2.季度波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一、二、三、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1.62亿元,14.80亿元、15.55亿元及32.37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82万元、2.7万元、-1.72亿元及2.2亿元,主要财务数据季度间波动较大。请公司:(1)结合同行业生产经营及主营产品的产量、销量、平均销售价格季度变动趋势等,说明报告期内季度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2)分析在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保持平稳的情况下,第四季度营业牧入及净利润环比大幅上涨的合理性;(3)补充说明第三季度营业收入环比明显增长、仅次于第四季度32.37亿元的情况下,其亏损额高达1.72亿元的原因,以及第三季度增收不增利的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结合同行业生产经营及主营产品的产量、销量、平均销售价格季度变动趋势等,说明报告期内季度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

1.销售价格波动较大。其中2017年钢材销售价格二季度环比一季度下跌162.30元/吨、三季度环比二季度上涨344.04元/吨、四季度环比三季度上涨266.06元/吨;焦炭销售价格二季度环比一季度下跌44.98元/吨、三季度环比二季度下跌65.26元/吨、四季度环比三季度上涨336.21元/吨。

主要产品销售价格

单位:元/吨

2.销售量波动较大。其中四季度置业公司销售面积3.93万平方米。

主要产品产量

单位:吨

主要产品销售量

单位:吨或平方米

3.由于受市场、冬储、区域、环保等因素的影响,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季度间波动大。尤其是在三、四季度环保督查力度加大,导致整个青海地区企业主要原材料铁精粉的部分供应商由于达不到环保要求而被暂停关闭整治,导致市场上铁精粉供不应求,为了保障生产的正常需要,公司从日照港、连云港采购进口原料导致采购成本上升不断上升,成本波动相应较大。详见下表:

主要原材采购价格情况

单位:元/吨

4.公司处置4家子公司股权,导致四季度投资收益增加7.2亿元。

由于受上述主要原因的影响,报告期内各季度间净利润差异较大,与同行业不可比。

“(2)分析在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保持平稳的情况下,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环比大幅上涨的合理性;”

1.西钢置业公司房产开发受高原气候影响,一般每年3月份开工建设,11月份停止施工,正常房地产开发周期约为18月左右。四季度部分房产竣工达到可销售条件,实际销售房产39,299.03平方米,实现收入2.48亿元,净利润增加0.36亿元。

2.四季度公司销售钢材35.51万吨,较前三季度分别增加8.37万吨、3.65万吨、2.97万吨,生产量、销售量增加导致收入增加。

3.四季度由于市场、价格等因素影响,商贸公司加大了铝卷、聚氯乙烯、冶金材料等品种的销售量,实现收入12.28亿元。

4.本期出售肃北博伦公司、哈密博伦公司、格尔木矿业公司、祁连矿业公司股权增加投资收益7.2亿元。

受上述主要因素的影响,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环比大幅上涨。

“(3)补充说明第三季度营业收入环比明显增长、仅次于第四季度32.37亿元的情况下,其亏损额高达1.72亿元的原因,以及第三季度增收不增利的合理性。”

公司第三季度钢材、铁精粉销售量环比增加0.68万吨、增加4.08万吨,钢材、铁精粉销售价格环比上涨344元/吨、下跌37.73元/吨;钢材、铁精粉销售量增加、钢材销售价格上涨导致营业收入较二季度环比增加,同时仅次于第四季度32.37亿元;钢材销售价格上涨的同时,受市场、冬储、区域、环保等因素的影响,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三季度处于高位运行,尤其是焦炭采购成本环比上涨111元/吨、电极采购成本环比上涨85,928元/吨、钢坯采购价格环比上涨1,576.67元/吨、钒铁采购价格环比上涨63,725.49元/吨及耐火材料环比涨价50%以上。受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第三季度增收不增利。

会计师意见:

对收入执行的主要程序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销售循环有关内控,包括销售价格的制定与审批、销售订单的处理与发货、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的确认、应收账款管理及销售收款等;针对销售业务管理系统,聘请事务所内IT专家进行抽样测试及复核,特别关注销售返利及折扣情况;结合交易发生额及应收账款、预收账款余额函证程序;选取样本,将销售收入与出库记录、合同、发货单及签收记录等支持性文件进行核对,特别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样本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核查主要产品近两年的售价、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判断交易价格及毛利是否出现异常波动;分析、复核公司2017年分月、分产品的销售情况。

对成本执行的主要程序包括:了解公司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成本核算方法,检查成本核算方法与生产工艺流程是否匹配,前后期是否一致;对主要生产车间本期发生的生产成本进行分析性复核,检查各月及前后期单位成本是否有异常波动;抽查成本计算单,检查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是否正确,并与有关佐证文件相核对;检查生产成本在当期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的分配是否正确;获取关于现有设备生产能力的资料,检查产量是否与现有生产能力相匹配;抽取主要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检查发出计价是否正确;结合期末存货的实地监盘情况,对成本进行了成本倒轧;检查存货出入库的截止性是否正确,是否存在跨期情况;核查主要产品近两年的成本、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判断交易价格及毛利是否出现异常波动。

对毛利率执行的审计主要程序包括:结合收入、成本及存货的审计基础上,从产品的销量、单位售价、单位成本、产品结构的变化进行本期与上期比较,分析毛利率是否有异常变动;本期重要产品的毛利率,与上期和同行业进行比较,关注其走势是否存在显著异常。

综上所述,企业报告期内季度净利润差异较大是合理的;在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保持平稳的情况下,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环比大幅上涨是合理的;第三季度增收不增利也是合理的。

“3.财务风险。根据年报,公司2017年财务费用为7.07亿元较上年增加27.46%,主要原因为公司借款规模大,且囚资本市场资金紧张导致公司资金成本增加。同时,公司货币资金约21亿元,同比下降36.62%;资产负债率达到84.74%,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流动负债(152.36亿元)大大超过流动资产(67.98亿元)。公司资金面紧张,财务压力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资金短缺、财务成本高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影响;(2)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压力及还款风险;(3)受非公开定向增发及国投借款同比减少影响公司2017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2016年度的27.88亿元降至-17.14万,其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由214.08亿元降至176.82亿元,公司融资能力弱化,较难通过债务融资补充货币资金请结合资产结构、负债情况、融资能力等,充分说明公司为应对资金短缺拟采取的相关措施。”

公司回复:

“(1)资金短缺、财务成本高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影响;”

资金短缺在个别时点会挤占经营性资金,但年度内经营性资金有结余;公司财务成本较行业平均水平相对较高,对公司营业利润相应造成了影响。公司主要依靠扩大规模、提高盈利水平进行消化。

“(2)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压力及还款风险;”

公司在融资贷款集中到期时,存在短期偿债压力及还款风险。但依靠政府、大股东的大力支持以及积极拓宽各类融资渠道,能够化解此类风险。

“(3)受非公开定向增发及国投借款同比减少影响公司2017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2016年度的27.88亿元降至-17.14万,其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由214.08亿元降至176.82亿元,公司融资能力弱化,较难通过债务融资补充货币资金。请结合资产结构、负债情况、融资能力等,充分说明公司为应对资金短缺拟采取的相关措施。”

2017年度受“两高一限行业”等政策性影响,总体上看银行类借款资金有所下降,但通过融资租赁、非金融机构融资等方式予以补充。在融资方式和渠道方面反而是不断在拓展,而不是弱化。公司为应对资金临时性短缺拟采取的相关措施:

1.2018年,公司将通过提高规模、提升产品质量、调整品种结构、优化配料结构、科技创效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

2.通过公司努力,与各金融机构协商一致,维持现有授信额度不变。

3.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向大股东累计借款44.7亿元,其中35亿元已置换成长期借款,2018年现有规模将保持稳定。

4.公司按照国家和青海省政府的相关要求,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增资等方式,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

“二、关于财务会计情况

4.预收款与现金流变动。年报披露,公司2017年末预收款项约为6.74 亿元,较上期末大幅增长132.76%,主要是随着钢材市场好转,预收的钢材款增加所致。同时,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6 亿元,较上年的-18.57亿元扭亏为盈,公司解释为本期货款回笼中现款比例增加,应收票据贴现及解付同比增加,物资采购用现款结算比例下降所致。上述原因披露不够充分。请公司:(1)结合钢材产品主要销售区域的市场行情、竞争格局、下游需求及客户等情况,具体说明公司在营业收入基本持平的情况下,预收款明显增加的原因;(2)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结算方式和收入确认政策等是否发生变化;(3)结合上述情况及应收票据贴现解付的详细状况,有针对性地分析经营性现金流扭亏为盈的原因,以及与净利润变动出现背离的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结合钢材产品主要销售区域的市场行情、竞争格局、下游需求及客户等情况,具体说明公司在营业收入基本持平的情况下,预收款明显增加的原因;”

2017年钢材收入51.28亿元,较2016年增加5.8亿元,钢材价格持续上涨,客户锁定资源、增加冬季储备导致公司收到预收账款增加。其中金额较大单位:陕西东岭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1.35亿元、华龙新瑞公司增加1亿元、重庆秦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增加0.5亿元、无锡市国联金属材料市场有限公司增加0.42亿元、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加0.4亿元。

“(2)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结算方式和收入确认政策等是否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结算方式和收入确认政策均未发生变化。

“(3)结合上述情况及应收票据贴现解付的详细状况,有针对性地分析经营性现金流扭亏为盈的原因,以及与净利润变动出现背离的合理性。”

公司销售产品、采购支出与客户、供应商结算模式以承兑汇票为主,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包括现金回款、应收票据解付入账、销售货款收到应收票据贴现构成。

2017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4.16亿元,较2016年增加现金流入22.73亿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26.30亿元,增加较大公司:西钢股份公司增加14.56亿元、腾博公司增加10.72亿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4.04亿元,增加较大公司:西钢股份公司减少6.33亿元、腾博公司增加10.07亿元。具体如下: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26.30亿元,增加的主要原因:

(1)西钢股份公司同比增加14.56亿元,原因销售回款同比增加3.94亿元,应收票据解付增加2.63亿元,应收票据贴现增加5.86亿元。

(2)腾博公司同比增加10.72亿元,主要是2017年现金结算比例增加到36.36%。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4.04亿元:

(1)西钢股份公司同比减少6.33亿元,预付账款同比减少3.58亿元、应付账款减少1.06亿元、应付票据到期解付减少1.85亿元。

(2)腾博公司同比增加10.07亿元,主要是2017年以现金结算比例增加到36.36%。

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中我们对于公司本期期末预收账款余额较大的客户执行如下审计程序:执行分析程序,分析两期波动异常的原因;向对方函证本期期末预收账款余额,统计回函结果后,结合收入确认原则检查相关的战略合作协议、出库单、结算单、发票等相关单据;从公众媒体查询公司客户的相关信息(天眼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确认公司客户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一步确认预收款项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核查了公司销售模式、结算方式和收入确认政策与上期是否一致。

检查票据贴现协议、承兑协议等支持性文件,同时结合银行函证,逐笔核查大额的票据贴现。

综上所述,公司在营业收入基本持平的情况下,预收账款明显增加是合理的;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结算方式和收入确认政策等没有发生变化;经营性现金流扭亏为盈与净利润出现背离是合理的。

“5.预付款项。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预付款项6.34亿元,较期初大幅上升56.03%,主要系环保督查、原材料供应紧张加大进口原材料采购导致预付款增加所致。其中,账龄一年以内的预付款余额5.33亿元,占比达到84%,较期初的3.8亿元明显增长。请公司:(1)结合预付款项的用途、构成、环保督查的具体影响以及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分析预付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说明是否与同行业经营趋势一致;(2)具体列示报告期内新增预付账款的主要对象、交易背景和交易金额,并明确预付对象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结合预付款项的用途、构成、环保督查的具体影响以及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分析预付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说明是否与同行业经营趋势一致;”

2017年度环保督查力度加大,导致青海地区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由于达不到环保要求而被暂停关闭整治,原材料供应商由原来9家左右组织生产,到最低谷时只有1家正常生产;同样由于环保检查,导致甘肃、新疆地区钢铁企业到青海地区采购原材料,造成青海地区资源外流,青海周边原料市场供需失衡。公司为了保障生产的正常进行,不得不从日照港、连云港采购进口原料,导致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同时供货商要求“先款后货”,一年以内的预付账款也急剧增加。

“(2)具体列示报告期内新增预付账款的主要对象、交易背景和交易金额,并明确预付对象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预付账款期末余额6.34亿元,较期初增加2.28亿元。增加的主要单位:上海慧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混匀矿款0.2亿元、青海鑫建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进口粗粉、进口块矿1.28亿元、西宁远翔工贸有限公司物资款0.45亿元,重庆秦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物资款0.16亿元,以上单位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会计师意见:

在审计中我们对于增加的主要单位上海慧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鑫建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西宁远翔工贸有限公司、重庆秦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如下审计程序:向对方函证本期预付账款的期末余额,对方回函和账面数一致;检查了相关的采购合同、检斤单、入库单、结算单、发票等相关单据;从公众媒体查询上述供应商的相关信息(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上述供应商和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综上所述,预付账款大幅增加是合理的,与同行业经营趋势不具有可比性;预付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其他应收款情况。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17亿元,其中往来款约6565万元,融资租赁保证金1.51亿元。公司对约3217万元往来款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账龄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以及3年以上计提比例均为1%,共计提坏账准备约32万元;对约3348万元往来款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以及3年以上计提比例均为0.5%,共计提坏账准备约17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述往来款的具体内容与形成原因;(2)公司与欠款对象之间有无关联关系;(3)结合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历史回款情况、欠款对象的还款能力等,说明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以及公司未来的回款安排。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往来款的具体内容、形成原因、与欠款对象之间有无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2)结合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历史回款情况、欠款对象的还款能力等,说明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以及公司未来的回款安排。”

公司其他应收款剔除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外,主要客户类别包括融资租赁机构、施工方、政府行政部门、合并范围外关联公司及企业内部职工借款。融资租赁机构、施工方与公司存在借款、劳务关系,不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向政府行政部门缴纳的保证金也不存在违约风险;合并范围外关联公司、企业内部职工违约风险极小;同时从2013年至2017年期间历史数据分析,坏账损失占其他应收款比例0.03%,故公司其他应收款照账龄的1%、其他应收款余额的0.5%计提坏账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的坏账准备充分。

2013至2017年5年坏账损失占其他应收款比例

单位:万元

主要款项回款安排:

1.融资租赁保证: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4,400万元应于2019年5月收回;皖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4,000万元应于2019年6月收回;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00万元、1,200万元分别应于2020年1月、2022年8月收回;河北金租租赁有限公司600万元于2020年9月到期;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900万元已于2018年2月收回;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0万元应于2018年10月收回;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1,000万元应于2019年10月收回。

2.个人借款按公司借款规定需在3个月内报账结清。

3.哈密博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款项3,001万元已于2018年4月结清。

4.青海浩发置业有限公司劳务款1,214万元预计在2018年上半年开票结算。

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869万元待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交付使用,验收备案表办理完成,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后返还。

6.开竣工保证金100万元待公司已开发的房产开发完成,经政府验收“与规划设计”一致后返还。

会计师意见:

我们对其他应收款执行的审计程序:

1.执行了函证程序:

(1)编制“其他应收款函证结果汇总表”,对函证结果进行评价;

(2)对于未回函的其他应收款执行替代审计程序。针对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检查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资料。

2.检查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1)取得或编制坏账准备计算表,复核加计正确,与坏账准备总账、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将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本期计提数与资产减值损失相应明细项目的发生额核对,核对相符;

(2)评价坏账准备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计提方法。复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是按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既定方法和比例提取,其计算和会计处理无误。

3.对于应收关联方[包括持股5%以上(含5%)股东]的款项,我们执行关联方及其交易审计程序;对关联企业、有密切关系的客户的交易事项作专门核查:

(1)了解交易事项目的及所应收款项的原因、检查合同等相关文件资料;

(2)向关联方、有密切关系的客户函询,以确认交易的真实性、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除了与欠款对象哈密博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联关系之外,与其他欠款对象无关联关系;相关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7.存货及跌价损失情况。年报披露,2017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30.17亿元,较期初的23.21亿元大幅上升约30%,也明显高于营业成本增长幅度6.36%。但本期仅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678万元,较上期的1.27亿元明显下降,且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1.27亿元。请公司:(1)结合行业发展、生产经营及在手订单情况,补充披露存货增长幅度高于营业成本增长幅度的原因;(2)具体披露存货构成、计提跌价准备的主要考虑、计提依据及涉及品种;(3)结合市场供需变化、价格变动趋势等,分析公司2016年大额计提跌价准备而2017年全部转回或转销的原因及合理性、转回转销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并说明是否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况。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结合行业发展、生产经营及在手订单情况,补充披露存货增长幅度高于营业成本增长幅度的原因;”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钢铁、煤焦化、矿产品开发、房地产开发及其他,其中房地产开发受高原地区季节性影响,开发周期在18月左右。截止2017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30.17亿元,较期初的23.21亿元增加6.96亿元,其中2017年西钢置业公司处于房产建设期,导致开发成本较期初增加3.77亿元;同时原材料铁精粉、焦炭、合金、钢坯等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导致期末原材料结存成本上升,同时在产品、产成品结存成本上升,受上述主要原因的影响,公司期末存货增长幅度高于营业成本增长幅度。

“(2)具体披露存货构成、计提跌价准备的主要考虑、计提依据及涉及品种;”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存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依据是成本大于可变现净值,考虑主要因素是钢种毛利是否亏损,截止2017年12月31日毛利亏损钢种占全部钢种3.9%,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对原料、在制品、自制半产品、产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按照钢材市场销售价格及实际销售成本计算毛利,按毛利亏损钢种占全部钢种占比推算出存货中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再以亏损品种亏损额按工艺消耗推算出原材料亏损额,计提原材料存货跌价准备。

“(3)结合市场供需变化、价格变动趋势等,分析公司2016年大额计提跌价准备而2017年全部转回或转销的原因及合理性、转回转销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并说明是否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况。”

2017年钢材平均价格4,035元/吨,比上年同期2,895元/吨上涨1,140元/吨,涨幅39.38%。2017年销售成本3,922元/吨,比上年同期2,913元/吨增加1,009元/吨,涨幅34.63%。2017年钢材销售价格不断上涨,吨材毛利较上年增加131元/吨,年底亏损品种占比只有3.9%,比2016年底亏损品种占比53.12%下降49.22%。2016年年底已计提1.27亿元存货跌价准备,截止2017年年底已经耗用或销售,故公司对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转销,影响公司2017年毛利增加1.27亿元。公司上述账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况。

会计师意见:

对存货跌价准备执行的审计程序:结合存货监盘过程中检查存货状况而获取的信息判断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算是否有遗漏;测算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金额是否准确,经过测试,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综上所述,公司2016年大额计提跌价准备而2017年全部转回或转销是合理的,不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况。

“8.在建工程建设进展。年报显示,娘娒特井巷在建工程本期增加金额约2.04亿元,本期未转入固定资产,工程累计投入占总预算的比例高达209%,但工程进度仅为87%。请公司补充披露:(1)娘娒特井巷工程项目具体建设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模、投资额、完工进度、计划完成时点、工程投入与工程进度出现较大偏差的原因、是否存在不能完工的障碍;(2)上述工程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为1.24亿元,利息资本化率达到11.53%,明显高于公司其他在建工程,请说明利息资本化率的具体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娘娒特井巷工程项目具体建设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模、投资额、完工进度、计划完成时点、工程投入与工程进度出现较大偏差的原因、是否存在不能完工的障碍;”

江仓娘姆特矿井井田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为21,210.02万吨,建设规模为120万吨/年。2008年11月兰州煤炭设计院编制提交的工程造价概算(按2007定额计算),概算为8.5353亿元。由于地质条件等各方面因素,2015年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报公司董事会审批,总投资调整为18.28亿元,调整金额未经设计单位出具意见。截至报告期末,工程进度为87%。按照概算金额8.5353亿元计算,工程累计投入比例为209%。按照调整后预算金额18.28亿元计算,工程累计投入97.61%。已完成井工巷道掘进主要工程量,地面生产、生活及各项配套设施已基本建设完成,矿区配套环保水处理(井下污水、生活污水)设施已建成投入运行,井下变电所、水泵房、运输、通风及供热、供氧等设备及系统安装已完成,并投入运行,同时完成了矿井“六大安全系统”招标采购,目前工程建设进度处于三期收尾关键阶段。

江仓娘姆特矿井属于高海拔、高寒矿井,由于受气候、地质条件极度恶劣影响,增加施工难度,工程施工单位多,更换频繁。矿区地质因素变化大,地勘资料不准确,井巷工程施工中经历了从上到下揭露永冻层、非冻结砂砾层(泥石流层)、粘土层(裂隙发育、含水量大、遇水膨胀)等复杂地层,大大超出地勘资料所提供的地质状况,进度极慢,困难极大。地面设施从设计、施工上加大了防冻涨、保温措施,施工工期延长,人工费、材料费变化大,投资超出初步设计投资额。同时,由于矿区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导致工期延期,施工时间过长,财务费用因此而增加,工程造价上升。

目前,自然因素、地质因素已克服,工程进入地下深层施工,工期相对确定。木里矿区为国家级矿区,江仓娘姆特矿井已纳入矿区总体规划内,不存在不能完工的障碍。待政府相关部门通过验收后,后期施工期完毕后具备出煤条件。

“(2)工程利息资本化金额为1.24亿元,利息资本化率达到11.53%,明显高于公司其他在建工程,请说明利息资本化率的具体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江仓娘姆特井巷工程资本化金额是为构建该工程占用了一般借款,依据一般借款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来确定的。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报告期资产支出的加权平均数是以在建工程期末余额减去累计资本化金额,减去应付工程款余额,再减去当期工程投资的50%,确定资本化计算的基数。报告期资本化率是以一般借款利息支出除以一般借款本金计算,在计算过程中考虑了加权因素。由于江仓公司报告期借款利息增加,其中利率12.73%的借款利息的金额比重较高,占整个融资的71%,剩余借款利息基本与其他在建工程利率水平相当,导致加权计算的资本化利率高于其他在建工程。

江仓公司娘姆特井巷工程报告期处于等待政府有关部门环保检查意见的暂缓建设阶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非正常中断,通常是由于企业管理决策上的原因或者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等所导致的中断。例如,企业因与施工方质量纠纷,或者工程、生产用料没有及时供应,或者资金周转发生了困难,或者施工、生产发生了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了与资产购建、生产有关的劳动纠纷等原因,导致资产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发生中断,均属于非正常中断。”江仓公司矿井暂停建设,不属于上述非正常中断所列的任何一种情形,暂停建设原因既不属于由于企业管理决策,也不属于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等所导致的中断。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正常中断通常仅限于因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程序,或者事先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中断。例如,某些工程建造到一定阶段必须暂停下来进行质量或者安全检查,检查通过后才可继续下一阶段的建造工作,这类中断是在施工前可以遇见的,而且是工程建造必须经过的程序,属于正常中断。某些地区的工程在建造工程中,由于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如雨季或冰冻季节等原因)导致施工出现停顿,也属于正常中断。”江仓公司矿井暂停建设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环保政策导致,待政府有关部门验收通过后可继续下一阶段的矿井建设,中断是可以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二是矿井位于高海拔高寒地区,冰冻季节工程施工被迫中断7-8个月,中断也是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综合上述,江仓公司矿井暂停建设属于正常中断,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意见:

由于系连续审计,我们检查了最初2008年11月由兰州煤炭设计院编制的工程概算及2015年根据工程建设实际,经公司董事会审批总投资调整为18.28亿元的审批文件,因此预算的支持文件没有完全依据工程预算的要求编制,我们没有调整预算数;我们执行了详细的工程监盘程序,对目前的工程进度,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详细的监盘;通过查询公开资料确认该矿区为已纳入国家规划的开采矿区,其产能也纳入国际及青海省的规划产能内;与江仓能源的管理层了解了采矿证的办理情况,了解相关的进度;与江仓能源的管理层讨论相关矿区资产组的设定,是否出现减值情况;向木里煤业函证,确认双方签订的《木里煤田江仓矿区三井田、四井田采矿权证办理合作协议》将继续得到执行;我们核查了资本化利息计算的方法、资本化率及工程累计投入,查看了一般借款资本化利率相关的合同等。

综上所述,娘姆特井巷工程项目不存在不能完工的障碍;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

9.资金占用。年审会计师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显示,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约15.07亿元,期末占用资金余额仍有3001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根据不同资金占用方,分项列示上述资金往来的形成时间、发生原因、具体内容、占用方的还款进展及后续还款安排;(2)公司将哈密博伦14.3万元、肃北博伦2.21亿元、西钢矿业190万元占用资金核算为“其他应收款”,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准确恰当;(3)公司年报重要提示披露的“是否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为否,信息披露是否存在前后不一致,并进行相应更正。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根据不同资金占用方,分项列示上述资金往来的形成时间、发生原因、具体内容、占用方的还款进展及后续还款安排;”

1.上市公司与哈密博伦公司往来情况

截止2017年11月末,上市公司应收哈密博伦公司2,961.03万元,形成原因为四方抹账形成的经营性往来,出售哈密博伦公司100%股权后收取40万元利息,截止2017年12月末往来账余额3,001.03万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4月结清。同时点上市公司及合并范围子公司应付西钢集团公司38,310.42万元,整体上是上市公司及合并范围子公司欠西钢集团公司35,309.39万元。

2.上市公司与肃北博伦公司往来情况

截止2017年11月末,上市公司应付肃北博伦公司 15,670.36万元,其中应付借款及利息15,476.55万元、代收代付工资保险193.81万元,该款项于2017年12月结清。

3.上市公司与祁连矿业公司往来情况

2017年期初,上市公司应付祁连矿业公司166.5万元,2017年8月将勘探费等代垫费用1,410.25元转到祁连矿业公司,形成应收祁连矿业公司1,243.75万元,2017年12月收到祁连矿业公司现款1,243.75万元后结清。

4.上市公司与格尔木矿业公司往来情况

截止2017年11月末,上市公司应收格尔木矿业公司代收代付的工资保险9.4万元,12月收到代收代付工资保险9.4万元后余额结清。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四家关联公司在2017年11月以前均属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于2017年11月末剥离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西钢集团。

“(2)公司将哈密博伦14.3万元、肃北博伦2.21亿元、西钢矿业190万元占用资金核算为“其他应收款”,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准确恰当;”

由于哈密博伦公司、肃北博伦公司的部分人员社会保险、工资在西宁市社保局参保、当地开户,2017年年初,上市公司应付哈密博伦公司款项,性质属于代收代付工资保险14.3万元,应付肃北博伦公司2.21亿元,其中代收代付工资保险168.66万元、应付借款及利息2.19亿元;截止2017年年初,应付西钢祁连矿业公司190万元,用途临时拆借款,占用的资金不在“其他应收款”核算,实际在“其他应付款”核算,相关会计处理恰当。

“(3)公司年报重要提示披露的“是否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为否,信息披露是否存在前后不一致,并进行相应更正。”

上述四家公司在2017年12月以前均属于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于2017年11月末剥离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西钢集团公司。2017年12月末,上市公司应付肃北博伦公司、格尔木矿业公司、西钢祁连公司余额为零;应收哈密博伦公司3,001.03万元,同时点上市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应付西钢集团公司38,310.42万元, 整体上是上市公司及合并范围子公司欠西钢集团公司35,309.39万元,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会计师意见:

我们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检查了资金占用相关支持性文件;对于正常的铁精粉、球团采购业务放入经营性资金占用,对于其他资金拆借、抹账业务划分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统一放入其他应收款核算;核查了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利息计算情况;我们重点关注了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及上市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占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仍为上市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占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

综上所述,公司将哈密博伦14.3万元、肃北博伦2.21亿元、西钢矿业190万元占用资金核算为“其他应付款”,相关会计处理是准确恰当的;公司年报重要提示披露的“是否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为否,信息披露不存在前后不一致。

10.政府补助。根据年报,2017年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约2460万元,超过公司前一年度归母净利润的10%。请公司:(1)分项列示前述政府补助项目的具体所指、发生时间、确认依据及实际收到情况,并结合相关规则要求,说明是否就此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2)年报第168页披露,公司保障性住房项目本期新增补助金额1.23亿元,与190页披露的补助金额3240万元不一致,请公司说明差异原因并进行相应更正。

公司回复:

“(1) 分项列示前述政府补助项目的具体所指、发生时间、确认依据及实际收到情况,并结合相关规则的要求,说明是否就此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政府补助项目的具体所指、发生时间、确认依据及实际收到情况:

■■

上述政府补助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对政府补助相关事项进行了披露。为了进一步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将在《问询函回复公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关于2017年度及2018年第一季度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对相关事项进行详尽披露。

“(2)年报第168页披露,公司保障性住房项目本期新增补助金额1.23亿元,与190页披露的补助金额3240万元不一致,请公司说明差异原因并进行相应更正。”

西钢置业公司参与青海省棚改房项目,正在开发保障性住房项目涉及棚改户数2050户,按照棚改政策每户补助6万元,本期收到补助资金1.23亿元计入递延收益科目。2017年随着B区项目中54户棚改房完工交付使用应确认的金额324万元,从递延收益转到其他收益。

11.对外担保。根据年报,截至期末,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金额约为10.23亿元,其中对哈密博伦1亿元担保、对肃北博伦5000万元、7500万元、997.5万元三笔担保已经到期,但年报披露担保尚未履行完毕。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述担保是否发生逾期,公司是否已实际承担相应担保责任或计提预计负债;(2)公司是否就问题(1)涉及的对外担保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前述担保是否发生逾期,公司是否已实际承担相应担保责任或计提预计负债;”

公司为哈密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密博伦”)提供的1亿元担保和为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肃北博伦”)提供的5000万元、7500万元、997.5万元担保分别于2018年4月26日、2018年1月5日、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25日到期。鉴于哈密博伦公司和肃北博伦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经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哈密博伦和肃北博伦该四笔资金借款继续提供了担保,未发生逾期。

上述四笔担保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审议程序,同时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就所审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对外担保计划》分别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事前认可审核和独立董事意见,且关联股东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2)公司是否就问题(1)涉及的对外担保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召开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对外担保计划》,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郭海荣、杨忠、黄斌、彭加霖、陈列、钟新宇回避表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18-002号)和《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对外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8-004号)。

2.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对外担保计划》,关联股东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8-009号)。

3.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披露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对外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公司2018年上半年计划担保金额共计91,500万元人民币,包括到期续保61,500万元和新增担保30,000万元。其中,为江仓能源到期续保8,000万元;为肃北博伦新增担保30,000万元、到期续保13,500万元;为哈密博伦到期续保10,000万元;与西矿集团互保30,000万元。”上述披露内容中,为肃北博伦到期续保的13,500万元,即为《问询函》中公司为肃北博伦提供的5000万元、7500万元、997.5万元三笔担保;为哈密博伦到期续保10,000万元,即为《问询函》中公司为哈密博伦提供的1亿元担保。该四笔担保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在担保计划实施取得进展时,主动披露进展情况。

会计师意见:

我们检查了公司对外担保合同及对应的借款合同、公司对外公告、及股东会、董事会的审批文件。

综上所述,前述担保没有发生逾期,公司没有实际承担相应担保责任或计提预计负债;公司就问题(1)涉及的对外担保进展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1日

股票代码:600117 股票简称:西宁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8-039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年度及2018年第一季度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2017年度政府补助情况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7年度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的资金24,603,084.95元。具体情况如下:

(下转18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