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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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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2018-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编号:2018-024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股东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本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披露了《第二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长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

2018年5月11日,公司收到兴长集团出具的《关于岳阳兴长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18年5月11日,兴长集团计划减持时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兴长集团在计划减持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2、兴长集团于2014年9月17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14年9月12日,兴长集团持有公司18.77%的股份;2014年9月15日至2018年5月11 日期间,兴长集团累计减持8,946,281股,占公司股份3.3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兴长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0,822,5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4%,在计划减持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兴长集团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日,兴长集团尚未实施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兴长集团承诺将严格按照有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兴长集团于2018年2月23日召开了第三十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设分立方案》的议案,兴长集团拟进行分设分立并对持有的岳阳兴长股份进行分割(详见2018年2月24日公司《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拟分设分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兴长集团目前正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合规推进分设分立工作,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兴长集团《关于岳阳兴长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