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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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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18—021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2018 年5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上午 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下午15:00—2018年5月11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北湖路1号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浙勇先生。

(6)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8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出。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162,367,1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04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15,708,8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84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6,658,3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97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04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04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83%。

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3、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62,366,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4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7%;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62,366,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4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7%;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62,366,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4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7%;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2,366,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4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7%;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62,366,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4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7%;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2,366,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4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7%;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62,366,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4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7%;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2,366,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04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7%;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股东大会还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众泰汽车《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载于2018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方冰清 马泉

马泉律师、方冰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18—022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于2018年5月2日发出。

2、会议于2018年5月11日在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孔伟平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卓敏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审议表决权。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浙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义务人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义务人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建仁、金浙勇、燕根水、宋嘉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相关交易对方业绩承诺补偿相关事项的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业绩补偿相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如下:

(1)若股东大会通过回购注销股份事宜,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

(2)若股东大会未通过回购注销股份事宜,则授权公司董事会与相关业绩承诺方协商确定其他切实可行的具体补偿方案并执行。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补偿事宜实施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生效以《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义务人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生效为前提。

3、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的全资三级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汽车”)2018年营运资金正常周转,确保完成各项车型的产销,公司将为江南汽车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兴支行申请2亿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公司为江南汽车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江南汽车筹措资金,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为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4、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上述1-3项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5)。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18—023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义务人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原名“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5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义务人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7年4月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454号)《关于核准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向铁牛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以向铁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牛集团”或“补偿义务人”)等22名股东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康众泰汽车”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公司发行股份1,301,907,960.00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份对价总额11,600,000,000.00元。截至2017年4月11日,公司已收到铁牛集团等22位股东持有的永康众泰汽车股权,股份对价为11,600,000,000.00元,其中1,301,907,960.00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其余部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余额10,288,658,077.72计入资本公积;上述增资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7]11341号验资报告。

2017 年 4 月 11 日,经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就本次交易项下的标的资产永康众泰汽车100%股权过户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4MA28D52N36)。

2017年,公司完成了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对铁牛集团等22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永康众泰汽车100%股权的收购,并完成配套资金募集。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铁牛集团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补偿义务人铁牛集团承诺标的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21,000万元、141,000万元、161,000万元、161,000万元。

三、《补偿协议》关于盈利预测补偿安排的约定

根据《补偿协议》的约定,在《补偿协议》所述盈利补偿期间内任一年度,如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小于按照《补偿协议》约定计算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则补偿义务人应计算当期补偿金额: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补偿义务人应当优先选择股份补偿,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如补偿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因发生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行为导致变化的,则上述公式中的补偿义务人“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

上市公司及补偿义务人同意:若触发《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条件,则上市公司应在相关年度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开披露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回购补偿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方案,确定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以人民币1.00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

若前述回购股份并注销事宜因涉及上市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未获相关债权人认可或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等原因而无法实施,则补偿义务人承诺将等同于上述回购股份数量的股份赠送给上市公司股份补偿实施公告中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补偿义务人之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按其各自持有的上市公司相对股权比例确定获赠股份数量。补偿义务人当年应无偿划转的股份数量与当年应回购的股份数量相同,补偿义务人应在接到上市公司通知后30日内履行无偿划转义务。

自《补偿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盈利补偿实施日,若上市公司有现金分红的,则当期应补偿股份在上述期间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补偿的股份赠送给上市公司;如补偿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因发生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行为导致变化的,则补偿义务人当期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

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如补偿义务人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完成上述股份补偿,则不足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偿。

四、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及补偿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标的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328.86万元,已完成业绩承诺。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标的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158.06万元,完成业绩承诺的95.15%。

综上,标的公司2016-201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为257,486.92万元,完成业绩承诺的98.28%。

由于标的公司2016年-2017年累积实际净利润小于按照《补偿协议》约定计算的2016年-2017年累积承诺净利润,则铁牛集团应当补偿金额及补偿股份数量计算如下: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262,000.00-257,486.92)/ 584,000.00*1,160,000.00-0= 8,964.34(万元);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8,964.34/8.91= 1,006.09901(万股)。因此,根据《补偿协议》的约定计算,2017年度铁牛集团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为10,060,991股,上市公司拟以1.00元总价定向回购铁牛集团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数并予以注销。

自《补偿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盈利补偿实施日,若上市公司有现金分红的,则当期应补偿股份在上述期间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补偿的股份赠送给上市公司;如补偿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因发生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行为导致变化的,则补偿义务人当期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

五、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审议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公司将以1.00元总价回购铁牛集团持有的公司10,060,991股股份并予以注销。

六、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本次业绩补偿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鉴于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2016-2017年度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内容,同意铁牛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以股份形式补偿10,060,991股股份,应补偿股份由公司以1.00元总价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该等补偿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义务人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18-024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湖南江南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对象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保障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的全资三级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汽车”)2018年营运资金正常周转,确保完成各项车型的产销,公司将为江南汽车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兴支行申请2亿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但江南汽车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简介

名称: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投资)

住所: 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

法定代表人:金浙勇

注册资本:叁亿贰仟壹佰叁拾叁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732852209D

成立日期:2001年 11 月 08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维修汽车及发动机和零部件;本公司产品的进出口经营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属法律法规限制的凭专项许可经营)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本公司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康众泰”)100%,永康众泰持股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制造”)100%,众泰制造持股江南汽车100%,故本公司间接持股江南汽车100%,江南汽车为本公司的全资三级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应建仁、徐美儿。

3、江南汽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4、江南汽车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江南汽车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兴支行申请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保证期间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江南汽车的经营发展,满足江南汽车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决定为江南汽车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兴支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江南汽车为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且公司对其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江南汽车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江南汽车筹措资金,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提供担保。

鉴于江南汽车为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2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19%,全部是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18-025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年5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2018年5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北湖路1号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义务人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为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具体明确。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5月1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提案1-2涉及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关联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对该提案1-2应回避表决,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且提案1-2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8年5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以便登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9-6537831 传真:0559-6537888

联系人:杨海峰、王菲 邮政编码:245200

七、备查文件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80”,投票简称为“众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8年5月30日召开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人:

委托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请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进行公证。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18-026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5月2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通知,决定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18年5月11日下午会议在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子杰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投票表决,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义务人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义务人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