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18-42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储晓明董事长。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4位,代表股份数15,834,058,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613%,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计31位,代表股份数3,004,334,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31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位,代表股份数13,342,870,5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07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位,代表股份数2,491,187,8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543%。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位,出席8位,屈艳萍董事因工作安排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8位,出席5位,温锋、龚波、卫勇监事因工作安排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公司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获通过。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833,769,9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2%;反对168,4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1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04,046,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04%;反对168,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56%;弃权1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833,790,9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3%;反对147,4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9%;弃权1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004,067,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11%;反对147,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9%;弃权1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833,719,9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9%;反对168,4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17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03,996,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87%;反对168,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56%;弃权17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57%。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833,764,5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1%;反对293,8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04,040,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02%;反对293,8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833,779,2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2%;反对159,1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0%;弃权1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04,055,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07%;反对159,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53%;弃权1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审议〈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18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833,849,2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7%;反对209,1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04,125,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0%;反对209,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审议〈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833,849,2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7%;反对159,1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0%;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004,125,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0%;反对159,1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53%;弃权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7%。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逐项表决)
1. 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同意15,833,840,3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6%;反对218,0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004,116,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27%;反对218,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 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15,833,890,3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9%;反对168,0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04,166,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44%;反对168,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15,833,780,3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2%;反对218,0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04,056,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07%;反对218,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73%;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0%。。
表决结果:通过。
4. 债券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15,833,851,3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7%;反对97,0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6%;弃权1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04,127,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1%;反对97,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2%;弃权1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表决结果:通过。
5. 债券品种
表决情况:同意15,833,851,3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7%;反对147,0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9%;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04,127,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1%;反对147,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9%;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0%。
表决结果:通过。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15,833,830,3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6%;反对168,0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04,106,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24%;反对168,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56%;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表决结果:通过。
7. 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15,833,851,3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7%;反对147,0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9%;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004,127,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1%;反对147,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9%;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0%。
表决结果:通过。
8. 上市场所
表决情况:同意15,833,851,3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7%;反对97,0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6%;弃权1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04,127,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1%;反对97,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2%;弃权1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7%。
表决结果:通过。
9. 募集资金的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15,833,780,3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2%;反对218,0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4%;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04,056,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07%;反对218,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73%;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0%。
表决结果:通过。
10. 担保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15,833,892,0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9%;反对106,3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04,168,1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45%;反对106,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5%;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0%。
表决结果:通过。
11. 本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15,833,851,3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7%;反对147,0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9%;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004,127,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31%;反对147,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9%;弃权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0%。
表决结果:通过。
12. 授权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15,833,780,3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2%;反对168,0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1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04,056,4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07%;反对168,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56%;弃权1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7%。
表决结果:通过。
(九)听取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夏军、孙亚玲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员资格、出席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