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6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1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5月14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卫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彭玉喜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军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行政管理。上述聘任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二、备查文件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4日
彭玉喜先生简历:
彭玉喜先生,男,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MPACC会计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94年7月至2001年3月,就职于淮北矿业集团岱河矿财务科,2001年3月至2007年9月就职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资产部任财务总监助理、会计部经理等职,2008年2月至2013年6月,就职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副部长、海外公司财务经理等职,2013年7月至2014年8月就职于江西岩瑞铜业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4年9月至2017年3月就职于紫金矿业集团,先后任税务稽核处处长,非洲KAMOA铜矿中方财务负责人及项目委员会委员等职,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就职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中心副主任,2018年4月至今任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主任。
彭玉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胡军先生简历:
胡军先生,男,197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金融学学士学位。1995年7月至1998年10月,就职于凤阳县委办公室,1998年10月至2007年12月,就职于凤阳县政府办公室,任政府法制办副主任,2008年元月至2015年5月任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2015年5月至2017年4月任凤阳县委统战部副部长,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任凤阳县招商局副局长、淮滨新区招商局局长。2018年1月任安徽省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门负责人。
胡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71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7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及
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吴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吴健先生因工作职责调整原因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吴健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吴健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将在公司担任对外投资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公司的相关对外投资事项。
吴健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吴健先生任职财务总监期间的勤勉尽责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彭玉喜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同意胡军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行政管理工作。上述聘任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4日
附件:
彭玉喜先生简历:
彭玉喜先生,男,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MPACC会计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94年7月至2001年3月,就职于淮北矿业集团岱河矿财务科,2001年3月至2007年9月就职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资产部任财务总监助理、会计部经理等职,2008年2月至2013年6月,就职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副部长、海外公司财务经理等职,2013年7月至2014年8月就职于江西岩瑞铜业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4年9月至2017年3月就职于紫金矿业集团,先后任税务稽核处处长,非洲KAMOA铜矿中方财务负责人及项目委员会委员等职,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就职于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中心副主任,2018年4月至今任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主任。
彭玉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胡军先生简历:
胡军先生,男,197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金融学学士学位。1995年7月至1998年10月,就职于凤阳县委办公室,1998年10月至2007年12月,就职于凤阳县政府办公室,任政府法制办副主任,2008年元月至2015年5月任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2015年5月至2017年4月任凤阳县委统战部副部长,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任凤阳县招商局副局长、淮滨新区招商局局长。2018年1月任安徽省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门负责人。
胡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