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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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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8-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公告编号:2018-015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 5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就问询函所关注的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说明,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一: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收入为29.95亿元,同比增长14.90%,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24.27亿元,同比增长0.62%,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3.89亿元,同比下降0.54%。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1)请结合你公司报告期内销售模式、应收款项变化、信用政策及应收款项回款和坏账等情况,详细说明营业收入增长率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长率不匹配的原因。

(2)请结合你公司收入确认原则,详细说明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以及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1)请结合你公司报告期内销售模式、应收款项变化、信用政策及应收款项回款和坏账等情况,详细说明营业收入增长率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长率不匹配的原因。

公司属于单件小批量订单式生产的企业,采取以销定产、直接销售为主的经营模式。产品按地区分为内销和外销,2017年内销的比重为46.13%,外销的比重为53.87%。内销约70%的货款用票据结算,考虑票据的到期日,结算周期一般为满足最终付款条件后9个月付全款;外销全部用现汇结算,结算周期根据客户的不同信用状况一般在满足最终付款条件后的2-3个月付全款。

在实务中,票据结算是一种被普遍接受和采用的结算方式。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从客户取得商业和银行承兑汇票,之后再根据业务需求和资金使用计划,将取得的票据背书给供应商、到期托收或贴现。由于票据背书付款不涉及现金,无法体现在现金流量表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或“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中,导致利润表中“营业收入”的金额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金额相差6.06亿元,进而导致营业收入增长率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长率不匹配。公司含有承兑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明细如表1-1所示:

表1-1营业收入、应收账款与销售收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如表1-1所示,在营业收入增长14.90%的情况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含承兑)增加了11.65%,相差3.25%,两者差异主要为应收账款的增长幅度超过了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应收账款的增加主要是公司部分客户未至结算期所致,这与公司订单式生产的业务模式相关,在这种模式下,订单的不均衡和各个客户信用政策之间的差异会导致各个时间段上述财务指标出现短暂的波动。

(2)请结合你公司收入确认原则,详细说明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以及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的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销售商品收入: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实现。

(2)收入确认具体政策

公司的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模具产品收入确认原则:国内模具销售收入以商品发至客户或客户已提货、并经客户验收,公司取得收款的权利时确认收入实现;出口模具销售收入按照销售合同约定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规定,以出口货物的风险和报酬转移作为确认出口收入的时点,合同中对风险转移条款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特别约定。

2)机床产品和铸造产品收入确认原则:国内机床产品和铸造产品销售收入以商品发至客户或客户已提货、并经客户验收确认收入实现;出口机床产品和铸造产品收入按照销售合同约定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规定,以出口货物的风险和报酬转移作为确认出口收入的时点,合同中对风险转移条款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特别约定。

3)大型零部件加工业务收入确认原则:国内销售以商品发至客户或客户已提货、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实现;出口销售收入按照销售合同约定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规定,以出口货物的风险和报酬转移作为确认出口收入的时点,合同中对风险转移条款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特别约定。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上述政策进行收入确认,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年审会计师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详情请见《关于对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问题二:报告期内,你公司各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5亿元、2.1亿元、1.61亿元和1.31亿元,各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1亿元、0.59亿元、0.9亿元和0.54亿元。请结合你公司各季度业绩变动情况、行业特性和销售模式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各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化幅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幅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本公司2017年全年分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指标的对比如表2-1所示:

表2-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季度统计表

单位:万元

如表2-1所示,非经常性损益在各个季度的变动不是很大,因此,非经常性损益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影响较小。分季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如表2-2所示:

表2-2现金流量附表季度汇总表

单位:万元

如表2-2所示,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取决于当期应收账款的变动情况,公司小批量订单式生产的模式会带来订单和发货金额在不同时段的波动,再加上各个客户的信用政策存在差异,导致各个季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出现了不匹配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季度由于春节假期的原因实现收入的金额较小,导致净利润的金额相对较小,但是在一季度由于公司加大货款催收的力度使得应收账款减少了1.16亿,因此,导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差额相对较大。

二季度的盈利是全年中最好的,由于回款的滞后性,并没有带来回款的好转,反而使得应收账款增加了1.91亿,存货也增加了0.32亿,使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环比相差较大,从而导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差额相对较大。

三季度受存货和应收款项增加、应付款项减少的多重影响,使得第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差额相对较大。

四季度受存货和应收款项增加的双重影响,使得第四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差额相对较大。

问题三:报告期内,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9.55亿元,商业承兑票据为1.4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3.59%和70.67%;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和商业承兑票据合计11.01亿元,占你公司总资产23.91%,同比上升3.1%。请结合你公司报告期内销售模式、信用政策的变化情况等因素,分析说明应收款项同比增长以及占总资产比重增加的原因,你公司报告期内对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的监督是否充分,是否制定了适当的收账政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并补充披露应收款项期后回款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一、应收账款同比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

公司的应收账款系给予部分客户信用期所形成。报告期内,公司保持稳定的信用政策,国外客户结算周期根据客户的不同信用状况一般在满足最终付款条件后的2-3个月付全款,国内客户考虑票据的到期日,结算周期一般为满足最终付款条件后9个月付全款。应收账款按照账龄分类的明细如表3-1所示:

表3-1应收账款按照账龄分类的明细表

单位:万元

如表3-1所示,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增加主要是1年以内和1-2年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1年以内应收账款的增加属于公司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不变的情况下,部分项目订单发货后尚未至付款期所致。1-2年的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有两家客户内部付款审批期限较长所致。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增加属于公司正常经营状况。

二、商业承兑汇票同比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

商业承兑票据的增加主要是因为国内最大的模具客户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由原来的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改为了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原因,公司跟该客户合作多年,资信状况良好,风险较小。另外,2017年年末1.46亿的商业承兑票据均在2018年6月底之前到期,截止2018年4月30日,已到期托收1.1亿,占总金额的75%。

三、应收款项占总资产比重增加的原因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之和占总资产的比重是28.38%,比去年同期上升0.68%,增长原因主要是应收款项未至结算期和应收票据未到票据到期日所致。在资产总额较上年增加了17.52%的情况下,应收款项占资产总额的比重没有发生大幅度的变化。因此,应收账款和商业承兑汇票占总资产的比重上升属于正常现象。

四、公司应收账款催收政策

公司管理层和营销部门高度重视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由专人关注客户经营状况及应收款到期收款情况,并通过邮件、电话方式督促客户到期及时结算付款。对于超过信用期的客户,根据不同情形制定了上门催收、签订分期付款协议以及采取诉讼保全等措施。报告期内公司单项金额不重大并单项金额计提的应收账款和账龄四年以上的均有一定金额的回款,报告期内账龄1-2年的应收款项也在报告期后陆续回款。

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按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内部管理的要求,制订了完整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制度。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款项已根据公司制度计提坏账,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公司制度规定的主要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债务单位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5年;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年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集团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公司2017年期末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的构成如表3-2所示:

表3-22017年期末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的构成

单位:万元

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上述政策进行坏账准备计提,截止2017年末,公司坏账准备余额6726.73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6.58%,较2016年末坏账准备余额增加1,216.73万元。公司管理层根据客户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及回款情况,认为坏账计提较为充分。

六、报告期后回款情况

截止2018年4月30日,报告期末的应收账款已累计回收7.32亿元(含承兑汇票),占2017年底应收账款的72%,且仍在持续回款。由于公司应收账款信用政策执行较为严格,客户均为多年合作的优质客户,后续的回款不存在较大问题。

公司年审会计师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详情请见《关于对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问题四: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收入为29.95亿元,同比增长14.90%;销售费用为5,044.7万元,同比下降7.07%,其中境外佣金为251.64万元,同比下降83.58%。请结合你公司销售模式、境外销售情况等因素,补充说明销售费用下降的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

佣金下降是影响公司2017年度销售费用下降的主要因素,佣金下降的原因如下:

首先是随着境外子公司的成立,公司部分的佣金服务由外部的单位和个人转由境外子公司来提供,相应佣金也由支付给外部单位和个人转为支付给子公司。该部分交易在编制合并报表时作为内部交易予以抵销,导致销售费用佣金减少了800余万元。

其次是因为2016年执行的白俄罗斯硫化机的订单,确认了540余万元的佣金费用,2017年没有此项佣金支出。

综上所述,2017年销售费用中佣金金额同比下降幅度较大。

问题五:报告期内,你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6.17亿元,较期初增长29.97%,其中,在产品为2.89亿元,较期初增长50.73%,发出商品1.65亿元,较期初增长46.19%。请结合你公司销售模式、销售情况和存货管理制度等情况,补充说明存货增长的合理性以及发出商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你公司是否已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是否存在未足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一、存货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为6.17亿元,较2016年增长29.97%。其中,在产品为2.89亿元,较期初增长50.73%,发出商品1.65亿元,较期初增长46.19%。公司存货余额较大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1)因公司业务发展订单不断增加所致;(2)公司属单件小批量订单式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直接销售的经营模式,订单偶有波动不均衡,致使某一时间点金额较大所致。整体接单情况如表5-1所示:

表5-1 2016年和2017年接单情况

单位:亿元

如表5-1所示,报告期内,公司接单金额同比上升13.47%,使得投产较去年增加,从而引起报告期末在产品的增加较大。订单的执行期一般在1-3个月,完成的订单会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发货,因此,会出现投产和发货不均衡的情况。具体原因如下:

1、在产品增加的原因

报告期内,模具和铸造项目订单量均呈现增长趋势,精铸铝模具产能不断释放,投产增加,导致在产品增加0.26亿元;铸造业务订单持续饱满,部分工件,工期较长,为保证按时交货,合理利用产能,会提前投产,导致铸造产品的在产品增加0.28亿元,铸造三期扩产工程正处于试产阶段,后期随着产能的不断提高在产品也会随之增加;报告期内自主研发的机床类产品进行更新换代导致机械类产品的在产品增加0.25亿元。

2、发出商品增加的原因

部分铸造产品在12月份发货,由于客户没有验收完毕,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导致铸造的发出商品增加较大,此部分发出商品在2018年一季度均已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公司均已确认相关收入。

部分12月份发货的大型零部件产品,由于在年度结束时没有取得交货凭证,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导致大型零部件发出商品增加较大,此部分发出商品中的65%在2018年一季度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公司均已确认相关收入。

二、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

1、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政策

公司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具体方法为: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原因及合理性

(1)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情况

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表5-2所示:

表5-2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情况

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表所示:

表5-3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如表5-2、5-3所示,公司的主要产品模具的毛利率最近三年均保持在35%以上,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具有较高的盈利水平,市场相对稳定,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再加上公司产品是根据订单进行生产的特征,在定价时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利润率。因此,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原材料和在产品情况

公司所持原材料、在产品,主要为生产产成品而备货。考虑到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稳定、结存原材料及在产品在继续加工成本及销售费用和税金后,其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不存在减值的情况。故原材料和在产品也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年审会计师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详情请见《关于对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问题六: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收入为29.95亿元,同比增长14.90%;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下简称“附加税费”)合计为2,414.44万元,同比下降34.07%。请结合你公司销售模式、销售情况、税收政策变化等情况,详细说明附加税费下降的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

附加税费(包含水利建设基金等)的明细如下表所示:

表6-1附加税费(包含水利建设基金等)明细表

单位:万元

如表6-1所示,各个项目确认的附加税费在报告期内均有所减少,详细原因如下:

确认的附加税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增值税销项税报告期比去年同期增加10%的情况下,由于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2017年大幅上涨和部分产品订单增加的原因,导致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增加了42%,使得增值税进项税同比增加了35.38%,导致增值税确认的附加税减少了446万元;(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13号)《关于提高机电、成品油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起,本公司出口模具产品的退税率由原来的15%变为17%,使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在报告期减少了1892万元,导致增值税确认的附加税减少了246万元。

免抵税额确认的附税减少是报告期内申请免抵退税的货物销售额比去年同期减少,导致免抵税额比去年同期减少4659.79万元,使得免抵税额确认的附税比去年同期减少661.46万元。

问题七:根据你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截至披露日,你公司关联交易已发生金额4,799.74万元。请你公司说明是否已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同时请你公司自查是否存在其他未及时披露的关联交易事宜。

回复:

2018年3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于3月27日对外披露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由于公司未及时跟进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形,在关联交易金额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4条之规定时,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18年一季度,随着公司业务发展,截至议案审议日和披露日,公司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已超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4条之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包含上述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在内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对此议案投了赞成票,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此议案已经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上述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其他未及时披露的关联交易事宜。

公司相关人员今后将密切关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此类情形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