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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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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33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8年5月14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河南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为河南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34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河南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河南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河南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弘方”)拟向郑州银行康平支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为保证河南弘方业务发展和正常资金需求,公司、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弘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及河南弘方股东王学惠、白金华拟共同为河南弘方向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河南弘方拟向平顶山银行郑州分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为保证河南弘方业务发展和正常资金需求,公司及河南弘方股东王学惠、白金华拟共同为河南弘方向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河南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路南、桐柏路东、文化宫路西4幢31层3111号

法定代表人:王学惠

注册资本:26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化妆品,洗涤用品,日用百货,其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妆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供应链管理。

股东情况:

股权结构图: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河南弘方经审计总资产125,480,654.80元,负债89,492,082.71,净资产28,034,617.69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99,582,692.62元,净利润2,641,665.30元。

截至2018年3月31日,河南弘方经审计总资产120,503,379.55元,负债83,271,753.82元,净资产29,176,058.34元,资产负债率69.10%;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8,232,253.08元,净利润1,243,053.64。

三、董事会意见

河南弘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公司拟为河南弘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可用担保额度为69,90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为43,531.81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37%%,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所涉及担保额度2,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80%,占2017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0.43%。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及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河南弘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为河南弘方放向银行申请的综合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解决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为河南弘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4证券简称:青岛金王公告编号:2018-035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发布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决定于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下午2:00在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下午2:00,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1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17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9、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审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8-2020)》;

13、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4、审议《关于补选王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议案5、6、8、9、10、11、1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股东法人代表签字或法人股东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股东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

2017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

联系人:杜心强、齐书彬

电话:0532-85779728

传真:0532-85718686

与会股东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94”,投票简称为“金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号: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