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5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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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傅明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因工作原因,董事马武鑫、唐国华、温平、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王烨出席了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虞洪康、范信龙及见证律师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实施新日星年产18万吨(一期10万吨)海上装备关键部件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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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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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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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18年度授信额度、开展票据池业务及对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实施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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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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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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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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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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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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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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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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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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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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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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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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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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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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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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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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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股东傅明康先生、陈建敏女士、傅凌儿女士、宁波鄞州同赢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明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2、议案13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案,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邵禛、林慧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