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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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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8-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公告编号:2018-051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基础性文件,具体项目的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双方权利义务等将另行协商确定,并在本《战略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另行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存在双方无法就项目合作达成一致而未签署具体合作协议的风险。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在后续具体合作项目确定且相关协议签署落实前,本《战略合作协议》不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

近日,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与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富晟”)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决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将在整车内饰项目的设计、开发及项目获取等方面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开展积极合作,构建长期紧密和优势互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本《战略合作协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锦程大街69号

3、法定代表人:王玉明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中型货车及客车用汽油系列发动机、汽车零部件及总成、农用车、橡塑制品、金属结构件、模具制造;汽车改装(除轿车);汽车修理、出租、发送;劳务;人员培训;汽车(除轿车)及备品经销;系统内原辅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新型建材加工;仓储;代办货物托运(危险品、易燃、易爆品除外);热力生产、供应、销售;对外贸易;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用电转供;劳务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上市公司持有一汽富晟20%的股权;上市公司董事长罗小春先生持有一汽富晟10%的股权。一汽富晟是上市公司的参股公司。

(二)《战略合作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战略合作协议》由公司与一汽富晟于2018年5月15日在长春签署。

(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战略合作协议》仅是双方就未来可能开展的合作项目所签署的框架性、基础性文件,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具体项目的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双方权利义务等将另行协商确定,并在本《战略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另行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在签订具体合作协议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四)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无需相关部门的审批或备案。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及合作原则

汽车内饰系统是汽车车身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汽车内饰系统的设计工作量约占整车造型设计工作量的60%以上。汽车内饰系统是车身最重要的部分之一。随着整车厂对内饰件供应商的要求不断提升,具备内饰产品的同步设计开发能力将越来越成为未来内饰件供应商的关键竞争能力之一。

上市公司将与一汽富晟充分整合各自的优势,共享生产基地和全球研发中心布局,携手在整车内饰的低成本、模块化、轻量化等方面展开合作,提升整车的设计能力,共同开发及技术合作以增强双方综合实力获取整车内饰项目。

双方的合作原则如下:

1、 优势互补原则

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各自的技术、管理和资本运营等优势,发挥合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

2、平等互利原则

双方在平等和互利共赢的前提下共谋企业发展。

3、长期、稳定合作原则

双方合作基于彼此信任,着眼于可持续发展,致力于长期、稳定的合作。

4、共同发展原则

本《战略合作协议》旨在促进共同发展,符合双方的根本利益。

(二)合作内容

在海内外获取整车内饰项目中,上市公司以内饰座舱系统、门板系统、立柱及塑料尾门轻量化等新技术,一汽富晟以座椅系统、顶棚及地毯等新技术,双方充分整合各自的技术优势,携手在整车内饰的低成本、模块化、轻量化等方面展开合作,投入新技术共同用于整车内饰开发及技术合作,提升整车设计能力,增强双方综合实力以获取整车内饰项目。

(三)《战略合作协议》生效时间及合作期限

本《战略合作协议》自公司与一汽富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双方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双方合作期限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协议期满后,双方如达成合意,可通过书面续签方式延长本合作期限。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在后续具体合作项目确定且相关协议签署落实前,本《战略合作协议》不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

2、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与一汽富晟进行战略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现有技术、人员、设备、管理等方面的综合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现有业务协同效应的产生,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基础性文件,具体项目的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双方权利义务等将另行协商确定,并在本《战略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另行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公司将根据双方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予以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