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18-029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盛硅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05月10日以短信和邮件发出,会议于2018年05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三楼高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立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项目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项目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发行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结合公司的财务、经营现状,公司拟定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债券的票面金额、发行数量
本次债券的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具体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但不超过公司年度预算控制的利率水平。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本次债券的交易流通场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交易流通条件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交易流通事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偿债保障措施
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公司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债券发行的工作能够有序、高效的进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一切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2、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包括是否分次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申请发行及每次申请发行规模等)、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具体募集资金投向、是否设置及如何回售条款、利率调整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含权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具体偿债保障、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转让方式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3、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及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6、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途及具体金额等;
7、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批准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9、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06月01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3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5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60证券简称:合盛硅业公告编号:2018-030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20万吨/年硅氧烷项目
●投资金额:初步测算金额人民币441,028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项目尚未获得政府部门立项批准,所涉及土地尚未获得,本次投资项目尚待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项目投资规模、建设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鉴于宗地交付进度与交付时间、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期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国家及当地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也将对收入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于对国内外有机硅行业现状及市场前景的充分分析和论证,结合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状及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全面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指示精神,着力推进硅基新材料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要求,依托新疆工业硅产业基础,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为契机,加快延伸产业链,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业供给能力,打造有机硅材料加工制造产业链,进一步提升公司有机硅产品市场占有率以及工业硅的自用比例,增强产业链的抗风险能力,综合利用生产基地园区内新疆西部天富合盛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热电”)热力资源,实现热电联产,节能降耗,公司拟在新疆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申请年产20万吨硅氧烷项目备案,项目总投资441,028万元。
(二)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董事会议审议批准;上述事项需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697810678Y
法定代表人:罗立国
注册资本:596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16日
住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1号
经营范围:有机硅、工业硅及有机中间体的生产与销售;石墨电极及中间体的生产与销售;石英石加工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
主要股东: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20万吨/年硅氧烷项目
2、项目具体实施内容:
项目建设范围:
① 20万吨/年硅氧烷装置;
② 配套建设20万吨/年甲醇装置;
③ 配套建设7万吨/年钾碱装置;
④ 配套建设背压锅炉及热电联产装置;
⑤ 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
⑥ 配套的其它辅助生产设施。
产品方案:
① 主要产品:DCM、D4、固体钾碱(折100%KOH);
② 副产品:环体高聚物、甲基三氯硅烷、甲基一氯硅烷、甲基二氯硅烷、硫酸、硫磺、异丁基油等。
3、项目投资规模:
目前初步测算的项目总投资441,02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97,44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8,895万元,流动资金24,693万元。
4、项目资金来源:申请银行长期贷款296,620万元,自有资金27,123万元,流动资金中70%(17,285万元)申请银行短期贷款。
5、项目选址:新疆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区
6、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259.1亩
7、项目建设期:3年
8、项目尚需履行的主要审批手续:项目立项批复、取得项目用地、环评、能评、安评批复等。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基于对国内外有机硅行业现状及市场前景的充分分析和论证,结合公司现状及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全面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指示精神,着力推进硅基新材料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要求,依托新疆工业硅产业基础,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为契机,加快延伸产业链,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业供给能力,打造有机硅材料加工制造产业链,进一步提升公司有机硅产品市场占有率以及工业硅的自用比例,增强产业链的抗风险能力,综合利用合盛热电热力资源,实现热电联产,节能降耗。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项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未获得政府部门立项批准,所涉及土地尚未获得,项目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项目的资金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由此将导致公司承担较大的财务费用;本项目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等将使公司承担较大的资金财务风险;
3、项目投资规模、建设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鉴于宗地交付进度与交付时间、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期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国家及当地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也将对收入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5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60证券简称:合盛硅业公告编号:2018-031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乍浦镇雅山西路530号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三楼高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1日
至2018年6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18年05月1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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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三)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05月28日-29日的8:30-16:30。
(四)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五)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龚吉平先生0573-89179052
会务联系人:高君秋女士0573-89179055
公司传真:0573- 85627786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乍浦镇雅山西路530号
邮编:314201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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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60证券简称:合盛硅业公告编号:2018-032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的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具体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本次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三)本次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公司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四)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五)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七)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公司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八)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交易流通条件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交易流通事宜。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止。
三、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授权事项的说明
为保证本次债券发行的工作能够有序、高效的进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一切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2、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包括是否分次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申请发行及每次申请发行规模等)、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具体募集资金投向、是否设置及如何回售条款、利率调整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含权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具体偿债保障、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转让方式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3、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及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6、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途及具体金额等;
7、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批准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9、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发行的人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告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18〕585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1-3月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如下:
1、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3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3月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2、母公司财务报表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3月31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3月的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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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三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1)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1)2015年5月,浙江宇硕商贸有限公司正式设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2015年9月,新疆合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做出决定,同意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时艺服饰有限公司将所持新疆合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公司。2015年10月,新疆合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3)2015年9月,合盛硅业(泸州)有限公司正式设立,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4)2015年6月,合盛硅业(鄯善)有限公司正式设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5)2015年6月,合盛电业(鄯善)有限公司正式设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其业纳入合并范围。
6)2016年4月,合盛(鄯善)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正式设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7)2016年6月,堆龙德庆硅远工贸有限公司由公司和西藏德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持有90%股权、藏德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自此,公司将堆龙德庆硅远工贸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8)2016年10月,鄯善合盛包装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正式设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该公司于2017年2月更名为宁波隆盛硅业有限公司。
9)2016年11月,鄯善玲珑纺织制造有限公司正式设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10)2016年11月,鄯善隆盛碳素制造有限公司正式设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11)2016年12月,鄯善合盛煤炭有限公司正式设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12)2017年2月,堆龙德庆硅峰工贸有限公司正式设立,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13)2017年3月,霍尔果斯卓普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正式设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14)2017年11月,石河子市华新新材料有限公司正式成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
1)2016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石河子开发区三立正基建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马念。2016年6月29日,完成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公司不再将石河子开发区三立正基建材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2017年3月,浙江宇硕商贸有限公司注销,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下转7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