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环境信息的补充公告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8-051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环境信息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关于加强辖区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鄂证监公司字[2018]14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四十四条等规定,对环境信息披露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根据各级环保主管部门2017年重点监管对象(包括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公司分子公司白沙河工厂、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襄阳兴发化工有限公司、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及合营公司重庆兴发金冠化工有限公司被列为污染物排放重点监管单位。现依据上述要求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第五节重要事项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三)环境信息情况 1、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补充如下:
一、环境污染信息披露
(一)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沙河化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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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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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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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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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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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襄阳兴发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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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重庆兴发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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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合营公司均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强化日常环保管理。各黄磷生产单位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封闭循环使用,其他单位废水经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不外排;设备冷却水处理后达标排放并通过在线监测系统实施监测。生产装置尾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公司环保设施运转正常。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合营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项目申报、审批制度,项目均有立项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依法取得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投入有保证,项目完成后均按环评批复要求完成了项目环保验收。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合营公司均严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在相应的环保主管部门进行了备案,同时分层级进行多次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公司及子公司、合营公司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及子公司、合营公司根据环境自行监测指南相关要求,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通过了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核,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并及时将环境监测结果上传至污染源监测数据发布平台,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六、其他环境信息披露
(一)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沙河化工厂、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通过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换版)。
(二)重庆兴发金冠化工有限公司2015年通过ISO14000: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16年、2017年均顺利通过复审。
除上述内容补充更正外,报告中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补充更正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因本次补充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公司也将于同日披露《2017 年年度报告(修订)》。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