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9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5月9日,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47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要求,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并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情况
1.业绩变动较大。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各项财务指标近三年波动较大,公司业绩在大幅下滑后又大幅提升。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017年25.58 亿元、2016 年18.06亿元、2015年20.65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亿元、2252万元、2.22亿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91亿元、-4786万元、1.94亿元。公司解释业绩变化的原因主要为面对医药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2016年主动进行营销渠道改革,2017年新的销售渠道基本建立。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进行营销渠道改革主要针对的具体医药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情况,及前述政策和环境可能对公司业绩和经营的具体影响;(2)公司2016年对营销渠道改革的具体措施,并用图表或数据等形式量化说明2015年、2016年因渠道改革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和公司业绩的具体变化和影响情况;(3)公司2017年新建立的销售渠道的具体情况,并用图表或数据等形式量化说明2016 年、2017年因渠道改革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和公司业绩的具体变化和影响情况;(4)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公司近三年业绩大幅变动的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公司进行营销渠道改革主要针对的具体医药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及前述政策和环境可能对公司业绩和经营的具体影响:
①公司进行营销渠道改革的背景是《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第94号)(以下简称94号文)和“两票制”、“营改增”等相关政策的出台。
2016年初,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发布《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第94号)。政策规定所有药品批发企业对本企业是否存违法行为开展自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对各地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企业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
“两票制”要求药品从药厂销售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销售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以“两票”替代目前常见的多票模式,减少流通环节的层层加价,其核心是通过减少中间流通环节使渠道管理相对扁平化,从而达到净化商品流通行业的目的。“两票制”主要是管理购销发票环节,打破传统购销、按级调拨的限制,减少流通企业快速增长导致的市场竞争加剧;遏制通过给医院回扣来占领市场的恶性竞争,最终使得流通成本下降,进而实现虚高药价的下降。
“营改增”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2016年5月1日起,中国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营改增”改变了市场经济交往中的价格体系,把营业税的“价内税”变成了增值税的“价外税”,形成了增值税进项和销项的抵扣关系,这将从深层次上影响到产业结构的调整及企业的内部架构。
94号文、“两票制”、“营改增”政策对医药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使当前医药流通格局发生重大调整,对于以药品经销零售、临床推广、区域代理等业务为主的商业公司来说,中间多余的商业公司被压缩掉,医药商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也促进整体医药生产行业形成良性竞争格局,部分经营不合规,且无终端无品牌的厂家将被淘汰出局,而经营规范、自建终端的品牌厂家受益于“两票制”,强者恒强,成为市场经营主体。
②上述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业绩和经营的具体影响:
2016年,公司综合“两票制”、“营改增”和“94号文”等政策对医药行业及公司经营发展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研判后,认为虽然两票制的政策主要针对的是医药商业公司到医疗机构环节的结算形式,但从国家医改及药品监管等政策导向上看,两票制的推行必将会对医药商业产业格局产生重大影响,大批规模小、实力弱、模式单一的医药商业企业将淘汰出局;营改增和94号文的出台将会大大压缩商业渠道销售空间,真正有终端覆盖力的优质医药商业公司必然成为工业企业合作的首选。
2015年末,在多级商务分销的营销模式下,公司共与70余家一级、300余家二级、1700余家三级商业批发企业产生经销合作关系,在以渠道驱动的销售模式下,多层级商业客户的经营风险将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稳定性产生巨大影响,长链条的渠道经营也为公司产品在各商业渠道中的库存周转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在此背景下,继续坚持原有的商务分销模式定会对公司的客户管理、渠道管理、市场管理、经营业绩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同时,在政策预期的影响下,许多小区域经销商已经在压缩规模,谋求业务转型,造成了公司产品在渠道驱动中运行不畅。基于以上情况,为提前应对医药行业即将发生的重大变化,公司原有的商务分销模式进行了由渠道驱动方式向终端拉动方式的改革。
(2)公司2016年对营销渠道改革的具体措施:
公司根据不同级别的客户,重点选择开发分销渠道广(一级)、终端网络优和推广能力强的(二级)优质经销商客户,精简原有经销商数量,及时淘汰不良客户,提高客户规模效益,在2015年原有2000余家经销商中进行筛选优化,确定目标客户进行紧密合作与开发,逐步完成50余家一级和700余家二级的布局并进行重点培育;同时深化战略客户的长远合作,巩固发展同国控、华润、九州通等国内重点医药商业的工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内部管理上加强合同质量审核,规范市场秩序管控,完善客户资信管理,预防销售业务风险。同时为了掌握公司产品流向及终端销售数据,公司推动与所有合作商基于互联网技术下的数据直连工作,到2016年末,已实现了近700家经销商数据直连工作,近20万家终端药店的产品动销数据为公司提供了可视化的终端管理支持,从而为实现终端拉动销售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公司从2016年二季度开始即通过限制对经销商的发货来主动减少原经销商渠道的储备库存,通过2016年全年的模式调整,以实现清渠道、调结构、新布局的改革目标。
②2015年、2016 年因渠道改革公司产品销售和公司业绩具体变化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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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儿科类及心脑血管类产品主要通过商务分销渠道进行销售,受营销渠道改革影响,此两类产品2016年收入合计同比下降62291.98万元,毛利合计同比减少44854.44万元。
公司营销终端数据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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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务分销渠道改革主要针对的是OTC终端,受营销渠道改革影响,OTC终端2016年收入同比下降63495.75万元,毛利同比减少48138.99万元。
综上,公司儿科产品及心脑血管产品主要在OTC终端进行销售,商务分销渠道改革主要针对OTC市场,对OTC终端的销售影响巨大,造成公司2016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8.06亿元,同比下降12.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2.19万元,同比下降89.86%。
(3)公司2017年新建立的销售渠道的具体情况:
①在2016年全面调整的基础上, 2017年公司商务渠道分销体系不断完善,销售结构趋于合理,客户优化和商业架构精简已完成预期目标,多级体系调减为二级体系的商业渠道分销模式已基本清晰。截止2017年末,公司一级商业优化到五十余家,二级商业达到七百余家。同时公司利用数据直连系统,构建了以商业平台为基础的终端覆盖数据库,实现了渠道及终端可视、可控,同时,数据直连数据库的形成为公司制定科学合理的生产、销售计划提供了数据保障。
在OTC终端,公司除加强与全国KA、NKA连锁总部、单体药店的深度合作外,重点加大了开发中小型连锁药店的开发,截止2017年末,公司有效覆盖一千余家连锁药店总部以及近二十万家药店终端,为公司商务分销体系覆盖下的终端拉动提供了形成有力保障,实现了优质商业分销终端规模覆盖、大型连锁药店终端定向占有、中小型连锁终端有效补充的市场营销网络,完成了公司营销模式从渠道驱动向多层级终端布局的转型。公司通过策略性调整,在现有KA连锁进行品规置换,优化丁桂儿脐贴、葡萄糖酸锌酸钙等大规格产品在OTC零售终端占有率,丁桂儿脐贴3贴装和新产品新增覆盖七百余家中小连锁药店,实现了快速导入,销售额显著提升,公司重点产品实现了恢复性增长,从而为2017年的整体业绩提升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②2017年公司商务分销渠道改革基本完成后,具体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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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儿科及心脑血管此两类产品收入合计同比增长34346.72万元,毛利合计同比增加28320.94万元。
公司营销终端数据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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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C终端2017年收入同比增长35168.89万元,毛利同比增长28997.78万元。
综上,公司儿科及心脑血管此两类产品销售实现了恢复,OTC终端销售增长使得公司2017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5.59亿元,同比增长41.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亿元,同比增长788.94%。
(4)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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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近三年净利润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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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产品结构、营销模式、高毛利品种在营收中占比等因素的区别,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可比性不足,公司选取营销模式相似度较高的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对,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速都不同程度出现2016年降低,在2017年恢复增长的情况。
由于年度收入增长率不具有可比性,因此以2015年至2017年收入复合增长率与所选取的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从2015年至2017年收入复合增长率看,公司的收入复合增长率11.29%,略高于所选公司平均值,与葵花药业、太极集团的复合增长率水平基本一致。
会计师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亚宝药业公司因营销渠道改革产生的业绩波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波动具有合理性。
2.分季度财务数据。年报披露,公司第一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差异较大。尤其是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负,以及第四季度收入较前三季度有较大增长,但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没有明显增长。请公司结合业务特点、经营安排以及营业收入、利润的确认时点和政策等,补充披露四个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2017年公司第一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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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公司主要为药品销售,根据合同约定已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且相关的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为收入。
(2)各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差异较大的原因是:
①报告期内一季度营业收入最低,三季度高于二季度,四季度营业收入最高,整体呈增长的态势。因为公司营销改革处于逐步恢复过程中,故在第一季度销售较低。
②报告期内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
公司各季度利润及成本费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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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各季度净利润数据来看,公司的净利润基本呈增长的趋势,出现较大差异主要是二季度和三季度。二季度营业收入增长了10.31%,由于产量的逐步增长以及价格的提高,综合毛利率从51.03%提高到55.19%,销售费用增长了6.12%,从上表看,二季度销售费用率24.21%,管理费用率14.34%,都低于其他几个季度,造成二季度实现的净利润较多;三季度营业收入增长了6.80%,销售费用环比增长了33.23%,管理费用环比增长了44.04%,销售费用中主要是市场推广咨询服务费增长较大,三季度公司为了继续加大对丁桂儿贴脐、消肿止痛贴、硫锌酸注射液等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季度费用从二季度的7583万元增长到11494万元,增长了51.57%,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大广告宣传的力度,广告费用从二季度的2074万元增长到3044万元,增长了46.77%。管理费用增长较大主要是人工成本及研发费用的增长,公司为了提高员工收入水平从三季度进行了总额5%的涨薪,研发费用的增长主要是公司加强了研发力度,三季度起招聘了研发人员以及开发了新的研发项目,所以综上因素致使三季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下降较大。
③扣非后净利润各季度的变动情况基本与上述净利润变动情况一致。
④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公司各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各项目的明细:
单位:元
■
公司各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呈增长的趋势,与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长趋势基本一致,一季度的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现金流出现负数主要是因为2017年一季度支付上年度职工绩效薪酬及工资福利等费用较二季度增加3001万元,较三季度增加3233万元影响。
会计师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亚宝药业公司第一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3.销售模式。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在2016年基础上开展了客户优化和商业架构精简,变多级体系为二级体系。截至2017 年末,公司一级商业优化到五十余家,二级商业达到七百余家。公司目前的终端覆盖包括OTC 终端、医药终端、第三终端。请补充披露:(1)公司商务体系、销售结构调整前后的对比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2)按销售终端分类,披露公司医药制造业务对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应收账款及其对应账期等情况;(3)结合公司医药制造业务的销售渠道、销售模式,分别说明公司报告期内不同销售渠道、销售模式是否存在退货、退货的比例及相应的会计确认与处理,并请会计师发表意见;(4)对照《指引》第九条,结合主要客户类型、客户地区分布等,补充披露公司主要药(产)品终端市场定价原则及其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
回复:
(1)商务体系、销售结构调整前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客户按终端分为OTC终端、医院终端和第三终端。公司的营销模式共分为商务分销、OTC零售、招商代理、学术推广。商务分销和OTC零售主要针对OTC终端市场。
商务分销体系营销改革前,公司拥有70余家一级经销商、300余家二级经销商、1700余家三级商业客户。商务分销体系营销改革后,公司拥有50余家一级经销商,700余家二级经销商。所有经销商均实现了数据直连。
商务分销体系从终端销售情况看,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9.33亿元,比2016年5.81亿元增长了60%,毛利增长了2.90亿,总之商务分销体系的变革增加了销售数据的可视化,使销售渠道更健康,实现了终端销售的业务恢复,保证了公司经营业绩的健康发展。
(2)按销售终端分类,公司医药制造业务对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应收账款及其对应账期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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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销售渠道退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退货共计648.07万元,占医药制造业收入的 0.35%。 公司退货按销售终端分类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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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退货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冲减了当期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和营业成本。
会计师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亚宝药业公司报告期内的退货比例低,且已对退货进行了恰当的会计处理。
(4)定价原则及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按终端分为OTC终端、医院终端和第三终端。客户分布在除台湾以外的全国各地。公司主要药(产)品定价原则为:①在 OTC渠道、第三终端市场,产品定价主要依据成本现状与竞品状况,依据产品历史价格综合形成的企业自主、全国统一定价原则。②在医院终端市场,产品定价是根据各地集中招标采购所形成的价格的基础上扣除商业公司的配送费后确定。
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一是落标风险,可能出现部分省份招标定价存在突破公司的价格底限而不得不暂时退出,这将会对公司在该省区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二是降价风险,在医院终端市场,药品在参与招标时可能面临降价压力,如果产品降价,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医药行业资质。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医药公司具有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其影响重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其期限;(2)2017 年将到期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续期存在的障碍、涉及产品的收入及占比,及到期未能续期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回复:
(1)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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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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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近期不存在相关许可证到期未能续期的障碍。
二、公司财务信息
5、营业成本和毛利率。年报披露,公司软膏剂产品营业收入8.65亿元,增长60%,营业成本1.4 亿元,增长5%,其中直接材料占成本46%,本期金额较上年增加88.75%;公司胶囊剂产品毛利率43%,增加23%;注射剂产品毛利率71%,增加29%。同时,公司东北地区、西北地区、西南地区涉及业务的毛利率较上年增长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 公司各分产品按治疗领域对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2)结合直接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说明公司软膏剂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变动不匹配的具体原因,以及胶囊剂产品、注射剂产品毛利率大幅增长的原因;(3)结合业务及产品类型,说明上述区域毛利率变化较大的原因;(4)根据《指引》第十二条的要求,按照治疗领域补充披露公司主要中药产品涉及的重要药材品种、供求情况、采购模式以及其价格波动对公司药(产)品成本的影响情况。
回复:
(1)公司按治疗领域对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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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报告期内软膏剂产品、胶囊剂产品、注射剂产品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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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司软膏剂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0.21%,营业成本同比增长5.67%,主要由于:一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对软膏剂的主要产品价格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提价,其中:丁桂儿脐贴提价幅度7%左右;二是因为丁桂儿脐贴的销售量由2015年13103万贴、2016年6185万贴、2017年11404万贴,2017年产量大幅增加,固定成本的摊薄,单位生产成本降低,产品生产成本结构构成比重变化,直接材料占比由2016年的46.1%到2017年的58.66%。
②胶囊剂产品及注射剂产品毛利率由于受产品价格的提升、产量的大幅增长及产能的充分利用后生产成本的降低等因素共同影响导致大幅增长。
(3)公司东北地区、西北地区、西南地区涉及业务的毛利率较上年增长较大主要因为市场开拓力度的加大,上述三个市场注射液主要产品收入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3%,21%,146%;东北、西北地区儿科主要产品收入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6%,25%;西南、东北地区止痛主要产品收入分别增长11%,87%;故该上述区域毛利率提升幅度较大。
(4)公司主要中药产品涉及的重要药材成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公司儿科类产品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05亿元,占工业营业收入比重为23.79%。该类产品中主要中药材为丁香、肉桂和荜茇,中药材占产品直接材料成本的比重在20%左右。丁香、肉桂、荜茇的采购模式为月度/季度招标进行采购,2017年因采购价格下降影响产品生产成本下降 202万元。
公司止痛类产品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2亿元,占工业营业收入比为19.87%。该类产品中主要中药材为沙蒿子,中药材占产品直接材料成本的比重5%左右。该药材价格采购模式为月度/季度招标进行采购,2017年因采购价格下降影响药品生产成本下降16万元。
公司心脑血管类产品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3 亿元,占工业营业收入比为17%。该类产品中主要中药材为野菊花,该中药材占产品直接材料成本的比重在70%左右。该药材价格采购模式为月度/季度招标进行采购,2017年因采购价格上涨影响药品生产成本增加195万元。
6、销售费用。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发生额 6.94 亿元,增长近58.34%。特别是咨询服务费 3.94 亿元,增长近 156%;广告宣传费8367 万元,增长 27%。公司披露主要原因为公司产品推广费用增加。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 2016 年销售费用发生额 4.38 亿,较 2015年下降仅 3%,请结合公司销售渠道、销售模式等情况,补充披露在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经营业绩大幅下滑又大幅提升的情况下,公司销售费用维持不变又大幅提升的具体原因;(2)公司 2016 年销售费用中咨询服务费 1.54 亿元,较 2015 年增长近 120%,请说明 2016年、2017 年咨询服务费的具体明细及咨询服务涉及内容、前五名咨询服务对象涉及金额、是否为关联方,并说明咨询服务费近年来提升与营业收入等波动不匹配存在的原因;(3)公司采用的广告模式、付款方式及会计处理。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经营业绩大幅下滑而销售费用基本维持不变是因为该年度公司对商务分销体系进行了营销改革,主要是针对OTC终端,对于医院终端及第三终端的销售仍维持原商业运作模式。受改革影响,OTC终端产品的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了52.20%,销售费用同比下降了40.27%,收入与费用基本配比;医院终端及第三终端的收入有所增长,但销售费用增长幅度远大于收入的增长幅度,分别增长了288.96%和206.84%,抵减了部分OTC终端产品营业收入的下降幅度,所以造成公司的营业收入大幅下滑而销售费用基本维持不变。
具体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2017年,OTC终端产品的销售有了大幅度提升,其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了61.04%,销售费用同比增长了22.12%;公司销售费用主要投入在医院终端及第三终端,医院终端营业收入增长了56.41%,第三终端营业收入增长了34.61%,销售费用分别增长了128.32%和99.82%。整体营业收入大幅提升,销售费用大幅增长。具体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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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 2016 年销售费用中咨询服务费 1.54 亿元,2017年销售费用中咨询服务费3.94 亿元,咨询服务费主要用于:1)第三终端产品的市场推广服务。公司通过开展“春播行动”实现对乡村诊所的覆盖及对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截止2017年末,第三终端已覆盖全国33个省区,培训基层医生25000人次。2)随着医院产品两票制的推进,公司加大了学术市场推广费用的投入,通过成立专业学术推广部,对各级代理商加大培训,与代理商共同组织各种全国性大型学术推广会、区域学术沙龙会等,向一线用药医生推广产品在临床中的使用。
咨询服务费的具体明细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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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公司前五名咨询服务对象情况如下:
■公司咨询服务费近三年来增长较大,与营业收入增长的波动不匹配,是因为公司发生的咨询服务费主要投入在医院终端及第三终端,用于其销售规模的扩大及市场占有率的提升,2017年,医院终端收入同比增长56.41%,第三终端收入同比增长34.61%。
(3)公司对产品及品牌广告宣传实行预算管理,预算内广告宣传由公司市
场部按计划进行投放。公司市场部统一管理广告宣传工作,并对广告效果进行评估。公司进行广告宣传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与广告媒体直接合作(签订协议、发布及付款);二是通过广告代理商发布。费用确认方式:①与媒体直接合作是在媒体报价单的基础上洽谈折扣幅度,广泛采集该媒体其他广告主的发布金额与折扣力度,并要求媒体提供同期相应投放金额的协议作为参考依据,保证达到最低折扣及价格;②通过广告代理商发布的要求至少三家代理商就媒体发布方案进行报价,比价选定价格最低者合作。付费方式:广告投放前发生的广告制作、审核等前期费用由合作方先行垫付,广告投放时,按合同约定进行评估,分期支付,广告投放结束后根据整体评估结果支付剩余款项。会计处理:公司的广告投放及费用结算都在本报告期内完成,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全部计入了销售费用。
会计师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亚宝药业公司销售费用总额及咨询服务费的大幅波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于广告费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7、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应收票据 2.85亿元,增长 107%。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 5.09 亿元,增长42%。公司解释为销售增加所致。期末共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550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应收票据的交易背景、形成原因、前五大交易对方情况,是否为关联方,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等;(2)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应收票据的风险转移及期后兑付情况;(3)公司本年收入确认条件、结算方式、销售政策等是否发生变化;(4)请说明公司对票据交易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5)公司前五名应收款项的形成原因、是否涉及关联方、款项回收进展及可能存在的风险;(6)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是否计提充分。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报告期内应收票据的交易背景是基于真实的合同交易而产生的合同款收取。在公司执行的销售合同中,结算收到的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结算占全部销售回款的比例为40%左右。期末前五大交易对方应收票据金额共计8051.26万元,占总金额的28.15%,均为非关联方交易,均为具有商业实质的合同交易。
(2)截止2017 年12 月31 日账面应收票据金额为2.85亿元。截止2018年5月10日,应收票据已解付或背书2.65亿元,未解付0.21亿元,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尚有0.12亿元未解付,未发生票据逾期不能解汇的情况,应收票据的风险相对可控。
(3)公司2017年度收入确认条件、结算方式、销售政策等未发生变化。
(4)公司对票据交易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公司制定有银行票据管理制度。规定了银行汇票的出票、收取、票据的使用解汇、背书转让、贴现管理。公司经办人严格按制度要求办理票据业务。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银行票据进行抽查、核实,形成抽查记录,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财务部实行印鉴与票据分管制度,由专人分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及预留银行印鉴。分管印鉴的人员外出时,办理印鉴交接签字手续。公司目前收取的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风险相对可控。
(5)2017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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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上海医药工业有限公司系子公司上海清松制药有限公司对其销售原料药形成的应收账款;公司已于2018年4月15日,向其发出《催款函》,并已收到对方《关于清松催款函的回复》,对方承诺将按照还款计划分期支付,截至2018年5月15日,公司已收回款项4,220,000.00元。
②上海立科药物化学有限公司系子公司上海清松制药有限公司对其销售原料药形成的应收账款;公司已于2018年4月15日,向其发出《催款函》,并已收到对方《关于拖欠货款的处理办法》,对方承诺将按照还款计划分期支付,截至2018年5月15日,公司已收回款项11,570,000.00元。
③垣曲县人民医院系子公司山西亚宝医药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宝物流)销售药品形成的应收账款;截至2018年5月15日,公司已收回款项6,316,876.25元。
④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系子公司亚宝物流销售药品形成的应收账款;截至2018年5月15日,公司已收回款项350,000.00元。
⑤华润辽宁医药有限公司系公司销售药品形成的应收账款;截至2018年5月15日,公司已收回全部欠款。
(6)公司已按照会计估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了坏账准备。从公司近三年应收账款实际核销情况看,2015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1,302,884.14元,2016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0元,2017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324,841.06元。
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增长符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不存在发生重大坏账损失的风险,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会计师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亚宝药业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增长符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发生重大坏账损失的风险,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8、存货。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价值 5.08 亿元,其中包括原材料 2.04 亿元、在产品 4079 万元和库存商品 2.62 亿元。仅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5.9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 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的主要构成;(2)结合公司存货减值测试的具体会计政策,以及主要材料、产成品价格走势、保质期等,说明公司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并进行同行业对比;(3)结合公司库存商品的构成及其保质期,说明公司库存商品中的一年内到期、两年内到期的存货量,到期后相关存货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公司期末存货的原材料主要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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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期末存货的在产品主要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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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期末存货的库存商品主要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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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的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公司的主要材料、产成品价格走势:1)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中药产品丁桂儿贴脐、消肿止痛贴、三黄片、牛黄解毒片等的销售价格都有不同幅度的提升;原材料采购主要依托采购信息平台,采用线上招采系统,通过集中采购、询价比价、竞价招标等方式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进行采购,并对于市场价格存在较大波动的原材料,采用储备采购模式。由于中药产品的原材料占成本的比重较低,产品的毛利率较高,经测算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都明显高于成本,所以不存在减值迹象。2)报告期内公司药品批发的毛利率为 10.48%,但销售渠道稳定,存货周转较快,所以库存商品总体不存在减值迹象。
从主要材料、产成品价格走势分析,报告期公司的存货不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年内一般对于已近保质期的存货,根据产品的市场销售状况及时进行清库处理,年末仅对近效期及已到有效期尚未报损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100%。报告期末公司近效期及已到有效期尚未报损的存货 459,788.74元,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59,788.74元,占公司存货余额的0.09%。
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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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差异不大。
(3)公司库存商品的构成及其保质期、一年内到期、两年内到期的库存商品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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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内对于已到保质期的库存商品按相关制度及时进行报废并销毁,已报损库存商品的会计处理为: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库存商品,报告期内报损销毁的到期库存商品共计12,941,927.34元。
会计师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亚宝药业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合理的,对已到保质期的库存商品按要求进行了报损,并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 17日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18-010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补充
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5月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47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 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作如下补充:
一、在年报全文“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二)主要财务指标”中补充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二、在年报全文“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九、2017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中补充披露“四个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三、对年报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主营业务分析/1、收入和成本分析/(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说明”进行补充披露。
四、对年报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主营业务分析/1、收入和成本分析/(3) 成本分析表/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中补充披露“公司主要中药产品涉及的重要药材成本变动情况”。
五、对年报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主营业务分析/2、费用”中补充披露“情况说明”。
六、对年报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3. 公司药(产)品生产、销售情况/(1)按治疗领域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进行补充披露。
七、在年报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3. 公司药(产)品生产、销售情况/(2) 主要销售模式分析”中补充披露“定价原则及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
八、在年报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4. 其他说明”中补充披露“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其期限”。
以上补充不影响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公司已于同日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修订)》。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