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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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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2018-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晨鑫科技公告编号:2018-072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他相关公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部分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一、《2017年年度报告》“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更正后: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二、公司基本情况”之“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做同步更正。

二、《2017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 “二、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与成本”之“(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5) 营业成本构成”、“(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单位:元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单位:元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更正后: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单位:元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单位:元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三、《2017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 “二、主营业务分析”之“5、现金流”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注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同比减少39.52%,主要系报告期网游业务较上期同比增长125%,网游业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同比增加23,793万元所致;

注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较上期增加153.05%,主要系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增加明显所致。

更正后:

单位:元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注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同比减少39.5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确定了向移动游戏及互联网大文化产业全面转型,海珍品养殖业、加工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86.87%,海珍品养殖业、加工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7,200万元所致;

注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较上期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增加明显所致。

四、《2017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五、投资状况分析”之“1、总体情况”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更正后:

五、《2017年年度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之“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更正后:

六、《2017年年度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十六 重大关联交易”之“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更正后:

七、《2017年年度报告》“第九节 公司治理”之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否

更正后: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 否

在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应的流程,公司既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流程为:母、子公司总账会计编制各公司单体财务报表,递交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门负责人根据审核后的单体报表编制合并报表,合并报表编制后报财务总监审核,然后交公司内审部门予以内审。在 2017年度业绩快报编制过程中,相关审核人只是核对了经办人员的底稿数据,未对底稿数据的来源进一步的核实,致使在业绩快报的数据填报过程中出现差错。在后期编制《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时,公司针对发生的业绩快报修正的情况,仅仅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应的制度、流程是否完善而认定为不存在重大缺陷,而没有考虑到公司信息系统不完善、财务人员工作水平欠缺等造成的业绩快报修正的金额已经达到重大缺陷认定的标准,使得对于 2017年度业绩快报造成偏差。

按照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公司《2017年度业绩快报》披露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6,978,254.90元,《2017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修正公告》披露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9,971,118.06元,存在较大差异,差异金额已经达到重大缺陷的定量认定标准(错报>利润总额的5%)。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在2017年报审计过程中对此次业绩快报修正公告暴露出来的问题,年审会计师也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以及内部人员的工作质量、底稿的可追溯性等提出了完善与整改要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会计队伍的建设,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

报告期内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包括对投资行为未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流程和信息披露义务。前述缺陷被发现后,公司内部对相关流程涉及的部门、人员进行专项培训,以保证今后内部控制流程得以执行。

八、《2017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 “二、财务报告”之“5、合并现金流量表”之“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更正后:

九、《2017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69、资产处置收益”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69、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更正后: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69、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十、《2017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表”之“第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之 “6、分部信息”之“(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之 “分部报告”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6、分部信息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3、分部报告

分部利润或亏损、资产及负债

更正后:

6、分部信息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3、终止经营

说明:终止经营情况详见7-1。

4、分部报告

分部利润或亏损、资产及负债

十一、《2017年年度报告》“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和“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 “十八、补充资料”之“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更正后: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第一节 重要提示”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因董事刘晓庆被采取强制措施,公司暂时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且刘晓庆无法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无法审阅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故其无法保证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更正后:

因董事刘晓庆被采取强制措施,公司暂时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且刘晓庆无法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无法审阅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故其无法保证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第一节 重要提示”做同步更正。

十三、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之“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和“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不适用

更正后: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1,885,818.1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9.86%;营业成本61,989,447.21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4.07%;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271,373,519.41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22%,主要由于公司于2017年9月完成重大资产出售,将海珍品养殖、加工、销售业务相关资产及部分负债对外出售,收购壕鑫互联45%股权,公司实现主营业务的全面转型。

十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之“三、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在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更正后:

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在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均存在重大缺陷。

十五、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1、标题

更正前: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更正后: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更正前: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更正后: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3、“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之“(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更正前: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更正后:

在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应的流程,公司既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流程为:母、子公司总账会计编制各公司单体财务报表,递交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门负责人根据审核后的单体报表编制合并报表,合并报表编制后报财务总监审核,然后交公司内审部门予以内审。在 2017年度业绩快报编制过程中,相关审核人只是核对了经办人员的底稿数据,未对底稿数据的来源进一步的核实,致使在业绩快报的数据填报过程中出现差错。在后期编制《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时,公司针对发生的业绩快报修正的情况,仅仅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应的制度、流程是否完善而认定为不存在重大缺陷,而没有考虑到公司信息系统不完善、财务人员工作水平欠缺等造成的业绩快报修正的金额已经达到重大缺陷认定的标准,使得对于 2017年度业绩快报造成偏差。

按照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公司《2017年度业绩快报》披露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6,978,254.90元,《2017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修正公告》披露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9,971,118.06元,存在较大差异,差异金额已经达到重大缺陷的定量认定标准(错报>利润总额的5%)。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在2017年报审计过程中对此次业绩快报修正公告暴露出来的问题,年审会计师也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以及内部人员的工作质量、底稿的可追溯性等提出了完善与整改要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会计队伍的建设,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

4、“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更正前:

在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应的流程,公司既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流程为:母、子公司总账会计编制各公司单体财务报表,递交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门负责人根据审核后的单体报表编制合并报表,合并报表编制后报财务总监审核,然后交公司内审部门予以内审。在 2017年度业绩快报编制过程中,相关审核人只是核对了经办人员的底稿数据,未对底稿数据的来源进一步的核实,致使在业绩快报的数据填报过程中出现差错。在后期编制《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时,公司针对发生的业绩快报修正的情况,仅仅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应的制度、流程是否完善而认定为不存在重大缺陷,而没有考虑到公司信息系统不完善、财务人员工作水平欠缺等造成的业绩快报修正的金额已经达到重大缺陷认定的标准,使得对于 2017年度业绩快报造成偏差。

按照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公司《2017年度业绩快报》披露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6,978,254.90元,《2017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修正公告》披露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9,971,118.06元,存在较大差异,差异金额已经达到重大缺陷的定量认定标准(错报>利润总额的5%),因此公司 2017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在2017年报审计过程中对此次业绩快报修正公告暴露出来的问题,年审会计师也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以及内部人员的工作质量、底稿的可追溯性等提出了完善与整改要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会计队伍的建设,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更正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十六、对《关于交易对手方对置入资产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补充公司《关于交易对手方对置入资产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内容将与本公告一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更新,敬请投资者查阅。

本更正公告不影响公司2017年度和2018年第一季度业绩。对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变,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