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8—38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三项担保合同:
1、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申请5,000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2、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签订《保证书》,为全资子公司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2,80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3、与荷兰合作银行香港分行签订《保证协议》,为全资子公司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向荷兰合作银行香港分行申请3,00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18年1月5日,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一八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不超过45,000万元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二〇一八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50,000万元信用担保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本次担保提供后,福建光电2018年度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为25,000万元,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35,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25,000万元人民币。
2、2018年2月28日,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一八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不超过25,100万美元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不超过25,100万美元信用担保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本次担保提供后,香港信达诺2018年度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为14,300万美元,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18,100万美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0,800万美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光电”)
成立日期:2013年03月27日
注册地:安溪县湖头光电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许辉胜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光电产品科技研究、生产、销售及工程施工服务;发光二极管(LED)封装、红外器件、光敏器件、光电传感器的生产、销售;发光二极管(LED)应用产品的生产、销售及配套软件的开发和售后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属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福建光电资产总额146,411.52万元,负债总额62,560.73万元,净资产83,850.78万元,营业收入30,299.38万元,利润总额-214.74万元,净利润-144.76万元。截至2018年3月31日,资产总额 149,093.31万元,负债总额65,514.17万元,净资产83,579.14万元,营业收入8,972.24万元,利润总额-362.20万元,净利润-271.65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2、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信达诺”)
注册地:FLAT/RM 1107 11/F OFFICEPLUS @SHEUNG WAN 93-103 WING LOK STREET HK
注册资本:港币1.56亿元
主营业务:大宗商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港币87,491.44万元,负债总额港币56,620.91万元,净资产港币30,870.53万元,营业收入港币163,457.38万元,利润总额港币7,226.84万元,净利润港币6,034.41万元。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港币59,870.52万元,负债总额港币28,746.36万元,净资产港币31,124.17万元,营业收入港币13,224.54万元,利润总额港币135.44万元,净利润港币113.09万元。公司持有香港信达诺100%股权。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
(1)担保金额:5,000万元
(2)担保范围:5,0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3)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一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香港信达诺有限公司
1、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1)担保金额:2,800万美元
(2)担保范围: 2,800万美元授信额度。
(3)授信借款期限:一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荷兰合作银行香港分行
(1)担保金额:3,000万美元
(2)担保范围: 3,000万美元授信额度
(3)授信借款期限:一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反担保情况
公司持有福建光电、香港信达诺100%股权,为上述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2018年经审议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57,200万元+36,600万美元,本次担保后,可用担保额度232,200万元+20,800万美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8年签署的担保金额为25,000万元人民币+15,800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39%。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6,400万元+19,600万美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59%。上述担保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