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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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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2018-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8-063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5月17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仪集团”)的通知,华仪集团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股权质押登记及再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情况

2018年5月16日,华仪集团将其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权质押登记情况

2018年5月16日,华仪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2%)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质押期限至2023年5月10日,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质押所获得的资金是用于华仪集团补充流动资金,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其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华仪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根据质押合同约定,本次质押设最低质押率,如超过规定的最低质押率,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平仓行为。以上风险引发时,华仪集团将采取补充保证金、提前归还融资或补充提供质权人认可的抵押物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

截至目前,华仪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34,283,7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8307%,其中已质押的股份累计为234,275,1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8296%。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8-064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0.83%的股权;

● 本次担保数量:本次为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在内累计为其提供最高额担保为68,900万元;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最高额为人民币179,880.18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本公司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温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集团”)在2018年5月16日至2019年12月30日期间向民生银行温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及其他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包含:华仪集团与民生银行温州分行于2016年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尚未履行完毕的债务),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本次担保期限为华仪集团履行上述债务期限届满后两年。

为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公司与华仪集团于2018年5月16日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华仪集团向公司就上述担保合同提供反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具体详见2018年4月10日、2018年5月4日分别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为控股股东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华仪电气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华仪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

法定代表人:陈道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成立日期:1997年9月12日

营业期限:1997年9月1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低压电器、太阳能设备、水利水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工器材、电缆附件、互感器研发、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对实业、金融、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的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有色金属、燃气油、化工产品批发。

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0.83%的股权。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内容

2018年5月16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保证人: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2、担保最高债权本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担保期限:华仪集团履行上述债务期限届满后两年;

5、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双方有权签字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用于其申请银行贷款等融资需要,是华仪集团正常经营所需。多年以来,华仪集团为公司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包括长期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着互帮互助、促进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发展的原则,且华仪集团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公司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的同时,由华仪集团提供反担保,保障了上市公司的利益。公司本次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风险相对较低。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最高额为179,880.18万元(其中: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和全资子公司担保>累计为人民币70,082.5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累计为人民币109,797.68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3.16%。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