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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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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8-055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关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基本情况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债券简称:16复药01,以下简称“16复药01”或“本期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16复药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负责召集,由海通证券委派的代表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结果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共计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0张,占本期债券总张数的0%。此外,复星医药委派的代表、海通证券委派的代表及见证律师也出席了本次会议。

根据《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需经代表每期债券未偿本金三分之二以上(包含三分之二)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参与方为有效。

因出席本次会议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的张数未达到本期债券总张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次会议未能有效召开。

三、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应审议议案为《关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未解锁限制性A股股票的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该议案的本期债券0张,占本期债券总张数的0%;反对该议案的本期债券0张,占本期债券总张数的0%;弃权的本期债券0张,占本期债券总张数的0%。

鉴于出席本次会议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的张数未达到本期债券总张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次会议未能有效召开,亦未形成有效表决。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的王颖、吴霖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述经办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及《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由于无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未能有效召开,亦未形成有效表决。

五、备查文件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复药01”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8-056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关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基本情况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债券简称:17复药01,以下简称“17复药01”或“本期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17复药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负责召集,由海通证券委派的代表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结果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共计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0张,占本期债券总张数的0%。此外,复星医药委派的代表、海通证券委派的代表及见证律师也出席了本次会议。

根据《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需经代表每期债券未偿本金三分之二以上(包含三分之二)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参与方为有效。

因出席本次会议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的张数未达到本期债券总张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次会议未能有效召开。

三、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应审议议案为《关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未解锁限制性A股股票的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该议案的本期债券0张,占本期债券总张数的0%;反对该议案的本期债券0张,占本期债券总张数的0%;弃权的本期债券0张,占本期债券总张数的0%。

鉴于出席本次会议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的张数未达到本期债券总张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次会议未能有效召开,亦未形成有效表决。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的王颖、吴霖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述经办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及《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由于无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未能有效召开,亦未形成有效表决。

五、备查文件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复药01”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8-057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后续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授权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锁限制性A股股票的议案,同意由本公司回购并注销董志超先生、王树海先生、邓杰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70,150股限制性A股股票,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0.54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739,381元。回购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495,131,045元减少至2,495,060,895元(以下简称“本次减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债券持有人作为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司就本次减资事项发布公告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此外,根据《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以下简称“16复药01”)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以下简称“17复药01”)的债券持有人有权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方式行使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享有的权利。为审议上述减资事项,“16复药01”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17复药01”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合称“会议”)分别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因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张数均未达到该期未偿还公司债券总张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均未能有效召开,亦均未形成有效表决。前述会议召开情况不影响70,150股本公司限制性A股股票注销事宜的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8-058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A股股票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以及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董志超先生、王树海先生、邓杰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70,150股限制性A股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A股股票数量为70,15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0.54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739,381元。该回购注销事宜详见本公司2017年10月31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锁限制性A股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42)。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70,150股限制性A股股票已过户至本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已回购股份将于2018年5月18日予以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