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
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6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股份计划的基本情况: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毅先生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自2017年11月27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丁毅先生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
●增持股份计划的完成情况:
上述增持计划期间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毅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09,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8%。丁毅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780,5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05%。合计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为20,046,938.60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毅先生《关于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毅先生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丁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870,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1,780,5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05%。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毅先生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自2017年11月27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
三、增持股份计划的完成情况:
上述增持计划期间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毅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09,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8%。丁毅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780,5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05%。合计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为20,046,938.60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毅先生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毅先生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项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毅先生不排除未来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公司一期展厅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陆大明、谭建荣、邹峻、刘裕龙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其中监事毛兴峰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钟锁铭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贷款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共十一个,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上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琰、竺艳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
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1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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