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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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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中补充环境保护相关信息的公告

2018-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编号:临2018-036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中补充环境保护相关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环境信息、社会责任和扶贫信息披露的通知》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文件要求,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湖科技”)现对原《2017年年度报告》中“第五节重要事项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三)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内容予以如下补充: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排污信息

公司是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公司属下的生物工程基地和星湖生化制药厂属于国控污染源重点单位。公司一向注重环境保护工作,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管理,全员参与,综合治理;改善环境,保护健康,持续发展”的环境方针。公司外排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包括烟尘、SO2和 NOx,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 CODcr和氨氮。外排污染物可稳定达到行业及国家标准,其中,生物工程基地:烟尘浓度控制在 27mg/m3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30mg/m3;SO2排放浓度控制在183mg/m3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200mg/m3;NOx排放浓度控制在53mg/m3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200mg/m3;COD 排放浓度控制在 34mg/L 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100mg/L,氨氮排放浓度控制在1mg/L 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10mg/L;星湖生化制药厂:烟尘浓度控制在 11mg/m3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30mg/m3;SO2排放浓度控制在31mg/m3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50mg/m3;NOx排放浓度控制在135mg/m3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200mg/m3;COD 排放浓度控制在16mg/L 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120mg/L,氨氮排放浓度控制在6mg/L 左右,执行排放标准为35mg/L。

报告期内,所有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放量满足排污许可核定的许可量和总量控制指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方面的号召,以经济与环保同步发展、共同提升为宗旨,着力于打造一个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公司建有较为完善环保治理设施,并保证环保设施运行完好率100%,在清洁生产方面,开展节水项目,实行中水循环套用,降耗减排。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基地和药厂均安装了废水、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进行联网,可实时监控公司外排污染物情况。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新、改、扩建工程均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保政策文件中的要求,公司属下单位均按照要求持有排污许可证。同时,按照国家环保政策要求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配备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各排污口均进行了规范化设置。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综合预案、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锅炉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液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其他危化品泄漏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废水处理设施专项应急预案,提高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并确保突发性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有序、高效的组织应急救援工作,紧急疏散人员,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展影响到周围环境,将事故损失和社会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预案已在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81号)等要求规定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对厂区内的废水定时进行监测。监测数据采用在线分析仪进行连续自动检测和手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自行监测信息于每次监测完成后的次日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上的“广东省重点污染源综合管理平台”中的“企业自行监测信息报送平台”上公布。同时,针对突发环境事故制定了应急环境监测方案。第一时间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应急监测,掌握第一手监测资料,并配合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环境污染事故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咨询专家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环境污染事故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决策的依据。

(6)其他环境信息

因生物工程基地厂区地下排污管道破损,导致了2016年12月存在超出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情况,报告期内受到了肇庆市环境保护局的罚款759万元。公司高度重视,责令生物工程基地进行全面排查,根据肇庆市环保局的要求及时组织整改。通过采用投资资金加强技术管理等手段,生物工程基地已经在环保部门要求的时间内全部落实整改完成,保障了后续生产中废水的稳定达标排放。

除上述内容补充外,2017年年度报告中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补充不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因本次补充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