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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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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8-047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4日以邮件发出,以临时紧急会议方式召开,召集人已在会议上进行了说明。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8-048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由江三红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4日以邮件发出,以临时紧急会议方式召开,召集人已在会议上进行了说明。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三红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18-049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5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4.13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94,5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9,319,3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5,230,700.00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9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7)第440ZC032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5月15日,公司各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如下(单位:万元):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拟合计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四、其他说明

经自查,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审核程序和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18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意见

2018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