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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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环境信息情况的补充公告

2018-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18-025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环境信息情况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加强辖区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鄂证监公司字[2018]14号),为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上市公司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对辖区内上市公司开展环境信息披露自查工作。根据通知要求,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17年年度报告环境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对原《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中“第五节重要事项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三)环境信息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排污信息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四线脱硫设施于2014年验收合格,二、三、五线脱硫设施于2015 年验收合格,脱硝设施于2015年10月验收合格,自动监控设施于 2015年8月验收合格,一线脱硫脱硝及在线监测等环保设施于2017年6月开始同步建设、同步施工、同步投入运行,达标排放。

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污染防治设施,持续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定期开展环保设施运行状态检查,完善各项检查标准,实现环保设施稳定、高效运行。截至报告期末,现有项目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均保持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持续加强环评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建设、运行。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及子公司按照《环保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根据生产工艺、产污环节及环境风险,制定了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于2017年12月31日在当阳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应急预案备案编号:420582-2017-003-L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严格按照新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平板玻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制定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对公司排放污染物的监测指标、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方法、 执行排放标准及标准限值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在湖北省企业监测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发布。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上述补充公告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公司将于同日披露《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