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ST东南 公告编号:2018-05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诸暨千禧路5号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三楼报告厅。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飞刚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39,774,9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4%,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539,771,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4%。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数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数12,273,2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39,771,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269,816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39,771,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269,816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39,771,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269,816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39,771,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269,816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39,771,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269,816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公司董事薪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39,771,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269,816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2018年度公司监事薪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39,771,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269,816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9,771,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269,816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9,771,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269,816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9,771,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269,816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年产3亿Ah高能动力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9,771,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269,816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汪军民先生、童宏怀先生、陶宝山先生2017年度述职报告。三位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详尽汇报了各自在2017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字:王萌、李丹阳
3、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ST东南 公告编号:2018-053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东南,证券代码:002263)自2018年1月25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由于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披露《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经公司初步确认,该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8日开市起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上述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因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26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26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2018年3月5日、3月12日、3月19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2018-021、2018-022)。2018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2018年4月2日、4月11日、4月18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2018-027、2018-028)。
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2018年5月4日、5月11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2018-051)。上述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组相关工作仍在积极推进中,各中介机构正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对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展开全面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条款进行充分沟通协商。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东南,证券代码:002263)自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开市起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