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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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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8-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本次会议于2018年5月17日16: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4-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李浩成先生委托董事邹榛夫先生代为出席)。

4、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邹榛夫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需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宜,全体董事同意豁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要求,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协商,董事会同意选举邹榛夫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协商,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邹榛夫(主任委员)、涂伟萍、谢晓尧、邹珍美、孙仲华

审计委员会:罗绍德(主任委员)、谢晓尧、孙仲华

提名委员会:谢晓尧(主任委员)、涂伟萍、邹榛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罗绍德(主任委员)、涂伟萍、何思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人员的简历附后。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聘任邹珍凡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邹珍贵先生、石正金先生、罗鸿桥先生、孙仲华先生、吴珈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罗鸿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吴珈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谭歆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小昌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王小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

附件:

邹榛夫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61年2月,研究生学历。1979年至1986年就读于武汉大学化学系有机化学专业,获得学士、硕士学位;1986年至1988年期间在中科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工作,从事海洋化学研究;1988年至今,创办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广州集泰化工有限公司、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市逸泰园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省南方珞珈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人。

截至公告日,邹榛夫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44,537股。邹榛夫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邹珍美女士、邹珍凡先生、邹珍贵先生为兄弟姐妹,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仲华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6年10月,大专学历。1995年至1998年就读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贸易经济专业;1998年至1999年任职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人教处,1999年至2006年历任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技术服务代表、副厂长、市场部项目经理、北京子公司总经理、销售总监,2006年8月至2007年12月担任广州集泰化工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08年至2014年6月担任广州集泰化工有限公司采购总监,2014年6月起担任广州集泰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孙仲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1,832股;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邹珍美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1964年6月,1986年毕业于湖北省京山县成人中专,2017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营销管理与创新实战高级研修班,现就读于中山大学工商管理EMBA;1986-1992年在湖北省京山县杨集中学任职数学教师;1992-1997年在湖北省京山县物资局化建公司任销售业务员、销售经理,1997-1999年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京山县支公司营销部担任主任职务,1999年创建了广州市泰宇建材有限公司,1999-2013年历任广州市泰宇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2014年起担任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

截至公告日,邹珍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26,129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榛夫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邹珍凡先生、邹珍贵先生为兄弟姐妹,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何思远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1957年10月,大专学历。1977年至1984年在广州第二运输公司任职,1984年至1991年在广州客轮公司任职,1991年至1993年在广东国际旅行社任职,1993年至1999年在广州市丽源装饰广告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1999年至2006年在广州市丽源恒远广告实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06年至2011年在广州一衣口田有机农业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6年8月起,担任广州集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何思远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50,013股,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绍德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57年2月。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就读于湖南财经学院会计系,1992年7月至1995年9月就读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系,硕士研究生毕业;1983年7月至1996年4月在湖南财经学院会计系任教;1996年4月至今在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工作;2010年至2016年12月任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月起兼任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4月起担任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罗绍德先生已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培训学习,并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绍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涂伟萍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56年1月。1978年3月至1982年2月,本科就读于江西工业大学(现南昌大学)无机化工专业;1982年3月至1986年8月在江西工业大学化工系任教;1986年9月至1989年6月就读于华南理工大学化学系,硕士研究生毕业,1989年6月至今在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任教,1994年10月获得博士学位。2017年7月起担任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涂伟萍先生已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培训学习,并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涂伟萍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谢晓尧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66年6月。1984年9月至1991年6月就读于中山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1991年7月留校任教至今。现为中山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08年8月起任广东法仪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3年12月至今任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广州多益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5月至今担任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谢晓尧先生已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培训学习,并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晓尧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邹珍凡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1年3月,本科学历。1991年至1995年就读于湖南大学土木系给水排水专业;1995年至1997年在广州市市政工程二公司任施工员,1997年至2011年9月历任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市场部项目经理、市场总监、总经理,2009年12月起任广州市逸泰园林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9月起,担任广州集泰化工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邹珍凡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175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榛夫先生、董事邹珍美女士、高级管理人员邹珍贵先生为兄弟姐妹,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邹珍贵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67年11月,工商管理硕士。1987年至1997在湖北省公安县工商银行工作,历任会计、主管会计、资金调度员、办事处副主任;1997年至2007年任职于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历任销售经理、销售总监、总经理;2006年8月至2015年4月担任广州集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公告日,邹珍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0,473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榛夫先生、董事邹珍美女士、高级管理人员邹珍凡先生为兄弟姐妹,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石正金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63年2月,研究生学历。1979年至1986就读于武汉大学化学系;1986年至1995年任教湖北大学化学系;1995年至2008年任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06年8月至2014年6月历任广州集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技术总监,2014年6月起,担任广州集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石正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648股,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鸿桥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66年8月,大专学历。1989年至1993年在湖北省京山县燃料公司从事财务工作,1993年至1999年在湖北省京山县物资局从事财务工作,1999年至2011年9月历任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08年至2014年6月担任广州集泰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6月起,担任广州集泰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罗鸿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7,897股,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珈宜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1984年1月。本科毕业于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并获得中山大学传播学硕士学位。2006年7月至2007年3月就职于湖南广电集团,担任记者。2007年4月至2014年2月就职于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担任记者。2014年2月至2014年6月担任广州集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6月起,担任广州集泰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公告日,吴珈宜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谭歆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于北京大学金融管理专业,助理会计师,曾历任公司出纳、财务审计、财务审计组经理,现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截至公告日,谭歆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王小昌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10月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王小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9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紧急会议方式召开,召集人已在会议上进行了说明。

2、本次会议于2018年5月17日16: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马银良先生主持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全体与会监事充分协商,监事会同意选举马银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5月17日

附件:

马银良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63年4月,研究生学历。1987年至1990年就读于郑州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通讯与电子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1990年至1997年任郑州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电子工程系讲师;1997年至1999年任广州水利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高级工程师;1999年至2007年任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高级工程师;2007年至2010年1月任广州福田纳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至2016年11月担任广州福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公告日,马银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96,203股,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选举邹榛夫先生、邹珍美女士、孙仲华先生、何思远女士、李浩成先生、林武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罗绍德先生、涂伟萍先生、谢晓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亦未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且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邹珍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但仍在公司的担任副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邹珍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0,473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石正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但仍在公司的担任副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石正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648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其它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李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军先生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上述人员在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马银良先生、周雅蔓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马银良先生、周雅蔓女士与2018年4月24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吕荣华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详见同日及2018年4月26日分别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亦未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2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邹珍凡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公司法定代表人);经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邹珍贵先生、石正金先生、罗鸿桥先生、孙仲华先生、吴珈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罗鸿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吴珈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吴珈宜

电话:020-85532539

传真:020-85526634

邮箱:jitaihuagong@jointas.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南翔一路62号C座

邮政编码:510663

二、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小昌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及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王小昌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小昌

电话:020-85532539

传真:020-85526634

邮箱:jitaihuagong@jointas.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南翔一路62号C座

邮政编码:510663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3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13: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15:00至2018年5月17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77,481,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677%。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65,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4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77,481,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677%。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及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481,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481,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481,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481,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481,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481,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报告﹥及﹤2017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481,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481,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481,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481,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481,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481,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5,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1、关于选举邹榛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7,481,26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65,22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邹榛夫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邹榛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2、关于选举孙仲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7,481,26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65,22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孙仲华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孙仲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3、关于选举邹珍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7,481,26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65,22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邹珍美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邹珍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4、关于选举何思远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7,481,26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65,22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何思远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何思远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5、关于选举李浩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7,481,26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65,22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李浩成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李浩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6、关于选举林武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7,481,26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65,22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林武宣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林武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1、关于选举罗绍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7,481,26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65,22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罗绍德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罗绍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2、关于选举涂伟萍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7,481,26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65,22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涂伟萍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涂伟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3、关于选举谢晓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7,481,26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65,22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谢晓尧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谢晓尧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5.01、关于选举马银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7,481,26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65,22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马银良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马银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5.02、关于选举周雅蔓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7,481,26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65,22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周雅蔓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周雅蔓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鼎足、陈平;

3、结论性意见: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