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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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8-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公告编号:2018-038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化科技”)于 2018年5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41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了说明和回复,现公告如下:

2018年5月3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临时停产的公告》,你公司的两家子公司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对园区及园区内所有化工企业全面停产排查整治环保问题的要求而临时停产。两家子公司2017年归属母公司合并报表的净利润占你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比例约为57.85%。截至5月13日,两家子公司仍处于停产状态。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认真核查并说明以下事项:

1、本次临时停产两家子公司是否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停产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是否需要修正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回复说明:

本次临时停产的两家子公司为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和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目前均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联化科技两家子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合计为11,647.95万元,占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比例为57.85%。按照截至2018年4月底的产品库存情况,主要产品可以维持1至2个月的销售。与此同时,公司正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利用公司具有多区域生产基地的优势,协调安排公司产品的生产,尽最大可能减少本次停产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因此,公司此次的临时停产对公司生产经营没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联化科技在2018年4月25日披露了2018年一季度报告,同时披露了2018年1-6月净利润范围为11,792.52万元至16,846.45万元,根据公司现有产品库存、订单情况以及预计未来复产等因素,从目前情况看,暂不修正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你公司自子公司停产以来采取的恢复生产措施、两家子公司预计恢复生产的时间,以及恢复生产是否存在前置条件;

回复说明:

公司子公司江苏联化和盐城联化应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停产排查,此次停产检查是政府部门对园区及园区内所有化工企业的统筹安排。

针对本次环境整治排查工作,公司迅速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国家有关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环保处理标准和要求,并结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和提升。同时公司正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提请复产前验收,力争早日恢复生产。

公司在停产后的第一时间与客户积极沟通,说明实际情况,协调安排后续订单。同时,利用目前的停产期间,合理优化和调整车间检修计划,并做好员工能力提升的培训工作,为后续的有序复产做好准备。

3、你公司停产事项是否涉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条规定的情形;

回复说明: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3.1条规定是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三)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

(四)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认真核查,公司不涉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3.3.1条规定的情形。

4、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说明:

经认真核查,公司无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