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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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8-041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5月18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刘文静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新增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18年度新增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不超过30,000万美元(不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及其额度,前述额度照常实施),最长交割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和选择合作金融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新增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于2018年5月1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新材料”)向各商业银行新增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21,000万元整(不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银行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前述额度和授权照常实施),授信期限均为一年。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向各银行申请贷款。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于2018年5月1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2018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蓝帆新材料向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申请办理的新增授信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不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前述额度和授权照常实施)内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2018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于2018年5月1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6月5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8年5月1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8-042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新增

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新增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大部分业务为出口,美元是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结算货币。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汇率、利率的波动产生的汇兑损益和财务费用,将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减少部分汇兑损失和财务费用,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择机与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利率的变动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金融衍生品工具可以包括远期结售汇、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包括证券、指数、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人民币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掉期和利率掉期)和货币互换业务。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期间及拟投入资金

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新增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不超过30,000万美元(不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及其额度,前述额度照常实施),最长交割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和选择合作金融机构。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五、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结算币种是美元,为防范利率和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和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利率和汇率风险为前提,目的是减少利率和汇率大幅度变动导致的预期风险。

六、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前期准备

1、公司已制订《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管理及操作流程、后续管理、内部风险控制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可以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可控。

2、公司及子公司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并严格执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措施。

七、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公司章程》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新增2018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不超过30,000万美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在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金融衍生品投资合约汇率和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和利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

2、信用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一方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延期交割风险:公司根据现有业务规模以及回款期进行收汇预测。实际经营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将会导致该公司业务规模、回款期和预测有偏差,产生延期交割风险。

4、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交易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九、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策略

1、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流动性强的金融衍生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

2、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金融衍生产品,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为防止金融衍生品交易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严格执行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流程和审批权限,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遵守在授权范围内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5、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管理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6、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及时制订应对方案。

7、公司审计部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十、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十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的产品90%以上出口,美元是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结算货币。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汇率和利率的波动产生的汇兑和利率损益,将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从长期来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减少因人民币汇率和利率波动频繁带来的汇兑损益和财务费用,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新增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

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8-043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新增

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蓝帆医疗”)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拟新增银行授信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新材料”)2018年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蓝帆新材料拟向各商业银行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21,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拟新增上述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21,000万元整(不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银行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前述额度和授权照常实施),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上述授信金额占2017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4.7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刘文静女士继续办理公司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的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付能力。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银行均无关联关系。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蓝帆新材料2018年度拟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贷款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将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运营和贸易。这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发展必要的资金,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新增2018年度银行授信额度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8-044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增加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5月18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全资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新材料”)的正常运营及发展需要,同意蓝帆新材料2018年度向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等银行增加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12,000万元,具体相关业务金额将视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一年。

上述新增授信额度中的人民币7,000万元(不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前述额度和授权照常实施)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和《公司章程》规定,以上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91%,在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24694446786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文静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9月17日

住所:山东省临朐县东城街办六期项目区兴安路东侧

营业期限:2009年09月17日至 年 月 日

经营范围:PVC手套、丁腈手套、无纺布口罩、围裙系列产品、PE手套、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销售;粒料、化工原料、劳防用品、橡胶制品、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本企业生产、经营产品的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提供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法律法规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18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根据银行相关要求,拟同意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公司为蓝帆新材料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蓝帆新材料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对资金的需求,本次向银行新增贷款授信,符合全资子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与上述银行借款、借款担保等有关的事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蓝帆新材料目前的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偿付能力。同意公司为蓝帆新材料上述授信事项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银行相关要求,在办理全资子公司蓝帆新材料借款业务时,需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增加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公司为此贷款提供担保是正常、必要的经营管理行为,此贷款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日常运营工作,符合全资子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该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不包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51%。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91%,在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不包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4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8-045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6月5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4日15:00至2018年6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形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18年5月3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3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蓝帆医疗办公中心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新增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5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6月5日13:00-13:50

2、登记地点: 蓝帆医疗办公中心一楼大厅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邦友、赵敏

联系电话:0533-7871008

传 真:0533-7871055

电子邮箱:stock@bluesail.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

邮政编码:255400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2”,投票简称为“蓝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