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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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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6

债券代码:122134 债券简称:11华微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5月11日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分别以送达、发送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由7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经审议本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交董事候选人推荐方案,董事会决定向股东大会提名夏增文先生、聂嘉宏先生、赵东军先生、姜永恒先生等4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审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交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方案,董事会决定向股东大会提名杜义飞先生、安洪滨先生、沈波先生等3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公司独立董事何进先生、杜义飞先生、安洪滨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董事会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我们同意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9日

附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夏增文:男,硕士,高级经济师,1952年5月28日出生;长期从事微电子领域的实践与经营管理工作,曾任吉林市半导体厂厂长,吉林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聂嘉宏:男,硕士,高级经济师,1977年11月25日出生;历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计划部副经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CEO、董事会秘书。

赵东军:男,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68年6月5日出生,历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部、技术工程部经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吉林华升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姜永恒:男,大学学历,1962年10月24日出生;历任吉林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吉林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杜义飞:男,博士研究生,1974年1月10日出生;历任电信科学第五研究所项目主管,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所长、副教授;现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安洪滨:男,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1969年6月8日出生;历任吉林会计师事务所(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吉林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主任会计师;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合伙人、所长,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沈波:男,博士,1963年6月13日出生;曾任日本东京大学产业技术研究所客座研究员,南京大学物理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03年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同年获教育部青年教师奖并评为首批新世纪优秀人才,日本东京大学先端科技研究中心、千叶大学电子学与光子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2004年12月起在北京大学物理学院工作,2005年起聘为教育部长江特聘教授,2005-2015年期间担任北京大学物理学院副院长;现任北京大学物理系教授,宽禁带研究中心负责人,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37

债券代码:122134 债券简称:11华微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5月18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1日分别以送达、发送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王英霞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王英霞女士、禹彤女士。以上监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六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自动卸任。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5月19日

附件:

王英霞,女,1962年7月13日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在吉林市麻棉纺织总厂工作;曾任吉林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现吉林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召集人。

禹彤,女,1968年12月25日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获得证券期货业特许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曾在吉林会计师事务所、中准会计师事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现任中国科学院长春分院高级会计师,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8

债券代码:122134 债券简称:11华微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8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8日

至2018年6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于2018年2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8年2月10日和2018年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13、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6月5日——2018年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铁岩

联系电话:0432-64684562

传真:0432-64665812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 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132013

(二)会议入场登记时间:

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持相关股东登记资料原件进行现场登记后入场,会议召开当天9:2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1、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39

债券代码:122134 债券简称:11华微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环保信息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劵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要求,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第五节 重要事项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三)环境信息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坚持以“减少污染,实现绿色生产;遵纪守法,秉承持续改进。”为环保工作方针,不断加强全员环保意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管理机制。

一、废气经淋洗塔净化处理,有机废气经碳纤维净化处理,其污染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厂区总排口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排放标准。噪音采取降噪、减噪措施,并不断增加厂区绿化覆盖,噪音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II类功能区标准。固体废物送至有经营许可单位进行处置。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

二、公司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及时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依法取得环保行政许可。

三、公司于2016年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及后果分析、现有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计划等,并在属地环保局进行备案。日常运营中,公司及各子公司通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不断进行总结和完善应急预案。

四、公司2017年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情况如下:

五、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重大环保事故及违法行为。2017年,按照国家环保政策要求,公司已对环保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环保风险管控能力。

除上述披露内容外,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补充不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