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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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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8-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8—050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回复公告中简称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 9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就问询函所涉及的有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做出书面回复。现就公司对相关问题的回复公告如下:

1、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73亿元,同比增长20.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88亿元,同比下降19.18%。请说明以下问题:

(1)结合你公司各业务的行业竞争状况、市场地位等因素,以及报告期内销售价格、成本、毛利率、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等变化情况,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本年度营业收入大幅上升但净利润同比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2)2017年第一至第四季度,你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4.76亿元、14.29亿元、16.38亿元、20.30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7,731.97万元、5,587.70万元、3,188.70万元、2,303.73万元。请结合行业特征、产品价格波动等因素,说明第三、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及净利润呈现大幅下降趋势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自查第三、第四季度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情况。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1)结合你公司各业务的行业竞争状况、市场地位等因素,以及报告期内销售价格、成本、毛利率、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等变化情况,对比同行业公司说明本年度营业收入大幅上升但净利润同比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73亿元,同比增长20.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88亿元,同比下降19.18%。

1)营业收入增长原因

2016年度、2017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产品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冷鲜肉、冷冻肉、肉制品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在冷鲜肉、冷冻肉方面,公司继续采取拓展销售渠道、加强新客户开发能力等措施,销量的增长带动实现销售收入增长;在肉制品方面,公司加强产品研发、渠道开发等多项措施,最终带动肉制品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0.07%。

2017年7月新成立子公司青岛中和盛杰食品有限公司实现29,823.79万元营业收入,带动其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23.12%。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原因

①销售价格、成本、毛利构成分析

2016年度、2017年度,毛利分别为48,246.83万元、49,879.80万元,2017年度比上期增加1,632.97万元,增长3.38%。

A、2016年度、2017年度,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47,148.91万元、49,558.80万元,2017年度比上期增加2,409.89万元,增长5.11%,主营业务毛利总体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冷鲜肉、冷冻肉和肉制品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2016年度、2017年度,三者毛利合计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重分别为84.70%、90.11%。

2017年度,冷鲜肉毛利比上期同期增长45.47%,冷冻肉毛利比上期同期下降36.80%,肉制品毛利比上期同期增长9.68%。

2016年度、2017年度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成本、毛利率如下所示:

冷鲜肉:

冷冻肉:

肉制品:

公司冷鲜肉、冷冻肉整体毛利率5.78%,较上年同期的6.23%下降0.45%。

在冷鲜肉方面,因生猪价格全年呈下降趋势,其毛利率增长1.08%,毛利额呈增长态势。

在冷冻肉方面,因公司备库存策略以及猪肉价格整体下降影响,冷冻肉毛利率下降10.86%,毛利额呈下降态势。

在肉制品方面,公司进一步明确了发展肉制品业务的战略目标,采取了加强产品研发、渠道开发等多项措施,销售价格与成本增幅基本持平,当年毛利额有所增长,但毛利率下降0.08%。

总体而言,公司冷鲜肉、冷冻肉和肉制品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较强的规模优势和市场竞争力,能够为公司盈利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奠定良好的基础。

B、2016年度、2017年度,其他业务收入产生的毛利分别为1,097.92万元、321.00万元,2017年度比上期下降776.92万元,下降70.76%,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无冷冻肉代储收入。

②期间费用分析

2016年-2017年度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年度、2017年度,期间费用分别为25,043.89万元、30,473.52万元,2017年度比上期增加5,429.63万元,增长21.68%;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60%、4.64%,2017年度比重增长0.04%。

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均有所增长,但占营业收入比重基本持平;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941.96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定期存款等利息收入增加。

③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2016年度、2017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371.56万元、88.70万元;2017年度比上期减少1,282.86万元,减少93.53%。

单位:万元

2017年度存货跌价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411.11万元,减少率105.62%,主要原因为2016年末库存中进口猪产品价格下跌,较2015年末减值增加262.03万元,2017年处理进口猪产品,结存减少,本期减值回冲86.75万元,2017年计提进口猪产品存货减值较2016年计提金额减少348.78万元;2017年计提冷冻肉减值106.59万元,较2016年计提金额175.53万元减少68.94万元。

2017年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1,057.30万元,减少率96.35%,主要原因为2017年末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差额减少所致。

④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分析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2,667.87万元、780.58万元。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较2016年度减少1,887.29万元,主要原因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减少所获得的收益减少、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减少以及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补助709.43万元不在列示为非经常性损益。

总体而言,虽然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60%,但由于主营业务占比较大的冷鲜肉、冷冻肉价格下降,屠宰行业毛利率下降,公司整体毛利的增幅低于期间费用增幅以及非经常性损益减少造成净利润同比下降。

(2)2017年第一至第四季度,你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4.76亿元、14.29亿元、16.38亿元、20.30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7,731.97万元、5,587.70万元、3,188.70万元、2,303.73万元。请结合行业特征、产品价格波动等因素,说明第三、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及净利润呈现大幅下降趋势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自查第三、第四季度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情况。

公司2017年度利润主要来自于全资子公司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2017年度,龙大养殖实现营业收入54,873.67万元,净利润13,006.51万元,如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料是生猪,公司生猪来源包括自养生猪和外购生猪。生猪价格受猪的生长周期、存栏量、饲料价格、市场供求等多种因素影响,波动较大。

2017年度受生猪价格波动影响,养殖板块盈利趋于下降,而屠宰行业利润较为稳定,公司整体利润呈现下降趋势。

通过以下程序自查第三、第四季度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情况:

(1)确认收入方面:

1)检查公司发货数量与客户验收确认数量一致性;

2)检查销售系统数据与财务账簿发货时点、数量、金额一致性;

3)检查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政策;

4)与客户对账,检查客户采购数据与公司销售数据一致性以及期末余额一致性。

(2)结转成本方面,

1)重点审查与收入的配比性;

2)对出库单价进行加权平均测试;

3)自查生产成本结转情况。

综上所述,第三、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及净利润呈现下降趋势是合理的,且第三、第四季度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情况。

(3)会计师意见

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对公司当期销售价格、成本、毛利率、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影响进行了复核。通过执行复核程序,我们认为本年度营业收入大幅上升但净利润同比下降的原因以及第三、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但净利润呈现大幅下降趋势的原因是合理的,公司第三、第四季度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情况。

2、报告期内,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75.36万元,相比2016年度2.91亿元下降69.50%,其中第一至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0亿元、-2,354.00万元、195.05万元、-2,926.42万元。请结合公司经营模式、收入确认政策、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及变化情况,说明各季度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收入确认政策、应收账款信用政策无变化。

2016年度、2017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100.30万元、8,875.3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0,224.94万元,下降69.50%。主要原因为:

一、存货的增减变动:2017年,存货从期初的45,933.55万元增至期末的58,373.50万元,增加12,439.95万元。2016年,存货由期初的43,978.89万元增至期末的45,933.55万元,增加1,954.66万元,存货变动因素使得201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2016年减少10,485.29万元。

分季度增减金额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减变动:2017年,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金额为13,670.06万元,2016年,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金额为7,834.54万元。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变动因素使得201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2016年减少5,835.52万元。

主要项目分季度增减金额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三、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2017年,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金额为5,156.14万元,2016年,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金额为8,525.18万元。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变动因素使得201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2016年减少3,369.04万元。

主要项目分季度增减金额见下表:

单位:万元

综上,存货、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使得201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2016年减少19,689.85万元。

公司各季度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受存货及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化影响。

单位:万元

第一季度净利润7,925.1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960.73万元,主要受存货减少3,591.48万元、应收账款及预付款项减少392.13万元、应付账款减少1,971.74万元影响。

第二季度净利润5,861.6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54.00万元,主要受存货增加4,696.95万元、应收账款及预付款项减少3,300.11万元、应付账款减少3,099.86万元影响。

第三季度净利润3,497.1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5.05万元,主要受存货增加8,324.16万元、应收账款及预付款项增加11,464.43万元、应付账款增加7,685.42万元影响。

第四季度净利润2,558.3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26.42万元,主要受存货增加3,010.32万元、应收账款及预付款项增加205.69万元、应付账款增加207.97万元影响。

会计师意见

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及净额的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对第一到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结合公司经营模式、收入确认政策、应收账款信用政策情况,分析了各季度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通过执行复核程序,我们认为因存货、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化引起的各季度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的原因是合理的。

3、报告期内,你公司与控股股东部分关联公司在商超渠道客户、广告代理商及物流配送等方面存在业务重叠。请结合经营模式、业务特点、具体产品等,说明公司与关联公司部分业务存在重叠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是否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并详细说明公司在保持独立性、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资金占用等方面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就前述事项所实施的审计程序。

【回复说明】

(1)公司与关联公司部分业务存在重叠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冷鲜肉、冷冻肉、肉制品等,销售渠道主要包括食品加工企业、加盟商、商超、自提货现销、批发商和连锁餐饮企业等。关联公司的花生油产品及商都料理的粉丝产品均属于粮油制品,销售渠道包括商超、区域经销商、粮油批发市场等。

虽然部分商超渠道重叠,但由于猪肉制品与粮油制品在保质期、配送方式、仓储方式、产品验收、单位产品占柜面积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商超分设不同的部门负责此两类商品的采购及运营,因此,即使面对同一商超客户,公司及关联公司也须分别与不同的采购部门进行谈判、签订合同、结算费用。

公司与关联公司各自使用不同商标,独立进行广告宣传。报告期内,虽然部分广告代理商重叠,但由于产品及细分行业不同,在广告宣传时均直接落脚到各自产品。广告宣传片均宣传本公司产品,且各公司分别与广告代理商签订合同,由广告代理商根据签订合同开具发票结算费用,因而不会出现联合广告宣传、分摊广告费用的情况。

公司产品为冷鲜肉、冷冻肉、肉制品等,大部分使用冷链物流,而关联公司的花生油和粉丝使用普通物流即可,所以不会出现同一辆车既有我公司产品又有关联公司产品的情况。各公司分别与物流供应商签订合同,由物流代理商根据运输清单开具发票结算费用,因此,报告期内虽有少量物流供应商重叠,但不存在联合运输、分摊费用的情况。

(2)是否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及猪肉制品加工业务,主要产品为冷鲜肉、冷冻肉、肉制品等。

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包括为向特定日本客户提供调理食品代工服务、植物油的生产及销售业务、粉丝加工业务及其他非食品加工相关业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业务内容、竞争对手、商标、未来发展规划均不同,在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相互独立,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3)公司在保持独立性、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资金占用等方面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针对控股股东,若其利用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存在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公司采取了以下完善内控制度的具体措施:

1)在《公司章程》中做出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利益的制度安排。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①“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

A、关联交易协议不应由同一人代表双方签署;

B、关联董事不应在股东大会上对关联交易进行说明;

C、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

2)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规则》中对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需履行的程序作了严格规定,并制定了专门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从不同的角度对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作了制度性安排。

通过上述较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公司可有效控制股权结构的特点所可能致使的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确保内控的可靠及公司治理的完善。

(4)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核实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索取并检查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

2)检查商超客户的合同、双方的对账系统;

3)检查与销售费用中业务宣传费相关的合同、发票等资料;

4)检查了物流配送相关的合同、计提明细;

5)核查了报告期内与大股东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确认是否存在大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及资金占用的现象。

经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公司与关联公司业务存在联合宣传、分摊费用的现象,且不存在大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4、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45亿元,同比增长10.60%;坏账准备余额为547.86万元,计提比例为2.24%,较2016年的2.76%下降0.53个百分点。请结合公司销售政策、业务开展及变化情况,说明应收款项余额增长的情况下,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及比例较2016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请结合客户资信、期后回款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1)请结合公司销售政策、业务开展及变化情况,说明应收款项余额增长的情况下,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及比例较2016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政策、业务开展无变化。

2016年末、2017年末各账龄组合金额占账面余额比例如表所示:

单位:元

由表可见,账龄在1年以内的占比由同期的98.34%提高到99.90%,其中账龄在1-3月的占比由88.01%提高到93.69%,增长5.68%;而账龄在1年以上的占比由同期的1.66%下降为0.10%。这使得计提比例较低的账龄组合计提金额变大,计提比例较高的账龄组合的计提金额变小。故而出现了在应收款项余额增长的情况下,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及比例下降的情况。

(2)请结合客户资信、期后回款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资信状况良好,应收账款回收率较高,回收期较短,期后回款率较高,因此应收账款年末账龄均较短,绝大部分为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

2016年末账龄1-2年余额368.88万元,主要是潍坊开发区华御实业有限公司342.73万元,已于2017年5月结清;青岛润泰事业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25.99万元,已于2017年7月结清。

2017年末账龄1-2年余额为23.85万元,2-3年的账龄为0.04万元,金额较小。

2018年前五名客户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在上述情况下,公司按照经披露的相关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已充分进行计提。

(3)会计师意见

我们对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款项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变动情况和变动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对应收款项的发生、期后回款、坏账准备的计提等进行了复核。通过执行复核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及比例的变动原因是合理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5、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5.91亿元,其中库存商品账面余额为3.56亿元,同比增长116.76%;库存商品跌价准备余额为719.50万元,较上年末余额741.38万元略有下降。本期转销或转回库存商品跌价准备金额741.38万元。请说明以下问题:

(1)在库存商品余额大幅上升的情况下,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存货构成、存货性质特点、在手订单、期后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变动等情况以及你公司对存货的内部管理制度,说明未对库存商品之外其他存货类别计提跌价准备原因及合理性,并进一步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3)请结合期后销售情况、销售合同价格变动、存货可变现净值变动等补充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转销、转回的具体情况。

(4)请按产品类别披露存货中库存商品的具体构成以及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

(5)请核对2017年生猪屠宰及肉类加工的销售量、生产量及库存量填列是否错误,勾稽关系是否正确。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为59,093.00万元,截止期末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19.50万元,账面价值58,373.5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22.95%。

(1)在库存商品余额大幅上升的情况下,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5.91亿元,其中库存商品账面余额为3.56亿元,同比增长116.76%;库存商品跌价准备余额为719.50万元,较上年末余额741.38万元减少21.88万元,减少率2.95%。

分产品减值余额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下降主要是其他项中进口猪产品等结存减少减值回冲所致。2016年末库存中进口猪产品价格下跌,期末减值余额274.18万元,2017年处理进口猪产品,结存减少,本期减值回冲86.76万元。另外,报告期末,生猪价格回升,冷鲜肉减值余额较期初减少27.87万元;由于生猪价格低点持续时间较短,入库冷冻肉增加而摊薄库存成本不明显,冷冻肉库存增加导致本期减值增加106.59万元。

(2)结合存货构成、存货性质特点、在手订单、期后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变动等情况以及你公司对存货的内部管理制度,说明未对库存商品之外其他存货类别计提跌价准备原因及合理性,并进一步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存货主要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消耗性生物资产、低值易耗品等。原材料主要包括生猪、原辅物料、包装材料等,库存商品主要包括冷鲜肉、冷冻肉、肉制品及外购商品等。

公司制定了存货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存货管理内控制度》,对仓库管理、存货盘点都制定了详细的制度,更加明确了如何控制存货的风险。

定期盘点:指月末、年中、年末的固定日期盘点,盘点时原则上须停止仓库作业,对于各部门在盘点期间需领用存货的情况,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可做特殊处理。

A、年中、年末盘点:原则上采取全面盘点方式,如遇特殊原因无法进行全面盘点,应报呈总经理核准。

B、月末盘点: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拟定盘点计划。

C、临时盘点:根据审计部要求随时进行。

存货的盘存制度:公司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清查,盘盈利得和盘亏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除库存商品外,公司的主要存货项目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猪,期末生猪价格回升,销售价格高于生猪的结存成本。其他原材料主要用于生产加工公司产品,经测算未发生减值。

2017年年末公司对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进行了测试,并依据测试结果对相应的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计提的依据是充分、合理的,存货跌价准备较 2016 年的变动在正常波动范围之内。

(3)请结合期后销售情况、销售合同价格变动、存货可变现净值变动等补充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转销、转回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采取以后期间全部转回存货跌价、再根据期末存货逐项测算减值的方式进行减值准备计提,故而本期转销或转回库存商品跌价准备金额741.38万元与2016年末减值余额相同。

(4)请按产品类别披露存货中库存商品的具体构成以及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

按产品类别披露存货中库存商品的具体构成以及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如表所示:

单位:万元

(5)请核对2017年生猪屠宰及肉类加工的销售量、生产量及库存量填列是否错误,勾稽关系是否正确。

2017年生猪屠宰及肉类加工的销售量、生产量及库存量如表所示:

根据期末库存量=期初库存量+本期生产量-本期销售量的公式计算,2017年期末库存量应为23,314.64吨,较表中2017年期末库存量18,642.12吨多4,672.52吨,主要原因为: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熟食加工及油脂血粉加工存在领用生食自产冷鲜肉、冷冻肉的情况,这部分冷鲜肉、冷冻肉已体现在生猪屠宰生产量中,而肉类加工产品生产量也包括这部分原料所加工产品数量。

经统计,2017年度共计领用数量为5,185.65吨,其中熟食加工领用4,729.62吨、油脂血粉车间领用450.20吨,研发等部门领用5.83吨。

2)表中库存量只是冷鲜肉、冷冻肉及肉制品的产成品库存,未包括车间在产品、原料半成品。

经统计,2017年期初在产品为2,870.16吨,期末在产品为2,357.03吨,影响数量513.13吨。

综上,充分考虑生产领用数量及期初期末在产品数量影响后计算2017年期末库存量=期初库存量+期初在产品+本期生产量—生产等领用数量—销售量—期末在产品=10,113.45+2,870.16+394,289.91-5,185.65-381,088.72-2,357.03=18,642.12吨,与表中库存量18,642.12吨一致。

(6)会计师意见

我们对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变动情况和变动原因进行了分析,按产品类别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金额进行了测算,并对变动原因进行了分析;我们对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转销、转回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复核。通过执行复核程序,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末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变动的原因是合理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6、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为1,21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的余额为1,137.52万元,同比增加40.11万元。请说明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依据及测算过程,并分析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为1,21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的余额为1,137.52万元,同比增加40.11万元。

公司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对北京佰镒通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于2015年8月20日和2015年9月25日共出资1,210万元,取得10%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技术推广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维修计算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形象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通讯器材、厨房用具;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3月10日);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本报告期末,北京佰镒通科技有限公司的账面净资产为7,248,147.68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为出资协议、章程、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资料。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具体依据及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元

由表可见,公司通过分析北京佰镒通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及投资占比情况计算可收回金额,并根据该金额计提减值准备,该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充分的。

会计师意见:

报告期末,我们对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和计提的减值准备余额及变动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对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依据和测算过程进行了复核。通过执行复核程序,我们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是充分的。

7、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1.06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16.66%。请说明预付款项的具体类别,并结合采购政策、业务开展及变动情况,说明预付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1.06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16.66%,增长金额0.57亿元。

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购进原料款及进口贸易款项,其中原料包括猪肉、鸡肉、牛肉、玉米、豆粕等原料。

2017年度预付款项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增加控股子公司青岛中和盛杰食品有限公司进口贸易支付预付款业务,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主要从事冷冻产品(猪、鸡、牛、羊)的大宗进口贸易,其开展业务时需要支付一定的预付款且货期较长。

8、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比为96.63%,公司债务结构中短期债务占比较高。请说明短期借款的种类、期限、数额、主要用途、质押物情况、相关投资项目(如有)的进展情况以及现有负债水平与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是否匹配,并说明公司对自身短期偿债风险、能力的评估,以及针对短期偿债风险的应对措施。

【回复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负债49,506.62万元,占比为96.63%,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等;公司非流动负债1,728.14万元,占比为3.37%,为递延收益,列示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余额,公司债务结构中短期债务占比较高。

报告期末,公司负债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5,300.00万元,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以上短期借款为子公司龙大牧原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2017年,龙大牧原实现销售收入128,781.00万元,比2016年增加了24.82%,负债水平与子公司龙大牧原的发展相对应。

公司短期借款为信用借款和保证借款,无抵押借款,无质押物。

(2)短期偿债风险、能力评估

短期偿债能力的财务指标如下表:

说明:计算公式如下: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现金比率=货币资金÷流动负债。

虽然受流动负债增加及货币资金减少影响,报告期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较上期末略有下降,但公司各项偿债指标均仍处于较好水平,偿债能力良好。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总额为169,458.32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为68,859.34万元,同时2017年本公司与银行已签署授信合同尚未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金额为19.77亿元,因此,公司不存在短期偿债风险。

9、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中其他支出类别发生额为84.44万元,较上期增加172.55%。请说明是否包含罚款等处罚性支出,并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回复说明】

2017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中其他支出类别发生额为84.44万元,较上期增加172.55%。其中主要发生员工伤亡补偿65.00万及土地补偿8.36万元,以上补偿款合计73.36万元,占其他支出类别发生额的86.88%。员工伤亡补偿是子公司龙大养殖给予因工死亡员工的一次性补偿,该员工在疏通下水道时不慎溺水身亡,本事件属意外事件而非生产事故,故无政府处罚性罚款。员工伤亡补偿已经莱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进行赔付,且达成了“双方就此了结,此后互不追究”的协议。

经公司核查,2017年度无处罚性支出且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10、报告期内,你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724.41万元投入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截至期末累计投入36,745.09万元,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0,727.45万元,募投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请说明:

(1)请结合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详细分析募投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收益的具体原因,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2)请对你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及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并说明是否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

【回复说明】

(1)请结合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详细分析募投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收益的具体原因,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承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募投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收益的具体原因

(1)截止2017年12月31日,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31万头生猪养殖(2.85万吨优质自养猪肉产品)项目未完成全部项目建设,设计产能没有完全形成,故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收益。

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31万头生猪养殖(2.85万吨优质自养猪肉产品)项目主要包括:“杨格庄养猪场”、“南崔格庄养猪场”和“西团旺前养猪场”建设,其中,“杨格庄养猪场”、“南崔格庄养猪场”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公司2016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6年12月14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终止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31万头生猪养殖项目(2.85万吨优质自养猪肉产品)中“西团旺前养猪场”的投资,用于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新项目“光山母猪场”建设。根据公司最新规划和建设进度安排,预计“光山母猪场”项目将于2018年12月完成工程建设,2019年11月完成首批猪苗放养。

(2)截止2017年12月31日,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6000吨低温加工肉制品新建项目尚未动工建设,因而,该项目也未能达到预计收益。

2、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近年来国内低温肉制品消费增长缓慢且市场环境出现了新的变化,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6000吨低温加工肉制品新建项目预计无法实现预期效益,公司以审慎及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暂缓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鉴于该项目实施条件已变化,为加快募集资金使用并产生效益,公司拟终止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并变更该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尽快确定变更后用途并履行相应变更程序。

3、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公司已投入建设的募投项目仅为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31万头生猪养殖(2.85万吨优质自养猪肉产品)项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其相关资产情况如下:项目支出36,745.09万元,其中3,724.93万元计入在建工程,33,020.16万元形成固定资产。

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建设购置内容基本为厂房建筑物及设备等,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上述资产状况良好,未出现毁坏、闲置、终止使用等情况,资产的价格也未发生大额下跌,不存在减值迹象。

(2)请对你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及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并说明是否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及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相关结果如下:

(1)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落实《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集中管理。公司财务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审部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投入金额、投入后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按规定在定期报告和专项报告中进行了说明。针对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公司事前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讨论,并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对外进行披露。综上,公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过程中积极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公司董事会密切关注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施条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综合讨论分析项目后续实施、变更的必要性,并及时审议通过变更募投项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定期对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进行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查阅并听取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募投项目的建设、变更情况的汇报。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在公司定期报告和专项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作了进一步的了解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同时在披露的相关文件上进行签字确认。综上,公司认为: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11、根据公司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报告期内发生经营性往来5,439.19万元。请结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说明本年发生金额是否符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否存在超出预计情形。如是,请补充说明是否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以及是否符合《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回复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与控股股东龙大集团签署《购销协议》,预计2017年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向龙大集团(含下属子公司)销售商品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和提供劳务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同时向龙大集团(含下属子公司)采购商品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

2017年度,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与龙大集团(含下属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发生情况见下表:

根据公司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报告期内发生经营性往来均为公司向龙大集团(含下属子公司)销售商品(冷鲜肉、冷冻肉、肉制品等),所产生金额为5,439.19万元(含税)。

2017年度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向龙大集团(含下属子公司)销售商品交易含税金额为5,466.24万元(不含税金额为4,866.62万元),包括:《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已披露金额5,439.19万元为挂账收款金额,差额27.05万为凭票直接收款金额。

综上,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与龙大集团(含下属子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超出预计情形,且相关关联交易公司已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12、请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补充披露主要环境信息。

【回复说明】

经公司在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烟台市环境保护局官网查询核实,公司确实不属于各网站公布的2017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的单位,但公司子公司聊城龙大、莒南龙大属于聊城市、临沂市2017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的单位,现补充披露如下: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1)防止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聊城龙大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对于废水处理,按照“雨污分流”原则,污水接入聊城龙大污水站经预处理系统、气浮、SBR工艺处理后,经排口接入市政管网,排入东昌府区嘉明污水处理厂。聊城龙大废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2017年聊城龙大环保设施运行稳定。

莒南龙大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水经排口接入市政管网,排入莒南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龙王河污水处理厂。莒南龙大废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2017年莒南龙大环保设施运行稳定。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聊城龙大及莒南龙大均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措施进行了详细的表述,并定期组织开展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了企业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均已备案。

(4)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聊城龙大及莒南龙大均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聊城龙大由东昌府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定期对公司废水检测,莒南龙大由临沂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定期对公司废水检测。聊城龙大及莒南龙大均设置有污水排口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

(5)其他应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

(6)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26证券简称:龙大肉食公告编号:2018—051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中环境保护相关情况

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后经核查,公司子公司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聊城龙大”)、莒南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莒南龙大”)属于聊城市、临沂市2017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的单位。现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等相关文件要求,对《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五节重要事项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补充披露前: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与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补充披露后:

经公司在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烟台市环境保护局官网查询核实,公司确实不属于各网站公布的2017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的单位,但公司子公司聊城龙大、莒南龙大属于聊城市、临沂市2017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的单位,现补充披露如下: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一、防止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聊城龙大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对于废水处理,按照“雨污分流”原则,污水接入聊城龙大污水站经预处理系统、气浮、SBR工艺处理后,经排口接入市政管网,排入东昌府区嘉明污水处理厂。聊城龙大废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2017年聊城龙大环保设施运行稳定。

莒南龙大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水经排口接入市政管网,排入莒南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龙王河污水处理厂。莒南龙大废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2017年莒南龙大环保设施运行稳定。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聊城龙大及莒南龙大均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措施进行了详细的表述,并定期组织开展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了企业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均已备案。

四、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聊城龙大及莒南龙大均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聊城龙大由东昌府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定期对公司废水检测,莒南龙大由临沂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定期对公司废水检测。聊城龙大及莒南龙大均设置有污水排口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

五、其他应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

六、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

除上述补充披露内容外,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