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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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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苏州恒久 公告编号:2018-032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余荣清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9人,代表股份105,597,9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98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9人,代表股份105,597,9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98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3人,代表股份2,10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4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18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余荣清先生、兰山英女士、张培兴先生、余仲清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4.01、《选举余荣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02、《选举兰山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03、《选举张培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04、《选举余仲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李建康先生、朱雪珍女士、潘晓珍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5.01、《选举李建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02、《选举朱雪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03、《选举潘晓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高钟先生、魏先锋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6.01、《选举高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6.02、《选举魏先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97,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5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琪 姜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苏州恒久 公告编号:2018-033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余荣清先生、兰山英女士、张培兴先生、余仲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建康先生、朱雪珍女士、潘晓珍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2018年4月25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余荣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确定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名单,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中主任委员(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因任期届满,闵建国先生、方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方世南先生、俞雪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四位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上述四位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苏州恒久 公告编号:2018-034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

暨部分监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高钟先生、魏先锋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徐才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2018年4月25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及《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高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因任期届满,赵同双先生、施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上述两位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苏州恒久 公告编号:2018-035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现场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后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余荣清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期限,定于2018年5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选举余荣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余荣清先生简历详见2018年4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包含成员三名,经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3.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余荣清先生、张培兴先生、李建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余荣清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李建康先生、余荣清先生、朱雪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李建康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朱雪珍女士、兰山英女士、潘晓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朱雪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4、《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李建康先生、潘晓珍女士、余荣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李建康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2018年4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余荣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及余荣清先生简历详见2018年5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逐项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兰山英女士、张培兴先生、施建豪先生、孙仕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5.1、《关于聘任兰山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关于聘任张培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3、《关于聘任施建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4、《关于聘任孙仕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及上述人员简历详见2018年5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仕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2-82278868

(2)传真:0512-82278868

(3)电子邮箱:admin@sgt21.com

(4)通讯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

孙仕杰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及孙仕杰女士简历详见2018年5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仕杰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及孙仕杰女士简历详见2018年5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邹海霞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该议案具体内容及邹海霞女士简历详见2018年5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漪萌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2-82278868

(2)传真:0512-82278868

(3)电子邮箱:admin@sgt21.com

(4)通讯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

张漪萌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该议案具体内容及张漪萌女士简历详见2018年5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苏州恒久 公告编号:2018-036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现场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高钟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期限,定于2018年5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选举高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高钟先生简历详见2018年4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苏州恒久 公告编号:2018-037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余荣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兰山英女士、张培兴先生、施建豪先生、孙仕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孙仕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聘任邹海霞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聘任张漪萌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孙仕杰女士、张漪萌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2-82278868

(2)传真:0512-82278868

(3)电子邮箱:admin@sgt21.com

(4)通讯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2-82278868

(2)传真:0512-82278868

(3)电子邮箱:admin@sgt21.com

(4)通讯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9日

附件:

一、总经理余荣清先生简历

余荣清:男,196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博士。余荣清先生曾在厦门大学化学系学习与工作,先后获理学学士和硕士学位,并留校任讲师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后赴新加坡国立大学深造,并获理学博士学位。2002年,余荣清先生回国创建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余荣清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88.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2%;通过苏州恒久荣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26.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1%;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3.83%。余荣清先生与其配偶兰山英女士、孙忠良先生、余仲清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余荣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副总经理兰山英女士简历

兰山英:女,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厦门大学中文系。曾先后在厦门和新加坡从事行政管理、贸易及杂志出版等工作。2002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兰山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99.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9%;通过苏州恒久荣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2.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88%。兰山英女士与其配偶余荣清先生、孙忠良先生、余仲清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兰山英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亦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副总经理张培兴先生简历

张培兴:男,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四川大学化学系。曾先后在江苏泰州微生物化学制药厂、开封赵州桥生物化学厂等单位工作,担任过总工程师、副厂长、副总经理等职务。2002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培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张培兴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副总经理施建豪先生简历

施建豪,男,196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先后于苏州开关厂、苏州阿尔斯通开关有限公司、苏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等公司历任厂办秘书、团委书记、合同执行科科长、生产部副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12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施建豪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施建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孙仕杰女士简历

孙仕杰,女,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双专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于苏州市嘉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江苏隆泰嘉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泰电器(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任审计部审计经理、投资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职务;2016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孙仕杰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孙仕杰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孙仕杰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邹海霞女士简历

邹海霞,女,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先后于盐城市旺达包装有限公司、迈士实业(昆山)有限公司、效仲电子(昆山)有限公司、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博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任总账会计、财务课长、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等职务;2017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邹海霞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邹海霞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张漪萌,女,198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先后于苏州函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布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经理助理、咨询顾问等职务;2014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张漪萌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漪萌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漪萌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