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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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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2018-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奥瑞)2018-临047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5月18日收到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完美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完美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完美女士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美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完美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完美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监事的选举工作。

公司及监事会对完美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奥瑞)2018-临048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民主选举,补选姜先达先生、张丽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5月19日

附件:简历

姜先达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进入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专利工程师、技术信息与标准化室主任、新产品研究室主任等,2017至今任销售管理部高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姜先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姜先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丽娜女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专科学历。2003年进入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外事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丽娜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丽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01证券简称:奥瑞金(奥瑞)2018-临049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在计算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已扣减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回购股份11,269,200股,即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343,956,400股。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大厦六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云杰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43人,代表股份1,224,095,6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235%。其中,出席本次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8人,代表股份38,901,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9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20人,代表股份1,186,754,9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304%。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37,340,6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31%。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1,223,810,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7%;

反对:28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1,205,756,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18%;

反对:28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弃权:18,054,2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4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

同意:1,205,756,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18%;

反对:28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弃权:18,054,2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49%。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1,205,862,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05%;

反对:17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弃权:18,054,2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49%。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

同意:1,205,824,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74%;

反对:2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

弃权:18,054,2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49%。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629,9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317%;

反对:2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76%;

弃权:18,054,2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107%。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824,561,324股、原龙投资-西部证券-16原龙0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340,400,000股、北京二十一兄弟商贸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17,487,360股、北京原龙华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88,320股、北京原龙京联咨询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88,320股、北京原龙京阳商贸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88,320股、北京原龙京原贸易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88,320股、北京原龙兄弟商贸有限公司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88,320股、周原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760,005股、沈陶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760,600股)回避表决,表决结果:

同意:21,345,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879%;

反对:28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79%;

弃权:18,054,2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942%。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561,9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569%;

反对:28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4%;

弃权:18,054,2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107%。

(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205,724,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92%;

反对:287,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弃权:18,083,8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73%。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205,693,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67%;

反对:318,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

弃权:18,083,8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73%。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498,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948%;

反对:318,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84%;

弃权:18,083,8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868%。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205,842,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88%;

反对:19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

弃权:18,054,2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49%。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647,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770%;

反对:19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23%;

弃权:18,054,2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107%。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205,756,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18%;

反对:28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弃权:18,054,8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561,9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569%;

反对:28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8%;

弃权:18,054,85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12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205,756,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18%;

反对:28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弃权:18,054,8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205,733,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00%;

反对:306,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

弃权:18,054,8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205,756,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18%;

反对:28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3%;

弃权:18,054,2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49%。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205,608,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97%;

反对:287,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弃权:18,200,4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54,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6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注:本公告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周宁律师、康娅忱律师出席会议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一)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奥瑞)2018-临050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结束后,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大厦6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其中董事魏琼女士、独立董事单喆慜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周云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使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畅高效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同意补选董事陈中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018年4月9日,公司发布公告,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会主席陈中革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中革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鉴于陈中革先生在企业运营管理、生产制造等方面的专业能力与经验,同意聘任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陈中革先生自申请离任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后至今,未买卖公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 1/2。(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一)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9日

附件:简历

陈中革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1988年至1997年任职于辽宁开原市热电厂;1997年至2006年任职于北京奥瑞金新美制罐有限公司;2006年至2007年任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月至今任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月起任公司监事,2014年2月至2018年5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5月被选举为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中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中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8-临051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

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上述会议结束后,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大厦6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志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黄志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三、备查文件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5月19日

附件:简历

黄志锋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赢众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2015年至今在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8年5月被选举为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黄志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3,6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志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