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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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8-019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3: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3:00之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9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袁平东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41,174,1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66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241,165,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649%。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数为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3)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数488,8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41,165,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0,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09%;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41,165,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0,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09%;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41,165,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0,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09%;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1,165,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0,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09%;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241,165,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0,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09%;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银行授信融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1,165,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0,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09%;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成集团”)和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疗”)为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0,685,209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480,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09%;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0,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09%;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的议案》

合成集团和北大医疗为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0,685,209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480,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09%;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0,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09%;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聘请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1,165,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0,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09%;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1,165,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0,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09%;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剥离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人员2018年薪酬支付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合成集团和北大医疗为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0,685,209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480,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09%;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0,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09%;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北京大学国际医院药品、试剂、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等物资供应与配送长期服务合同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合成集团和北大医疗为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0,685,209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480,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09%;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0,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09%;反对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宋金松先生、袁平东先生、范晶先生、孙建先生、易崇勤女士和毛润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宋金松先生

总表决情况:同意241,165,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0,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13%。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袁平东先生

总表决情况:同意241,165,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0,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13%。

(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范晶先生

总表决情况:同意241,165,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0,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13%。

(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建先生

总表决情况:同意241,165,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0,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13%。

(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易崇勤女士

总表决情况:同意241,165,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0,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13%。

(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毛润先生

总表决情况:同意241,165,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0,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13%。

1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郝颖先生、王洪先生和唐学锋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独立董事候选人郝颖先生

总表决情况:同意241,165,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0,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13%。

(2)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洪先生

总表决情况:同意241,165,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0,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13%。

(3)独立董事候选人唐学锋先生

总表决情况:同意241,165,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0,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13%。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胡继东先生、郝林先生和徐伟钰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胡继东先生

总表决情况:同意241,165,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0,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13%。

(2)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郝林先生

总表决情况:同意241,165,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0,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13%。

(3)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徐伟钰先生

总表决情况:同意241,165,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0,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13%。

除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聘请了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陈上、田晶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为:“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8-020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九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郑晓东先生、游菊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程序合法有效,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郑晓东先生、游菊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九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郑晓东先生

男,1976年9月出生,本科,历任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助理、一分厂厂长、生产部经理、北大国际医院集团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三分厂厂长助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三分厂副厂长。现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302车间主任。

经核查,郑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监事任职条件。

(2)游菊女士

女,1980年4月出生,本科,历任重庆方港医药有限公司新药部销售内务主管、重庆方港医药有限公司市场准入部区域经理。现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销售管理部部门经理。

经核查,游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监事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8-021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5月18日下午17:00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1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给各位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宋金松先生、范晶先生、孙建先生、易崇勤女士、郝颖先生和唐学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其余董事出席现场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金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宋金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1选举宋金松先生、唐学锋先生和郝颖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宋金松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选举郝颖先生、袁平东先生和唐学锋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郝颖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3选举宋金松先生、唐学锋先生和王洪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王洪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4选举宋金松先生、王洪先生和唐学锋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唐学锋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决定聘任袁平东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总裁简历请参阅公司于2018年5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8-022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5月18日下午18:00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10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给各位监事;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召开本次会议,并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监事胡继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其余监事出席现场会议。会议由胡继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已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全体监事选举监事胡继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届满止。

监事会主席简历请参阅公司2018年5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8-023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

选举及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时,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郑晓东先生、游菊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

宋金松先生、袁平东先生、范晶先生、孙建先生、易崇勤女士和毛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郝颖先生、王洪先生和唐学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宋金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

胡继东先生、郝林先生、徐伟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郑晓东先生、游菊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胡继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决定聘任袁平东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袁平东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