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8-046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公司本部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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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秦敏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邹雄斌因出差在外,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覃业刚、监事高晓菲因出差在外,未能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管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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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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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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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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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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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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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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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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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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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永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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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桂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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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梧州桂江电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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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西点电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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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议案名称:关于为武夷汽车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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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议案名称:关于为天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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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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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议案名称:关于拟出售部分国海证券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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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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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议案名称:关于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0亿元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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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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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已获通过,关联股东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
律师:黎中利、覃朗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2018-047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35219 债券简称:16桂东01
债券代码:135248 债券简称:16桂东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57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本期净利润
1. 年报披露,2017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6344.05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05亿元。2017年12月28日,公司出售国海证券5000万股股票获得投资收益1.78亿元,对公司本期净利润影响重大。请补充披露:(1)本次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决策依据;(2)结合授权日至实施日期间国海证券的股价走势,说明实施本次交易的主要考虑及合理性;(3)交易进程、收益确认时点,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为避免2017年度出现亏损而调节利润的情形。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关于非标审计意见
2.年报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在建的动力车间项目受政策影响停建,公司认为恢复重建的可能性较大,故未对其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年报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请补充披露:(1)动力车间项目的预计总投资、已投资金额、本期投资金额及工程进度;(2)公司不计提减值的原因、已取得的事实依据;(3)截至目前关于停建项目的进展、项目复建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4)公司前期是否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关于公司经营
3.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投资1241.88万元收购广西超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投资1亿元收购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请补充披露:(1)公司进行上述投资的主要考虑、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否与公司主业存在协同;(2)上述投资标的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公司持股比例、对公司本期损益额影响;(3)相关投资作价的依据及合理性;(4)投资标的的股权结构、标的其他股东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年报披露,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收入102.45亿元,其中贸易收入84.89亿元;营业成本96.26亿元,其中贸易成本82.97亿元。请补充披露:(1)公司开展低毛利率贸易业务的主要考虑及合理性;(2)结合公司资产状况及往期业绩,说明发售电业务的经营状况及未来经营安排。
5.年报披露,公司主要水电厂项目年利用小时数同比下降幅度较大。请公司结结合同水域可比公司经营情况及市场竞争情况说明公司主要水电厂年利用小时数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四、关于财务信息
6.年报披露,公司预付账款本期余额5.44亿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83亿元;其中一年内预付账款余额5.37亿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8亿元。公司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增长较多主要是因为贸易业务规模增大。请补充披露:(1)一年以内预付账款的交易背景、交易对手、交易对手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预付金额、交易进程、货物收付情况、预付相关资金的授权流程及决策流程;(2)对未完成交易,列表披露每笔交易的预计完成时间、交易对手、交易对手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产品、货物收付情况、合作方的履约能力和履约风险、已支付预付款的安全保障措施;(3)结合行业惯例说明支付大额预付款的合理性。
7.年报披露,公司期末存货余额7.81亿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12亿元;其中原材料期末余额4.23亿元,较期初余额增加2.12亿元。请补充披露:(1)按原材料类型披露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原材料用途及相关业务;(2)公司原材料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前五大供应商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结合行业情况说明本期原材料期末余额增长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8.年报披露,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31.54亿元,较期初增加18.66亿元;应付票据期末余额5.76亿元,较期初增加2.77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4.93亿元,较期初增加2.53亿元。公司流动负债增幅较大,但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6.8亿元,较期初仅增加1923.19万元,公司偿债压力较大。请补充披露:(1)列表披露短期借款金额、到期日,并说明短期借款增长较快的原因;(2)列表披露期末应付票据涉及的交易背景、交易对手、交易时间、开票日期、到期日期、交易金额;(3)列表披露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到期日,并说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长较快的原因;(4)说明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资金流状况,并充分提示风险。
9.年报披露,商誉期末余额为3.55亿元,较期初余额增加7999.5万元.请补充披露:(1)德庆县悦城星海油站有限公司的主要经营地、业务性质、持股方式、持股比例、确定方式;(2)平乐桂江电力有限责任的取得方式、商誉形成原因;(3)按被投资企业披露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并说明是否存在商誉减值迹象、采取的减值测试程序、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8年5月19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5月24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