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
质押的公告

2018-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1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尹洪卫先生的通知,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8年5月17日,尹洪卫先生将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10,100,000股质押给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个人融资所需。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8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具体如下: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尹洪卫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56,555,42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54%,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54,789,261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1.4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39%。截至2018年5月15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003,331,200股。

尹洪卫先生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照权益变动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3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雄安新区10万亩苗景兼用林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第一标段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的概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近日,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为上述项目的中标单位,并与中国雄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雄安新区10万亩苗景兼用林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项目签署了相关合同。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92,233.49218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汤明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A座10层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公路、铁路、桥梁、隧道、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购销建筑材料、机械电器设备、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检测;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环境监测;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中国雄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维亮

住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美路2号

经营范围:以公司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公共设施管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市政基础设施和能源系统项目的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水利管理,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雄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雄安新区10万亩苗景兼用林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

承包人: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和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工期:栽植期118日历天,养护期为全部完成栽植并验收后36个月。

工程地点:第一标段位于:一号区域东北侧,北为荣乌高速,东邻雄县县碑,南接开口一村以南新增一级园路,西临宫岗村以西现状道路。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雄县发改投资备字【2017】1号

工程规模:第一标段规模:占地面积约21220亩,总造林面积约17195亩。

合同金额:238,258,705.7元

四、上述协议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预中标总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4.99%,该项目的签订将有利于公司在雄安新区及京津冀地区的业务布局,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该合作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公司不会因为履行该项目对甲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会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积极稳步推动上述合同项目的顺利完成,但是否能够如期实现尚存如下不确定性: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在合同期限内存在和发生其他不可预见或无法预期的合同履行风险;因合同各方造成的未履约风险;其他可能出现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