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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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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8-055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33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本次交易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本次交易标的和交易对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本次交易标的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发行股份的价格调整机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过渡期损益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 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 议案名称: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 议案名称: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等文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 议案名称: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3、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5、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摊薄公司每股收益情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6、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9、 议案名称: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庄宗伟、郑芙蓉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以及投票表决人员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