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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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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087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㈠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30;

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15:00至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闻安民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提示性公告及相关文件已分别于2018年4月24日、2018年5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㈡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3,531,413,2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10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526,516,5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02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4,896,6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92%。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272,244,3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0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67,347,6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2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4,896,6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92%。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新疆昌年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㈠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285,2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1%;反对1,12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116,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57%;反对1,12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㈡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285,2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1%;反对1,12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116,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57%;反对1,12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㈢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285,2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1%;反对1,12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116,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57%;反对1,12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㈣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285,2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1%;反对1,12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116,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57%;反对1,12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㈤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265,2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5%;反对1,12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096,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83%;反对1,12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3%;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㈥审议《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285,2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1%;反对1,12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116,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57%;反对1,12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㈦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211,4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0%;反对1,18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5%;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042,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86%;反对1,18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41%;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㈧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211,4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0%;反对1,18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5%;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042,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586%;反对1,18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41%;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㈨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2,158,823,675股,持股比例为34.91%;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527,182,866股,持股比例为8.52%;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309,570,914股,持股比例为5.01%;天津通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263,591,433股,持股比例为4.26%;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4,782,700股,持股比例为0.08%。以上关联股东对此项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062,5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59%;反对1,18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3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062,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59%;反对1,18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㈩审议《关于2018年度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预计的议案》

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2,158,823,675股,持股比例为34.91%;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527,182,866股,持股比例为8.52%;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309,570,914股,持股比例为5.01%;天津通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263,591,433股,持股比例为4.26%;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4,782,700股,持股比例为0.08%。以上关联股东对此项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062,5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59%;反对1,18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3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062,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59%;反对1,18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托管经营协议>的议案》

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2,158,823,675股,持股比例为34.91%;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527,182,866股,持股比例为8.52%;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309,570,914股,持股比例为5.01%;天津通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263,591,433股,持股比例为4.26%;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4,782,700股,持股比例为0.08%。以上关联股东对此项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062,5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59%;反对1,18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3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062,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59%;反对1,18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8年贷款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231,4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5%;反对1,18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062,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59%;反对1,18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8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2,780,3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55%;反对8,632,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611,4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290%;反对8,632,9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7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表决结果:此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231,4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5%;反对1,18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062,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59%;反对1,18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5.1.候选人:卓逸群 同意股份数:3,526,503,214股

15.2.候选人:金平 同意股份数:3,526,503,214股

15.3.候选人:闻安民 同意股份数:3,526,503,214股

15.4.候选人:郑宏 同意股份数:3,526,503,214股

15.5.候选人:房丽民 同意股份数:3,526,503,214股

15.6.候选人:刘文吉 同意股份数:3,526,503,214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5.1.候选人:卓逸群 同意股份数:267,334,326股

15.2.候选人:金平 同意股份数:267,334,326股

15.3.候选人:闻安民 同意股份数:267,334,326股

15.4.候选人:郑宏 同意股份数:267,334,326股

15.5.候选人:房丽民 同意股份数:267,334,326股

15.6.候选人:刘文吉 同意股份数:267,334,326股

议案表决结果:上述候选人全部选举通过。

(十六)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6.1.候选人:庄起善 同意股份数:3,526,503,211股

16.2.候选人:马春华 同意股份数:3,526,503,211股

16.3.候选人:赵慧军 同意股份数:3,526,503,21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6.1.候选人:庄起善 同意股份数:267,334,323股

16.2.候选人:马春华 同意股份数:267,334,323股

16.3.候选人:赵慧军 同意股份数:267,334,323股

议案表决结果:上述候选人全部选举通过。

(十七)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7.1.候选人:成小云 同意股份数:3,526,503,210股

17.2.候选人:卢声 同意股份数:3,526,503,21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7.1.候选人:成小云 同意股份数:267,334,322股

17.2.候选人:卢声 同意股份数:267,334,322股

议案表决结果:上述候选人全部选举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新疆昌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新强、聂晓江;

3.结论性意见: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088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或“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在北京海航大厦2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6人。董事闻安民先生、房丽民先生、刘文吉先生、独立董事赵慧军女士、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卓逸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成小云先生、监事卢声先生、马丽女士及高级管理人员刘正伟先生、彭鹏先生、白晓宇女士、王景然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与建议,拟推选卓逸群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卓逸群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与建议,拟推选闻安民先生、房丽民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闻安民先生、房丽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选举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如下: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选举董事卓逸群先生、董事郑宏先生、独立董事赵慧军女士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卓逸群先生任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独立董事马春华先生、董事闻安民先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举独立董事马春华先生、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董事金平先生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马春华先生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选举独立董事赵慧军女士、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董事卓逸群先生任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赵慧军女士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4.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经理(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公司设经理(首席执行官)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与建议,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卓逸群先生为公司经理(首席执行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卓逸群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公司设副经理4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经公司经理(首席执行官)卓逸群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刘正伟先生为公司副经理(运营总裁)、彭鹏先生为公司副经理(创投总裁)、白晓宇女士为公司副经理(风控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正伟先生、彭鹏先生、白晓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6.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公司设财务总监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经公司经理(首席执行官)卓逸群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陈曦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曦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7.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经公司董事长卓逸群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与建议,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王景然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景然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景然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8.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3.2.8条之规定:上市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经公司董事长卓逸群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与建议,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陈子健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陈子健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子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1日

附简历:

卓逸群,男,1973年生,清华大学民商法硕士,自2011年起先后担任香港航空租赁有限公司副总裁,TIP Trailer Services副CEO。现任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卓逸群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卓逸群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卓逸群先生持有本公司67,300股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闻安民,男,1962年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学士,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自2012年起先后担任海航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新光海航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闻安民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闻安民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房丽民,男,1964年生,北京职业大学机电学院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专科,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在读。自2012年5月起先后担任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海航资本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扬子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通汇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房丽民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房丽民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房丽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正伟,男,1979年生,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学士、大连理工大学控制工程硕士。自2011年11月起先后担任海航易物流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锦绣大地联合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总经理、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运营总裁);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聚宝互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鲲翎金融(陕西)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刘正伟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刘正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彭鹏,男,1982年生,澳大利亚易迪考文大学酒店管理学学士。自2013年起先后担任天津燕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聚宝汇金融控股(西安)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燕山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创投总裁)、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彭鹏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彭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白晓宇,女,1984年生,南开大学劳动经济学硕士。自2013年起先后担任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职务。现任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风控总监)。

白晓宇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白晓宇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曦,女,1973年生,暨南大学统计学学士,会计师。自 2012 年起先后担任浦航租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扬子江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陈曦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陈曦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景然,男,1984年生,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自2012年起先后担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副经理(副首席投资官)。现任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景然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王景然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王景然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子健,男,1990年生,西安外国语大学会计专业学士。自2011年先后担任海航集团投资银行部境外资本运作管理中心国际投资助理、海航集团投资银行部资本运作管理中心主管。现任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资本运作中心经理。陈子健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陈子健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陈子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089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或“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成小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已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经公司监事会监事协商,拟推选成小云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成小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21日

附简历:

成小云,男,1962年4月出生,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成小云先生自2010年起先后担任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光海航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海航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首席风控官。现任新光海航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成小云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成小云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监事候选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成小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090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或“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3.2.8条之规定:上市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经理(首席执行官)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聘任王景然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聘请陈子健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景然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王景然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陈子健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陈子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1日

附简历:

王景然,男,1984年生,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自2012年起先后担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副经理(副首席投资官)。现任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景然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王景然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王景然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子健,男,1990年生,西安外国语大学会计专业学士。自2011年先后担任海航集团投资银行部境外资本运作管理中心国际投资助理、海航集团投资银行部资本运作管理中心主管。现任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资本运作中心经理。陈子健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陈子健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陈子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091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通知,获悉海航资本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海航资本持有公司2,158,823,67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4.91%,累计已质押2,141,852,0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63%。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海航资本之一致行动人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527,182,866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8.52%,累计已质押527,182,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2%,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7-011号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海航资本之一致行动人天津通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63,591,433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26%,累计已质押263,591,4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6-058号公告。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092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SEACO SRL贷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Seaco SRL之全资子公司Global SC Finance IV Limited发行有抵押票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074号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事项,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Seaco SRL之全资子公司Global SC Finance IV Limited(以下简称“Global SC Finance IV”)业务发展需要,U.S.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受托人,Deutsche Bank Securities(以下简称“Deutsche Bank”)作为管理机构,Global SC Finance IV为发行人,拟以其持有的集装箱资产作为抵押物向相关金融机构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亿美元固定利率资产支持票据。

纽约时间2018年5月17日,Global SC Finance IV与Deutsche Bank、ABN AMRO CAPITAL USA LLC等相关金融机构签订了票据购买协议等相关协议,U.S.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作为受托方、Deutsche Bank作为管理机构,Global SC Finance IV作为票据发行方,以其持有的集装箱资产作为抵押物向相关金融机构非公开发行共1.96亿美元固定利率资产支持票据,相关票据通过银团销售。其中1.88亿美元资产支持票据利率为4.29%,期限十年;0.08亿美元资产支持票据利率为5.10%,期限七年。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