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作废声明
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5大族01”、债券代码“117014.SZ”)的质押股票出质人为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权人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编号为454000000162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原件已遗失,特此声明该原件作废。
特此说明。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21日
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5大族01”、债券代码“117014.SZ”)的质押股票出质人为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权人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编号为454000000162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原件已遗失,特此声明该原件作废。
特此说明。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