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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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销售机构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8-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自2018年5月23日起开通本公司旗下基金在部分销售机构的基金定投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若开通定投业务将另行公告。

二、 业务办理销售机构

自2018年5月2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定投业务,各销售机构定投业务的具体办理网点、办理程序等信息,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三、 基金定投业务说明

1、定投业务规则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即申购金额),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人民币(含10元),不设金额级差。如其他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定投申购费率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

3、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单位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

四、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可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站或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也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aoamc.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299)进行咨询。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请仔细阅读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及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网上交易所固有的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3、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