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8-036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天日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2,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光证资管-浦发银行-质押宝7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业务。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广天日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3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光证资管-浦发银行-质押宝7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业务。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广天日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光证资管-浦发银行-质押宝7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业务。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广天日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光证资管-浦发银行-质押宝7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业务。
本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接广天日月通知,上述合计35,300,000股质押股份于2018年5月21日确认办理了到期回购手续。本次广天日月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35,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
截止公告日,广天日月共持有本公司383,100,000股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25%。本次解除质押后,广天日月剩余质押的股份数量为283,5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4.01%,占公司总股本的29.05%。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