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卫 公告编号:2018-053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5月21日9: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6日以专人送到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有5人,公司董事陈传刚,独立董事黄兴孪、唐炎钊、肖伟等4人因工作出差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桂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满足《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二期解锁条件,依照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规定,同意为148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期解锁手续,解锁的比例为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30%,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58.1万股,解禁日为2018年5月25日。
因董事、总经理张桂潮先生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之一,董事张桂潮先生及其兄长董事张桂丰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5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等媒体披露的《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拟在南通市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为运营武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新城及中南世纪城区域环卫保洁一体化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年化合同金额:35,207,500.94元,合同年限:3年),同意公司与南通赞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赞和”)在南通市共同出资设立“南通龙马环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750万元,持股比例为75%;南通赞和以货币出资人民币250万元,持股比例为25%。经营范围: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处理服务;清洁服务;公共厕所管理服务;园林绿化管理;建筑物外墙清洗服务;城市水域治理服务;江、湖治理服务;水库污染治理服务;公路养护服务;市政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通项目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由公司委派;设一名监事,由公司委派;总经理由公司委派;授权公司总经理张桂潮先生委派项目公司经营团队具体人员。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与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相关的出资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南通赞和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卫 公告编号:2018-054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5月21日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有2人,职工监事王灿锋因工作出差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家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确认激励对象不存在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
2、确认激励对象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况;
3、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的主体资格是合法、有效的,符合第二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条件;
4、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为148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期解锁手续,解锁的比例为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30%,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58.1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5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等媒体披露的《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卫 公告编号:2018-055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
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158.1万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8年5月25日
一、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6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将该《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6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3、2016年5月6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16年5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5月2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2名激励对象授予56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97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5、2017年5月19日,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5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69.5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事宜。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6、2018年1月31日,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26.6万股,价格为11.97元/股。上述回购股份已于2018年4月4日完成注销。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7、2018年5月21日,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为148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期解锁手续,解锁的比例为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30%,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58.1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5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综上所述,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一)锁定期已满
根据《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第二次解锁期为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比例为30%。因此,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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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符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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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18年5月25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58.1万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
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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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草案)》规定的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况,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2、本次解锁的148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锁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锁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解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为148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期解锁手续,解锁的比例为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30%,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58.1万股。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确认激励对象不存在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
2、确认激励对象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况;
3、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的主体资格是合法、有效的,符合第二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条件;
4、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为148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期解锁手续,解锁的比例为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30%,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58.1万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解锁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解锁的具体情况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九、上网公告附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86 证券简称:龙马环卫 公告编号:2018-056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敬洁先生关于办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近日,陈敬洁先生将其分别于2016年11月17日、2016年12月21日、2016年12月29日、2017年2月20日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900,000股、200,000股、1,600,000股、250,000股(合计2,950,000股)股份解除了质押。
二、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敬洁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9,857,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64%;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特此公告。
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