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8-053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因处于筹划涉及公司股权划转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内幕信息敏感期,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能否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17 年9 月 1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公司董事长肖建平先生计划于未来 6 个月内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增持完成后承诺36个月内不减持。
一、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及2018年3月2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编号:2018-031)及《关于董事长增持计划进展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因实施期限已满6个月,且公司股票处于停牌状态,肖建平先生决定顺延实施该增持计划,计划在顺延期限内拟增持股份金额最低不低于(含)100万元,最高不超过(含)600万元。在扣除连续停牌等期限后,增持计划累计实施期限不超过6个月。
截止本公告日,肖建平先生尚未实施上述增持计划,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未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
根据《证券法》第73、74、75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第六十六条、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6号)第五条等有关规定,因公司相关方正在筹划涉及公司股权划转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本次重大事项中即重大事项停牌前或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孰早)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前一日均为内幕信息敏感期。肖建平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根据《证券法》、《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
虽然肖建平先生一直看好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主观上非常愿意增持公司股份,但也必须遵守以上内幕信息敏感期规定,所以至今未能如愿实施增持计划。
三、风险提示
公司已于2018年3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编号:
2018-032),披露了有关股权划转及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的预期,后续公司也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了进展公告,但由于此次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方较多,在推进的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也较多,进展相对缓慢。关于上述内幕信息敏感期何时解除,本次能否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增持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8--054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天桥起重”)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株洲国投”)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车集团”)正在筹划公司股权划转及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2018年5月2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株洲国投关于该事项进展的告知函,称株洲市人民政府为了加快推进2018年3月15日签署的《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与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央地企业联合重组合作框架协议》中的相关工作,尽快完成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天桥起重的资产重组,争取中车集团的产业投资项目尽早落地株洲,成立了央地企业联合重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何剑波(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何朝晖(市政府副市长)、周南洋(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刘海宾(株洲市经信委主任)、李能斌(株洲市财政局局长)、吴晓光(株洲市国资委主任)、杨尚荣(株洲市国投集团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株洲国投财务总监周富强任办公室主任。
公司将严格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后续工作进展。鉴于本次重大事项牵涉的相关方较多,影响较大,且尚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2日